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姚松炎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马绍祥的书面答复:
问题:
政府现时正进行《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规划远景与策略》的更新研究。有关的文件指出,本港目前至远期(即二○四○年后)的新增土地总需求将不少于约4 800公顷;扣除经落实及规划的工程项目所提供的约3 600公顷土地,尚欠逾1 200公顷土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上述3 600公顷土地当中每幅土地的具体资料,包括(i)涉及的用途及(ii)各用途所涉土地的总面积,并按主要工程项目名称列出(如不涉及主要工程项目,按区议会分区列出)该等资料,以及在地图上标示每幅土地的位置?
答复:
主席:
《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规划远景与策略》(《香港2030+》)更新全港发展策略,旨在为香港跨越二○三○年的整体空间规划、土地和基建发展,以至为建设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塑造探讨策略和可行方案。有别于在区域及地区层面透过个别规划研究/检讨而制订的详细规划图则,《香港2030+》务求在全港策略规划角度拟备一套稳健的概括性框架,并为符合香港长远的发展需要订下大方向,让个别项目得以按照相关发展策略开展具体的规划工作,包括进行更详细的规划研究/检讨、技术评估,以及公众参与等。《香港2030+》研究当中有关土地需求及供应的分析,包括土地供求的预测及评估方法,已载于已公布的《综合土地需求及供应分析》专题报告中,并上载《香港2030+》的专属网页供公众参考(www.hk2030plus.hk/tc/document/Consolidated%20Land%20Requirement%20and%20Supply%20Analysis_Chi.pdf)。
土地需求
在《香港2030+》的研究过程中,规划署进行有关《检讨甲级写字楼、商贸及工业用地的需求》顾问研究,参考《长远房屋策略》和《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下各类设施用地的供应目标及准则,并谘询相关政策局和部门,就香港于跨越二○三○年在经济、房屋、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长远土地空间需求作出概括性评估,为更新全港发展策略提供一项依据。根据《香港2030+》所作推算,估计本港在目前至远期(即二○四○年后)在各类经济、房屋、“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休憩用地及运输设施用地等方面的新增土地总需求,将不少于约4 800公顷,相当于香港土地总面积的约4%、现有已建设土地面积的约18%。
该约4 800公顷土地需求数字,包括各类经济用地(不包括零售及酒店等用途)、房屋用地、“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休憩用地,以及运输设施用地。推算数字已考虑到现时已知的人口及住户数目推算、经济用地需求评估、市区重建规模估算、“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需求等。然而,当中尚未考虑政策因素,包括人口政策对未来人口结构可能导致的转变、市区重建步伐因应新政策而出现的改变、居住空间及生活质素的进一步提升、未来发展新兴产业或服务所需空间,以及额外基建或环保设施的需求等。香港作为外向型经济体,未来发展会受外来因素影响,而本港市民在城市发展亦有多方面的诉求(例如环保、保育、宜居等),加上各种未能预计的不确定因素,有关推算只能以较保守的方式进行。
相对于二○一四至二○四四年间住户数目增长约21%,及推算于二○一六至二○四六年间需要重建的约26%私人楼宇房屋单位,《香港2030+》估算的土地需求相当于现有已建设土地面积的约18%,已假设会更有效率地利用现有已建设土地。须强调的是,有关推算数字并非要为长远土地需求作出精确的预测,而是用作策略性规划的整体粗略估算。制定全港发展策略亦因而必须具灵活性,以确保能在瞬息万变的将来能作出弹性调整。作为持续的规划工作一部分,我们必须继续密切留意有关土地需求的变化,并在进一步研究和落实的过程中适时调整个别已规划项目的时间表和发展规模,以灵活地回应社会、市场及整体发展需要的变化。
土地供应
在土地供应方面,政府一直采取多管齐下的策略,以满足香港各方面的土地需要。《香港2030+》预计已落实、已规划及规划工作大致完成的发展项目(包括重建项目)的土地供应,预计可应付约3 600公顷的相关用地需求。上述约4 800公顷估计土地需求,以及约3 600公顷预测土地供应,按用途划分的面积分项,已载于《综合土地需求及供应分析》专题报告(表4-1),现转载于附表一。
预测土地供应的来源,主要包括各项短中期土地供应项目(例如土地用途检讨所物色到的210多幅房屋用地)、中长期土地发展项目(例如古洞北╱粉岭北发展区、东涌新市镇扩展、洪水桥新发展区和元朗南发展,当中将释放约340公顷棕地),以及其他已知或预计的私人发展及重建项目(主要为已获批建筑图则及/或取得规划许可的项目)。有关主要土地供应项目的分布及面积,已载于发展局于二○一七年一月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提交的“土地供应概况”资料文件(CB(1)461/16-17(01))附件D及附件E,现转载各项目分布地图于附图一(不包括原地图中的“将军澳第137区”、“维港以外的近岸填海地点”、“拟议迁往岩洞的政府设施”、“城市地下空间发展”及两个“策略增长区”项目)。当中经济用途土地供应涉及的主要已落实/已规划/规划工作大致完成的土地供应项目,已载列于《综合土地需求及供应分析》专题报告(图1-1),现转载于附图二(不包括原地图中的“供应付短缺的具潜力用地”项目,以及预计会有供应盈馀的“非商业核心区甲级写字楼”及“一般商贸”的“主要已规划/已落实的项目”)。由于不少项目及设施分布于全港不同地点,规模大小不一,我们未能在地图上一一标示所有项目及设施的详细位置。
各主要土地供应项目及预计可提供土地用途的分项数字,分列如附表二。须留意的是:(i)部分上述主要“政府、机构或社区”、休憩用地、运输及其他政府用途特别设施的已预留/已规划土地(请参考附表三),并不包括在附表二的土地供应项目内;(ii)个别已获批建筑图则及/或取得规划许可的私人发展及重建项目,亦不包括在附表二的土地供应项目内;及(iii)个别土地供应项目下各用途的土地面积与《香港2030+》的估算有所不同。因此附表二土地供应分项数字加总少于3 600公顷。
根据《香港2030+》推算,香港长远仍缺乏最少1 200公顷土地,才能满足预测的土地需求。为此,《香港2030+》建议两个策略增长区,即东大屿都会及新界北(当中将释放约200公顷棕地),以应付长远土地需求。按估计,假设《香港2030+》中所有土地发展项目均全部按推算落实,香港的已建设土地面积,将由现时占全港土地总面积的约24%增加至约29%。同时,受保护的郊野公园及保育地带面积,将仍占全港土地总面积接近一半。
完
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