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三题︰市区重建局安置单位的统计数字及编配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超雄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书面答复:

现时,受市区重建局(市建局)推行的重建项目影响的住宅租户(受重建影响租户)若符合相关资格,可获编配入住市建局辖下四幢安置大厦(即西环德辅道西466号顺成大厦、深水埗荔枝角道163至165号丽珠大厦、大角咀必发道68至72号必发台及旺角豉油街12号)的单位。市建局已决定翻新及改装部分安置单位,让受重建影响租户居住。此外,市建局有参与政府推动的社会房屋共享计划,向社福机构提供部分原本预留作安置受重建影响租户的单位,为有需要的基层住户提供过渡性社会房屋。关于市建局安置单位的统计数字及编配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由二○一五/一六财政年度至今年九月,各项已完成收购及迁置工作的重建项目的受影响租户当中,获市建局编配安置单位的租户数目,并按安置大厦和单位类别(即(i)一人单位、(ii)二人单位及(iii)家庭单位)以表一列出分项数字(见附表一);

(二) 是否知悉截至今年九月,各幢安置大厦(i)已入住的单位数目、(ii)可供编配予给受重建影响租户入住的空置单位数目、(iii)已租借给社福团体的单位数目及(iv)单位总数,并按安置大厦和单位类别以表二列出分项数字(见附表一);

(三) 是否知悉各幢安置大厦(i)有多少个单位会进行翻新或改装、(ii)改装完成后可供编配的单位数目,以及(iii)经改装的单位的最少和最大居住面积,并按安置大厦和单位类别以表三列出分项数字(见附表一);及

(四)发展局会否与市建局商讨,兴建新楼宇以安置受重建影响租户?

答复:

主席:

根据市区重建局(市建局)现行的安置及特惠金政策,市建局会为受其重建项目影响而合符相关资格的租户提供特惠金以协助租户搬迁或安排入住公屋单位。如租户不符合公屋入住资格而有临时住屋需要,亦不选择特惠金,可选择入住市建局的安置大厦单位。

经谘询市建局后,现就问题的四个部分回复如下:

(一)由二○一五/一六年财政年度至二○一七年十月,获市建局编配安置单位的租户数目以表一列出(见附表二)。

(二)截至二○一七年十月,按照每幢安置大厦各类单位的使用情况,以表二列出(见附表二)。

(三)有关市建局改建安置大厦单位计划的详情,以表三列出(见附表二)。

(四)市建局会继续为受其重建项目影响的合资格租户安排入住公屋单位或市建局的安置大厦单位,或提供特惠金以协助租户搬迁。由于不符合公屋入住资格而有临时住屋需要但不选择特惠金的住户数目不多,按照市建局的评估,市建局现时并没有计划兴建新的楼宇以安置租户。

2017年10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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