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七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家珮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的答覆:
問題:
政府在《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中提出,促進多層工業樓宇及現代物流中心的發展。此外,政府於去年四月二十五日提交本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的文件指出,其長遠目標是透過發展多層現代產業大樓(產業大樓),以容納受政府清拆行動影響的棕地作業,促進其業務升級轉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根據上述文件,政府預計由去年四月至二○二六年期間收回約200公頃棕地,政府至今已收回的棕地面積,以及該面積與預計收回棕地面積的差距為何;
(二)當局將棕地上的物流作業遷往產業大樓的進度及時間表為何;及
(三)鑑於據悉,現時部分棕地物流作業經營者不願意遷往產業大樓,當局是否了解原因為何,以及計劃如何鼓勵他們遷往產業大樓營運?
答覆:
主席:
政府近年因應社會需要,加快推展各個發展項目以增加土地供應,當中包括收回和發展新界棕地。目前的棕地作業正支援建造、物流、運輸、回收等行業的發展,對香港經濟和就業市場有一定貢獻。然而,不少棕地作業以低密度形式使用土地,相對其他經濟活動並非最具土地效益的運作模式。因此,我們認為透過北部都會區等發展項目,整合棕地作業以提升用地效率,並提供機會幫助行業升級轉型,是合適的方向。為盡量減少收回棕地作發展對相關行業的影響,政府會按實際情況調整收地時間表,並提供特惠補償和為有意重置業務的棕地作業者提供支援。
就提問各部分,我的回覆如下:
(一)過去數年,政府已先後收回及處理約30公頃棕地,大部分位於古洞北/粉嶺北和洪水橋╱厦村,用作兩個新發展區首階段發展,收地工作大致如期進行。為如期推動各新發展區下階段的工作,政府由現時至二○二六年底前,將收回約200公頃棕地,其中100多公頃的棕地屬古洞北/粉嶺北餘下階段發展,及洪水橋╱厦村第二期發展,地政總署已分別於今年一月及五月張貼收回及徵用土地公告,涉及剛才提及的100多公頃;而餘下約100公頃的棕地,則主要分布於新田科技城和元朗南發展區,政府會在稍後時間展開有關的收地工作。
(二)政府的長遠目標是發展多層現代產業大樓(多層產業大樓),一方面推動產業發展,另一方面以具土地效益的方式整合受政府發展項目影響的棕地作業和協助他們升級轉型。我們已在洪水橋/厦村及元朗南發展區預留70多公頃土地,大部分將用以發展多層產業大樓。業界早前對發展首兩幅位於元朗及洪水橋的多層產業大樓用地提交的發展意向書反應正面,所以政府早前將有關用地納入賣地計劃。
相信各位議員留意到發展局剛於上星期三(六月二十六日)宣布,把元朗用地招標期限延長至今年十二月底。這是因應業界(包括一些潛在投標者)近日向政府反映需要更充裕的時間擬備標書,並希望政府也早日推售洪水橋用地,讓業界和投資者可在同一時段內就兩幅用地作策略發展考慮和部署。政府剛於五月底宣布會移除洪水橋用地的社區隔離設施,現時正加快籌備推售這幅洪水橋用地,爭取於九月為用地進行招標,詳情屆時公布。
因政府進行土地發展而受影響的商戶包括棕地作業,主要是獲金錢賠償。對於那些有意重置業務的作業,多層產業大樓提供的樓面是其中一個可能出路,但不是短期可落實,亦不是唯一的出路。在多層產業大樓落成之前,發展局會繼續提供不同支援措施,例如透過已成立的跨專業專隊,為覓地重置者提供規劃及地政諮詢服務,及統籌不同部門協助需重置的經營者提交規劃申請和地契修訂;以及繼續物色合適的政府土地,專門讓受影響的棕地作業者參與短期租約投標等。此外,我們會在龍鼓灘填海和新界北新市鎮等發展項目,預留更多用地作發展多層產業大樓及產業園區。
(三)我們理解多層產業大樓的租金是棕地作業者的關注之一,因為目前新界棕地的租金較為相宜,畢竟這些棕地一般是農地地契。因此,為讓「上樓」的棕地作業者能逐步適應多層產業大樓的租金,我們會要求投得用地的發展商將多層產業大樓的部分樓面移交政府,例如元朗用地的批地條款要求三成樓面移交政府,供政府以棕地市場租金,換言之較多層大廈便宜的租金,出租予棕地作業經營者,初步為期約五至10年,以提供一段過渡期,讓他們適應多層產業大樓運作模式及進行產業升級轉型。
我們亦理解到部分行業的棕地作業未必適合在多層產業大樓營運。因此,在規劃北部都會區時,我們會在適合地點預留用地作露天營業之用,例如在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已預留用地作大型建築機械的存放。
完
2024年7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