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今日(七月二十九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以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及第16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及設定地役權或其他權利的通知書,以進行元朗朗邊公營房屋發展。
政府將收回106幅私人土地,涉及面積約4.8公頃;並且在一幅涉及面積約354平方米的土地設定地役權或其他權利。上述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歸還政府所有,以及為政府而設定地役權或其他權利。
政府會與相關土地業權人和受影響人士保持緊密溝通,妥善處理他們的補償及安置事宜。
元朗朗邊的公營房屋發展全面落成後,將提供合共約12 000個單位,預計首批公營房屋住戶可於二○二五年入伙。
完
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