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五题︰增加工业用地供应的措施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永嘉议员的提问和署理发展局局长廖振新的书面答复:
 
问题:

根据规划署进行的《检讨甲级写字楼、商贸及工业用地的需求》顾问研究的结果,商业核心区甲级写字楼、工业和特殊工业用地长期(至二○四一年)会分别短缺8.9、53.6和17.4公顷,而当中以工业用地的短缺情况最为严重。然而,同期非商业核心区甲级写字楼及一般商贸用地却分别会多出10.5和32.3公顷。关于增加工业用地供应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近年有工业大厦逐一被改为或重建作非工业用途,除了来自洪水桥新发展区、元朗南及昂船洲的新供应外,当局有否其他的工业用地新供应,以及有否规划更多工业区,以增加工业用地的供应,从而配合政府近年积极推动的再工业化政策;若有,详情为何,包括(i)该等用地的地区分布、(ii)相关工作时间表,以及(iii)预计可提供的工业用地总面积;若否,原因为何;

(二)当局会否考虑把将会过剩的非商业核心区甲级写字楼及一般商贸用地,改作商业核心区甲级写字楼、工业和特殊工业用地;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有不少在内地设厂的香港厂商因应近年内地的劳动成本上升、人民币兑港币持续升值,以及香港政府着意大力推动创新科技,有意将高增值的生产工序迁回本港,当局会否检讨并重订“工业用途”的定义,以增加工业用地的供应;若会,详情为何,以及会否按新工业用途定义重新规划全港的工业用地,以鼓励厂商回流并推动香港工业的发展;及

(四)鉴于本人得悉,尽管私人地段业主可以向地政总署申请修订地契或短期豁免书,以便把相关地段改作有关地契不容许的用途,但该等申请的审批时间颇长和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当局会否考虑成立专责处理该等申请的跨部门小组,以提升审批效率;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规划署于二○一七年完成名为《检讨甲级写字楼、商贸及工业用地的需求》顾问研究,以配合《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规划远景与策略》的全港发展策略更新。研究为五类市场主导的经济用地(即商业核心区甲级写字楼、非商业核心区甲级写字楼、一般商贸、工业及特殊工业)作概括土地供求预测。研究预计商业核心区甲级写字楼、工业及特殊工业三类用地在短、中及长期会出现短缺。

上述的概括土地供求预测只能反映研究时已知的情况。考虑到土地用途规划是持续进行的过程,加上香港内部和外围经济情况的转变会影响各类经济用地的需求,政府会适时评估各类用途及设施(包括工业用途)的最新土地需求,并制订合适的概括空间规划策略,以应付预期需求及为香港多元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空间。

至于问题的各部分,我的回复如下:
 
(一)为维持香港的竞争力及把握新的机遇,政府会持续推售工业用地以增加供应。在二○一六至一七及二○一七至一八年度,政府先后售出三幅工业用地(两幅位于葵涌及一幅位于荃湾),共提供约70 700平方米的总楼面面积。另外,政府刚在本月初售出一幅位于屯门的物流用地,提供约79 000平方米的总楼面面积。政府将会于二○一八至一九年度首季推售一幅位于粉岭的工业用地,提供约18 300平方米的总楼面面积。我们会继续在多个现有或建议项目内提供工业用地。

另外,根据创新及科技局,政府的“再工业化”政策目标,是发展以新技术及智能生产为基础但无需用地太多的高端制造业,为香港经济寻求新的增长点。为配合“再工业化”政策以及创新及科技(创科)发展,政府已为未来预留适当面积的土地作工业邨及创科相关发展,有关用地已规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工业邨”、“研究与发展”及“商贸及科技园”地带等。政府会继续不时检视创科的土地需要,以配合相关行业发展。

 (二)一般商贸用途主要位处现有工业大厦/工业-办公室楼宇(工办楼宇)内,其次是在非甲级写字楼。虽然一般而言,工业大厦/工办楼宇可作工业用途,但按目前市场情况来看,相信大部分现有工业大厦/工办楼宇会继续用作一般商贸用途。另外,由于非商业核心区甲级写字楼或非甲级写字楼用地多数位处非工业区,而这些楼宇的内部设计、间隔和构造以至配套设施都是以支援写字楼这类非工业用途为主,因此不适合转作工业用途。

由于包括现代物流、数据中心等在内的特殊工业对地点及作业环境具有特定要求(例如建筑物要有较高负载量、较高楼底、较广阔整层楼面面积、较可靠并附有后备供应的电力供应及/或无尘环境等),特殊工业一般会设置在特定处所。现时用作一般商贸用途的工业大厦/工办楼宇大都不适合转作特殊工业用途。

至于甲级写字楼的供应方面,商业核心区及非商业核心区甲级写字楼的楼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透过市场力量互换。商业核心区甲级写字楼短缺的情况会带动该区租金上升,因而令部分使用者搬迁至非商业核心区的甲级写字楼运作。这类市场反应在短、中期而言有助纾缓商业核心区甲级写字楼的短缺情况。
 
(三)在规划方面,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不时按社会及经济发展需要,检讨及修订法定图则上土地用途的定义。现时法定图则上“工业用途”的定义,已伸延至包括与工业工序有关的训练、研究、设计与发展、品质管制及包装,以及一些新兴用途如水培生产及水产养殖场等。而“工业”地带经常准许的用途,亦已扩阔至包括与工业用途有关的办公室、资讯科技及电讯业、研究所及设计及发展中心等。城规会早年在修订及扩阔“工业用途”定义以外,引入“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地带,为现有工业用地的使用提供更大弹性。现时法定图则上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地带上的旧工业大厦,如重建或整幢改装作商业及非污染工业用途,包括办公室、资讯科技、电讯业及其他创意工业等,均无须向城规会申请。

在推售新工业用地时,地政总署会参考相关法定图则所准许用途,制定该地段的地契用途。例如上文提及在过去两个年度售出的三幅工业用地,其地契条款除准许作工业用途外,亦容许其他用途,包括直接支援工业营运的办公室、资讯科技及电讯业、研究、设计及发展中心、实验室、检查及测试中心、影音录制室、媒体设计及媒体制作等。

根据创新及科技局,为鼓励企业将高增值的生产工序迁移香港进行,以推动“再工业化”,该局一直在土地、技术、资金和人才方面提供全面支援,包括在将军澳工业邨发展“先进制造业中心”和“数据技术中心”、透过生产力促进局协助企业转向高增值生产及逐步升级至“工业4.0”、透过本地五所研发中心进行与“再工业化”相关的研发,以及透过“创新及科技基金”资助企业进行研发工作等。
 
(四)一般而言,私人业主可向地政总署申请豁免书,为工业大厦或地段推展地契准许以外的用途,例如就有关用地已获城规会批准的用途等。地政总署过去多年,已推行不同精简程序的措施,加快审批申请进度,当中包括在二○○一及二○○三年为资讯科技、电讯业及一般在法定图则划为“工业”地带容许的行业,引入以标准率计算豁免费的措施。另外,在二○一二年就推动数据中心的发展政策下,政府推出免收将旧工业大厦改作数据中心用途的豁免费措施;在二○一六年亦推出免收将工业大厦改作测试及校正实验所用途的豁免费措施。地政总署亦于二○一六年五月进一步引入精简程序,缩短处理数据中心豁免书的时间,可接纳的个案一般会在收到有效申请后两星期左右获得批核。现时地政总署仍然推行上述精简程序的措施,并未拟成立专责小组处理有关申请。

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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