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今日(一月二十八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在東涌第四十二區工程範圍內將予收回的土地上,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興建公營房屋。
政府將收回124幅私人土地,涉及面積約31,896.1平方米。上述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四月二十九日)歸還政府所有。
上述發展項目的土地平整及基建工程預計於今年內展開,二○二三年完成。公營房屋工程則預計於二○二七年完成。
完
2021年1月28日(星期四)香港時間14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