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一題:水安全計劃資助計劃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美芬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於二○一九年《施政報告》宣布,推出「水安全計劃資助計劃」(該計劃),旨在鼓勵私人樓宇的業主和物業管理人在其樓宇實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以進一步保障香港樓宇的食水安全。該計劃為期五年,涉及支出4億4,000萬元,預計可惠及約5 000幢合資格樓宇,而該計劃的範圍包括為樓宇內部供水系統進行水安全風險評估、制訂建築物水安全計劃,以及為控制相關風險所需進行的維修工程和措施提供資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該計劃推出以來,有多少幢樓宇申請參加該計劃,以及獲批的資助金額為何,並按區議會分區及樓宇種類列出分項數字;
(二)如何評估參加該計劃的樓宇的水安全風險,以及該計劃對提升該等樓宇的食水安全水平的成效為何;
(三)如何監察參加該計劃的樓宇是否按照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要求定期進行內部供水系統的檢查和保養,以及有否遵守相關的法例和指引;及
(四)有否檢討該計劃的推行情況,以及有否考慮延長該計劃的年期或擴大其規模和範圍,以惠及更多樓宇;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致力確保水務署所供應的食水水質符合香港食水標準。儘管水務署供應的食水可安全飲用,食水在進入樓宇內部供水系統後,食水的水質或會受到不同因素而受影響,例如食水水箱未有妥善清理、內部供水系統出現水流停滯、使用不合適的喉管物料等。因此,水務署於二○一七年起向業主及物業管理人積極宣傳,鼓勵他們按照世界衞生組織(世衞)的建議,於其樓宇實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以保障食水安全。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為樓宇內部供水系統提供有系統及有效的管理架構,包括進行風險評估和實施相應的控制措施;定期檢查、巡視和維修內部供水系統;以及定期審核和檢討建築物水安全計劃。
政府在二○一九年撥款4億4,000萬元推出水安全計劃資助計劃(資助計劃),旨在提供財政支援以推動合資格的私人住用及綜合用途(即商住兩用)樓宇實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資助計劃的目標是於五年內為最多約5 000幢合資格樓宇提供資助,而每幢樓宇可獲發放的資助金額上限為31萬元。
就提問的各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截至二○二四年五月二十日,水務署合共收到760宗申請,當中的713宗申請符合資格,涉及1 636幢樓宇。至今,水務署已向410宗合資格申請發出《原則上批准通知書》,涉及959幢樓宇。餘下303宗的合資格申請,水務署正要求申請人提供補充資料以供審批。已收到的合資格申請的審批進度按區議會分區表列如下:
地區 |
收到的合資格申請 |
收到合資格申請的樓宇種類 |
獲發《原則上批准通知書》的申請 |
宗數 |
幢 |
單幢 |
屋苑 (幢) |
宗數 |
幢 |
沙田區 |
36 |
191 |
2 |
34 (189) |
24 |
124 |
油尖旺區 |
125 |
155 |
115 |
10 (40) |
73 |
81 |
屯門區 |
35 |
142 |
12 |
23 (130) |
23 |
85 |
元朗區 |
42 |
142 |
26 |
16 (116) |
27 |
88 |
觀塘區 |
43 |
121 |
22 |
21 (99) |
26 |
81 |
大埔區 |
38 |
111 |
18 |
20 (93) |
17 |
42 |
深水涉區 |
66 |
104 |
57 |
9 (47) |
36 |
61 |
北區 |
17 |
92 |
1 |
16 (91) |
11 |
66 |
東區 |
59 |
87 |
47 |
12 (40) |
33 |
42 |
葵青區 |
28 |
83 |
15 |
13 (68) |
20 |
64 |
中西區 |
71 |
77 |
66 |
5 (11) |
40 |
45 |
九龍城區 |
47 |
71 |
41 |
6 (30) |
22 |
28 |
荃灣區 |
21 |
65 |
13 |
8 (52) |
9 |
41 |
西貢區 |
11 |
56 |
1 |
10 (55) |
6 |
27 |
黃大仙區 |
19 |
50 |
9 |
10 (41) |
10 |
28 |
灣仔區 |
39 |
43 |
36 |
3 (7) |
22 |
24 |
南區 |
11 |
33 |
4 |
7 (29) |
6 |
19 |
離島區 |
5 |
13 |
2 |
3 (11) |
5 |
13 |
合共 |
713 |
1 636 |
487 |
226 (1 149) |
410 |
959 |
獲發《原則上批准通知書》後,申請人可按水安全計劃資助計劃下各個主要項目的完成進度,例如完成制定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完成建議的維修工程等,分階段向水務署申請發放資助。水務署在核實相關證明文件後,會向申請人發放資助。根據現時估算,獲發《原則上批准通知書》的申請涉及的資助總額約為2億5,000萬元。
(二)按世衞的建議,建築物水安全計劃採用風險為本及多重屏障的原則,包括進行風險評估及實施適當的控制措施,從而協助業主或物業管理人有效地管理建築物內部供水系統。參加資助計劃的樓宇須聘請已接受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培訓的合資格人士,為樓宇內部供水系統進行水安全風險評估。合資格人士會因應風險評估結果,建議為內部供水系統進行水質測試及/或維修工程,以消除有關安全風險及隱患。
一般而言,未有實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樓宇,因欠缺對內部供水系統潛在污染風險的認知,而沒有適時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往往只會在發現食水水質受影響的情況下才採取補救措施,對住戶的衞生和健康構成風險。有見及此,水務署積極鼓勵業主及物業管理人,實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包括落實及監測合資格人士建議的風險控制措施,並作定期審核,確保水安全計劃有效執行,從而提升樓宇的整體食水安全水平。整體而言,參與資助計劃的業主及物業管理人對該計劃持非常正面的態度,亦表示當局的財政支援加強了他們為樓宇實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決心。
(三)根據《水務設施條例》(第102章),註冊用戶及代理人均有責任妥善保養內部供水系統,使大廈的供水不受污染;而實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屬自願性質,當中的水安全風險評估及跟進工作着重管控水安全風險。在發出《原則上批准通知書》後,水務署會不時到有關樓宇進行核實視察,以查核申請人在制定及實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的情況。此外,申請人在申請發放每階段的資助時,須提供按照建築物水安全計劃所進行的內部供水系統定期檢查和保養的證明文件及審核報告,以供水務署核實。
(四)自二○一九年資助計劃推出以來,發展局與水務署定期審視其推行情況。礙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及相關的社交距離措施等限制,據了解,很多申請人當時因未能適時召開業主大會,以期通過參加資助計劃,令至今的資助計劃的申請宗數未及預期。
當疫情過後,從二○二二年九月起,水務署已透過不同渠道推展多項宣傳推廣活動,以鼓勵業主及物業管理人參與資助計劃,並協助他們申請相關資助,以期有更多合資格樓宇申請資助計劃。有關宣傳推廣活動包括派遣專責小隊聯絡合資格樓宇;郵寄通函至有關住戶作宣傳;出席多達70個大廈管理委員會或業主會議;以及到訪6 000幢合資格樓宇。申請及落實參加資助計劃的宗數於二○二三年起已逐漸回升。考慮到資助計劃仍然有餘額,亦繼續接受申請,我們現階段沒有計劃擴大資助計劃的規模和範圍。
完
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52分
返回
立法會質詢及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