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今日(十月二十日)出席一个电台节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想问问关于“楼宇更新大行动2.0”。在行动第一轮的时候,有些有立案法团或环境比较差的楼宇可能已经完成检验及修葺,2.0的成效会否没有那么好?另外,会否担心助长围标情况?
 
发展局局长︰如果楼宇本身已完成所需的维修,其实我们是鼓励这种做法的,即如果有必须的维修,就不要等“楼宇更新大行动2.0”。但我不认为新一轮行动无效,因为需要是大的,我们接下来每年会做500幢大厦。
 
围标方面,我们会要求每一座参与“楼宇更新大行动2.0”的大厦必须参加市区重建局(市建局)的“招标妥”。我们认为“招标妥”是可以有效处理围标问题的方法,一是因为它是电子招标平台,市建局会有一个承建商的名单(已在电子招标平台登记的承建商),如有新的工程,便会放上电子平台,透过电子平台便可入标,当中不会有人可以阻止他人入标,亦不会知道其他人入标,身分基本上是保密的。另一个重要元素是,市建局有独立专家,按工程需要作独立估价,这对法团或没有参与法团的业主是相当有力的参考。
     
然而,并不是说完全依赖“招标妥”。“招标妥”应该会有效堵塞围标问题,但还是要警醒的。不单是法团,业主亦要警醒。如看到不妥当的事情,特别是我们自己与市建局、民政事务局或与法团有联络的同事亦知道,如看到有不妥当的事情,应按事情性质联络相关机构,贪污行贿方面应联络廉政公署,黑社会恐吓勒索方面便应联络警队、反竞争行为方面则联络竞委会(竞争事务委员会),这些都很清楚。同时,我要指出的是,不要太过杯弓蛇影,因为业主立案法团其实有其辛苦的地方,如果动辄得咎,做甚么事情都要面对很大风险,则会导致另一情况,就是可能没有人愿意加入法团,因此应有合理平衡。我们相信,计划落实后,着实会帮助到很多业主,而“招标妥”亦是相当有效的方法。
 
记者︰虽然价钱上有估算,但如何确保最终招标价钱和估算价钱相同?如果落差很大,会否有跟进行动?
 
发展局局长︰第一,价钱不需要一样。独立顾问估价时,会看同类工程所需的平均数,但个别法团或大厦对品质的要求不会相同,所以有时有相差是可以理解的。但透明度是重要的,当价钱出来后,如果发现银码相差很大的时候,我们过往亦留意到有情况是,如果价钱相差数倍,(大厦)是会退出(该次招标)。因为法团亦要面向业主,要解释的,如本来估算是2,000万,而希望签的工程是6,000万,那要解释当中为何相差4,000万,那其实不容易解释。
 
另外,我们亦有相应制度。如果估算某个价钱,而大厦选取的工程价钱高很多,我们资助的上限是会根据估算的价钱计算,即业主自己需要支付更多钱,业主需要谨慎考虑这方面。我们相信这是有效的做法。另外,正如我刚才所说,因为“招标妥”去年刚刚开始,至今未有个案是参加计划并完成所有工程。我们会一直留意并踏实检讨,如果发现计划有漏洞,我们会作修补,但现时我不希望作猜测,需视乎事实情况。
 
记者:香港房地产协会建议加快土地用途转换,建议成立新的独立机构做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现在负责的工作。你怎么看这个建议?是否有需要?
 
发展局局长:我从传媒看到有关报道,但未收到具体建议,所以不适合详细评论。我的初步回应是,如果要一个组织具备所有能力处理包括目前城规会、地政总署和环境保护署等部门或法定组织的工作,这未必是实际的。因为每个工作范畴都颇为专精,例如城规会处理规划方面;地政总署负责土地行政工作,亦包括考虑补地价事宜,这些都需要相当的专业知识。是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所谓一站式一个组织处理各方面复杂的问题?未必这么容易。但详情让我细阅具体建议后再讲。
 
记者:发展局副局长家族农地的跟进情况为何?
 
发展局局长:这方面其实我们讲得清楚的。廖振新先生现时未曾拥有该农地。他的父亲去世,以及今年他的母亲过世后,遗产留给他们六兄弟姊妹。他并非遗产管理人,所以就农地上的事情他处理不到的。他的家人正与有关部门处理。这里我想讲两点:第一,地政总署会公平公正处理有关事宜。其实廖先生从来没有在地政总署处理该农地事宜上有任何角色和参与;第二,如果将来任何政府政策牵涉该农地,廖先生一定不能参与,我们有现成机制确保没有利益冲突。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7年10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3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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