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今日(六月一日)出席立法会会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究竟何时才为全港的屋邨验水?

发展局局长:我们注意到《食水含铅超标调查委员会报告》中有一个建议,就是关于为屋邨验水。这方面我们是非常重视的,所以我们成立了一个五人的专家小组,其中有三位是来自国际的权威。成立专家小组的目的是甚么呢?调查委员会除了建议验水,亦提出香港就食水的水质标准是否应该采纳世卫(世界卫生组织)现在每公升不超过十微克的(食水铅含量)标准,还是可以提升标准,这两者是相关的。我们委任的专家委员会,一方面会给予我们具体的建议,如果要进行验水,应该如何去做,是否只验“头啖水”,还是除“头啖水”外,再加上冲洗后的水样本都要验呢?在这方面,事实上国际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做法,以上提及的两个做法都有。此外,验水的结果应该如何跟进呢?譬如美国验“头啖水”时的行动水平订在“头啖水”的含铅量每公升超过十五微克,而取样的比例中有超过百分之十超出才会有跟进行动。香港去年验水的做法并不是这样。我们用冲水样本的方法验水,只要屋邨里有一个水样本是超过十微克,我们便会将整个屋邨列为受影响的屋邨,然后以整个配套去跟进。因此,验水之后的跟进工作和行动水平如何,我们认为需要一个整体和通盘的研究和考虑,再配合水质的标准才会合适一点。正如我昨日所说,专家小组成立之后,我们会全力全速推进工作。初步估计,大概六至九个月时间应该有具体方案,这是大致的时间表。

记者︰但市民要等多六至九个月才知道有没有机会饮用的食水是否有问题,这会否太迟?为甚么不立刻为全港屋邨验水?

发展局局长︰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们的工作不只是验水那么简单,我们要考虑几方面:第一,验水方法何为最好?是不是验“头啖水”再加清洗的水;第二,有化验结果后,如何划定需要跟进的界线?第三,水质标准如何?我们认为一并通盘进行会比较合适。

此外,希望大家明白,我们去年验水时所采取的方法主要是针对水的质量,因此去年进行验水是以每公升不超过十微克为标准。整体来说,除了那十一个受影响的屋邨之外,其他的屋邨所取的水办没有一个超出上述标准,所以在目前来说,(为全港屋邨验水)是重要,但又不至于迫切。

记者:你怎样可以令市民在饮水时感到安心,因为他们可能会担心饮到铅水?

发展局局长:这点我十分理解的。在这方面,正如我刚才所说,在去年的验水中,除了那十一条屋邨外,其他所有屋邨得出的样办(显示)没有一个屋邨有一个单位的含铅量超标,因此这方面请大家放心。第二方面,亦希望在此期间采纳世界卫生组织和水务署的建议,就是(在水龙头取)饮用水时,请大家放水大概一至两分钟才采用,这样比较好些。

记者:(帮助全港公共屋邨验水?)

发展局局长:我刚才已经说得很清楚,我们没有一个立场是不会帮助全港屋邨验水,绝对不是这个意思,而是我们要进行这个工作前要做好刚才所说的工作。

记者:有意见认为问责局长只是道歉不够,觉得要问责下台,你怎样看这个看法?

发展局局长:在这方面,昨日政务司司长已经说得很清楚。水务署是发展局辖下一个部门,我们有监管的责任。但这个制度上的纰漏是一个长久以来的问题,水务条例已经是四十多年前作出主要修订。发展局目前的工作最重要是严肃、全速全力去跟进委员会提出的所有建议,并督促水务署尽速、专业、正面去做。因此,除成立一个国际专家小组外,我已指示了发展局工务科的常任秘书长和水务署署长成立一个特别职务小组,通过小组督促水务署全力、全面去落实委员会的各项建议。

记者:政治责任方面,这不是一个责任或做错事的关系,而是问责制的要素正是政治责任,为何不需要?

发展局局长:昨日政务司司长已经说了政府的立场,就此我没有其他补充。谢谢。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6年6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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