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淑庄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书面答复:
问题︰
就本港的住宅单位及住宅发展项目用地的供应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个财政年度,以及预计本个和未来四个财政年度,每年(i)公共租住房屋(公屋)、(ii)资助出售房屋及(iii)私人住宅项目的落成单位数目(按表一及表二列出);是否知悉现时该三类住宅单位分别的空置数目;
表一
年份 | 落成单位数目 | ||
(i) | (ii) | (iii) | |
2016-2017 | |||
2015-2016 | |||
2014-2015 | |||
2013-2014 | |||
2012-2013 | |||
总计 |
年份 | 预计落成单位数目 | ||
(i) | (ii) | (iii) | |
2021-2022 | |||
2020-2021 | |||
2019-2020 | |||
2018-2019 | |||
2017-2018 | |||
总计 |
(二)就政府已物色到具房屋发展潜力的210幅用地每幅而言,(i)其面积、(ii)其现有用途、(iii)修改有关法定图则的最新进度,以及(iv)其拟议新用途是(a)发展资助房屋(包括公屋以及居者有其屋计划、绿表置居计划及港人首置上车盘)还是(b)发展私人住宅项目(按每幅所在地点以表三列出);
表三
地点 | (i) | (ii) | (iii) | (iv) | |
(a) | (b) | ||||
1. | |||||
2. | |||||
…… | |||||
210. | |||||
总计 | - |
(三)现时分别有多少幅闲置的政府住宅用地和以短期租约方式租出的政府用地;该等用地每幅的(i)面积及(ii)规划进度(按每幅所在地点以表四及表五列出);政府会否承诺将该等用地优先拨作发展资助房屋;如否,原因为何;
表四:闲置的政府住宅用地
地点 | (i) | (ii) |
1. | ||
2. | ||
…… | ||
总计 | - |
地点 | (i) | (ii) |
1. | ||
2. | ||
...... | ||
总计 | - |
(四)现时政府以何具体准则决定全年及每季的住宅用地卖地数目,以及有否定期检讨卖地计划以确保房屋供应量达标;有否监察私人发展商发展其住宅用地的进度;如有,现时有多少幅有关用地闲置,以及该等用地每幅的(i)面积及(ii)有关发展商有否计划于未来10年内动工兴建房屋(按每幅所在地点以表六列出);如没有监察,原因为何;
表六
地点 | (i) | (ii) |
1. | ||
2. | ||
…… | ||
总计 | - |
(五)有否检讨现时住宅用地的卖地条款中关于发展商建成住宅期限的条文,以确保有关的住宅单位如期供应市场;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在过去五个财政年度,以及预计在本个和未来四个财政年度,每年的(i)盈馀以及(ii)现金及投资结馀(按表七及表八列出);
表七
年份 | (i) | (ii) |
2016-2017 | ||
2015-2016 | ||
2014-2015 | ||
2013-2014 | ||
2012-2013 |
年份 | (i)(预计) | (ii)(预计) |
2021-2022 | ||
2020-2021 | ||
2019-2020 | ||
2018-2019 | ||
2017-2018 |
(七)房屋储备金自二○一四年成立至今以及预计于本个及未来四个财政年度,每年(i)政府已经/将会向储备金注资的金额以及(ii)管理储备金所涉实际/预算开支(包括开支项目)(按表九及表十列出);政府以储备金支持房委会兴建公营房屋的最新安排,以及未来10年由储备金拨款予房委会的计划;及
表九
年份 | (i) | (ii) |
2016-2017 | ||
2015-2016 | ||
2014-2015 | ||
总计 |
年份 | (i)(预计) | (ii)(预计) |
2021-2022 | ||
2020-2021 | ||
2019-2020 | ||
2018-2019 | ||
2017-2018 | ||
总计 |
(八)有否计划引入更多资助房屋的种类,包括重新推出夹心阶层住屋计划;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经谘询运输及房屋局后,我就问题的各部分回复如下:
(一)过去五年,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单位、资助出售单位及私人住宅单位落成数目表列如下︰
年份 | 公屋单位 落成数目 |
资助出售单位落成数目 |
2012-2013 | 13 114 | - |
2013-2014 | 14 057 | - |
2014-2015 | 9 938 | - |
2015-2016 | 14 264 | 988 |
2016-2017 | 11 416 | 3 017 |
总数 | 62 789 | 4 005 |
注一︰数字包括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和香港房屋协会(房协)的公屋及资助出售单位落成量,但不包括巿区重建局于二○一五/一六年度一次性提供的322个资助出售单位。
私人住宅单位(注二)
年份 | 私人住宅单位落成数目 |
2012 | 10 149 |
2013 | 8 254 |
2014 | 15 719 |
2015 | 11 280 |
2016 | 14 595 |
总数 | 59 997 |
注二︰私人住宅单位方面,差饷物业估价署会定期公布上述以历年计算的数字。根据差饷物业估价署二○一七年四月出版的《香港物业报告2017》,私人住宅单位是指各自设有专用的煮食设施和浴室(及/或厕所)的独立居住单位。这类别物业并不包括村屋、房委会和房协兴建的出租屋邨单位、租者置其屋计划下售出的单位、资助出售单位,以及政府所拥有的宿舍。
未来预计的公屋单位、资助出售单位及私人住宅单位落成数目表列如下︰
公营房屋(注三)
年份 | 预计公屋单位 落成数目 |
预计资助出售单位落成数目 |
2017-2018 | 18 800 | 200 |
2018-2019 | 15 100 | 7 600 |
2019-2020 | 14 700 | 5 800 |
2020-2021 | 11 900 | 6 100 |
2021-2022 | 14 700 | 5 400 |
总计 | 75 200 | 25 100 |
注三: 根据二○一七年九月的预测。单位数目计至最近的百位整数。由于进位原因,数字相加结果可能不等于所列总数。
私人住宅单位(注四)年份 | 私人住宅单位预测落成量 |
2017 | 17 122 |
2018 | 19 526 |
注四︰私营房屋方面,差饷物业估价署会定期公布上述以历年计算的数字。政府并无编制二○一九年或以后私人住宅单位的按年预测落成量。根据差饷物业估价署二○一七年四月出版的《香港物业报告2017》,私人住宅单位是指各自设有专用的煮食设施和浴室(及/或厕所)的独立居住单位。这类别物业并不包括村屋、房委会和房协兴建的出租屋邨单位、租者置其屋计划下售出的单位、资助出售单位,以及政府所拥有的宿舍。
在二○一七年九月底,房委会辖下可供出租的空置公屋单位数目约为3 700个,空置率(注五)约为0.5%。房委会并没有空置资助出售单位数目的资料。
注五︰空置率是指“可供出租的空置单位”(不包括已拨供申请者考虑并预计可于短期内租出的公屋单位)占所有可供出租公屋单位的比例。
在二○一七年第三季,房协辖下共有230个可供出租的空置公屋单位(注六)。房协并没有空置资助出售单位数目的资料。
注六︰可供出租的空置单位不包括已拨供申请者考虑并预计可于短期内租出的公屋单位。
根据《香港物业报告2017》,二○一六年年底私人住宅单位的空置量为43 657个单位,约占该年总存量的3.8%。
(二)超过210幅具房屋发展潜力的土地资料见附件。当中已划作或改划作房屋发展的用地,其土地面积及单位数目等资料载于相关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的公开文件内(详情见城规会网站︰www.info.gov.hk/tpb/index.html)。截至二○一七年十一月初,上述合共约210幅用地中,有103幅已划作或改划作房屋发展,估计合共可提供约122 200个住宅单位(包括约74 900个公营房屋单位和约47 300个私营住宅单位),另外41幅用地已开展法定改划程序,估计完成后合共可提供约74 100个住宅单位(包括约69 100个公营房屋单位和约5 000个私营住宅单位)。就其馀用地而言,待完成技术研究后,我们会拟订包括土地面积及单位数目等发展细节,并根据一贯做法及既定程序谘询区议会及相关持份者,将改划建议呈交予城规会考虑。
(三)截至二○一七年十一月中,以短期租约方式批出的土地资料如下︰
地点 | 短期租约数目 | 面积 (公顷) |
港岛东区 | 167 | 19 |
港岛西及南区 | 509 | 55 |
九龙东区 | 132 | 45 |
九龙西区 | 127 | 63 |
离岛 | 492 | 1 720 (注七) |
北区 | 452 | 56 |
西贡 | 1 003 | 50 |
沙田 | 314 | 56 |
屯门 | 304 | 49 |
大埔 | 531 | 44 |
荃湾葵青 | 277 | 143 |
元朗 | 1 046 | 123 |
铁路发展项目的用地 | 26 | 35 |
总数 | 5 380 | 2 458 (注七) |
注七︰包括批租予香港机场管理局以供进行三跑道系统的土地平整和相关工程的短期租约(1 640公顷)和批租予嘉道理农场暨植物园用作水源保育及农业用途的短期租约(55公顷)。
正如早前发布的资料显示,短期租约用地用于支援不同用途,主要包括租住公屋/居者有其屋计划/铁路发展项目/机场三跑道系统/公用事业所需的施工区/工地、宗教/社区/其他非牟利用途,以及露天仓库、货柜存放和临时收费停车场。作为长远发展用途施工区/工地的短期租约用地,待建造工程完成后,地政总署会就长远发展用途批出地契,而与基建有关的用地届时便交由负责的机构或部门管理和运作有关设施。换言之,此类短期租约实际上是过渡性安排,让工程开展以落实土地的长远发展用途。此外,并非所有土地均适合作房屋发展。
目前并不存在所谓的“闲置住宅土地”。如根据土地用途检讨结果个别土地被认为可作房屋发展,我们会优先处理这些土地,例如进行改划或纳入新发展区项目内,以释放其房屋发展潜力。如这些土地因要进行技术评估、法定程序、收地和清拆以至基建工程等因素而未能在短期内发展成房屋,我们会继续透过短期租约或临时政府拨地方式,将土地作临时用途。
(四)及(五)一般而言,政府的全年卖地计划会于每个财政年度前制订并公布。在制订卖地计划时,政府会考虑不同因素,包括政府的私营房屋供应目标、市场情况、用地需进行各种程序的进度(例如终止短期租约、工务工程、修订有关分区计划大纲图等)、用地的面积和位置、用地可提供的单位数量、其他私营房屋供应来源的估算等等。透过全年卖地计划,我们预先提供有关土地的基本资料,为市场提供具透明度的土地供应计划,让市场作所需准备。
接着,政府再按季预先公布季度卖地计划,主要是考虑到市场最新情况、准备有关土地的进度、整体供应的最新情况等。
发展商在购买政府推售的住宅用地或完成地契修订以进行住宅发展后,须根据卖地或地契修订条件所载的“建筑规约”期限内建成该条件订明的最低楼面总面积,并取得由建筑事务监督发出的占用许可证。住宅项目的“建筑规约”期限一般为48个月至72个月不等。政府会按每个发展项目的实际情况,包括其规模及复杂性等因素,订出适当的“建筑规约”期限。
(六)房委会过去五年的盈馀和现金及投资结馀如下:
年份 | 盈馀实际数字 | 现金及投资结馀 实际数字 (注八) |
2012-2013 | 58亿元 | 692亿元 |
2013-2014 | 64亿元 | 700亿元 |
2014-2015 | 69亿元 | 666亿元 |
2015-2016 | 41亿元 | 570亿元 |
2016-2017 | 53亿元 | 491亿元 |
注八︰已扣除建筑工程的支出。
根据房委会在二○一七年一月通过的二○一六/一七至二○二○/二一年度的预算和财政预测,未来每年预计盈馀和现金及投资结馀如下:
年份 | 预计盈馀 | 预计现金及投资结馀 |
2017-2018 | 56亿元 | 379亿元 |
2018-2019 | 70亿元 | 326亿元 |
2019-2020 | 51亿元 | 244亿元 |
2020-2021 | 74亿元 | 180亿元 |
2021-2022 | 暂时未有 | 暂时未有 |
(七)房屋储备金及其累积投资收益会用以资助公营房屋发展计划及相关的基建配套。政府在二○一四/一五年和二○一五/一六年为房屋储备金分别预留270亿元及450亿元,两笔注资连同利息合共约770亿元。政府暂时未有计划再向房屋储备金注资。
房委会暂时未有需要要求政府注资。当政府与房委会就所需注资的金额和时间表达成共识后,政府会在适当时候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从房屋储备金拨款,以支持房委会的公营房屋发展计划。政府暂时未有实际或预计涉及管理房屋储备金的开支项目。
(八)资助出售房屋一向是房屋阶梯的重要一环。《2017年施政报告》已提出一系列措施,致力建立置业阶梯。除了继续支持房委会及房协推行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等资助出售单位项目外,政府建议房委会将“绿表置居计划”(“绿置居”)(注九)及“扩展居屋第二市场至白表买家的临时计划”(临时计划)(注十)恒常化,帮助中低收入市民循房屋阶梯上移。此外,政府打算推出“港人首次置业先导计划”,让较高收入的家庭在私楼楼价持续上升下重燃置业希望。政府会在敲定细节后于明年年中公布先导计划的详情。
注九︰为进一步协助绿表人士(主要为现有公屋住户)自置居所及完善房屋阶梯,房委会于二○一六年推出“绿置居”,选择合适的正在兴建公屋项目,以先导计划形式出售给绿表人士,单位定价较居屋单位低廉。
注十︰为回应中低收入家庭自置居所的愿望,房委会先后于二○一三年和二○一五年推出两轮临时计划,让白表人士在居屋第二市场购买未补价的资助出售单位。
完
2017年11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