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為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可持續發展的城市發展及環保樓宇政策」議案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可持續發展」是特區政府施政的一個重要政策和原則。可持續發展的涵義包括:在追求經濟富裕、生活改善的同時,減少污染和浪費;在滿足我們各種需要與期望的同時,不損害我們下代的福祉;以及減少對鄰近區域造成環境負擔,協力保護共同擁有的資源。要達致以上目標,需要整個社會,每個市民的投入、業界的支持和政府適當的推動,一起實踐才可達致持續發展。

在二零零五年五月,政府發表了香港首個可持續發展策略,當中的措施包括繼續落實及不時檢討現行有關可持續發展城市設計的指引,以及研究推動可持續發展樓宇設計的策略。

香港的土地資源十分有限,要達致社會可持續發展,便要有完善的城市規劃,引導和適當管制土地的發展和用途,以提供優質生活環境,推進經濟發展。我們的城市規劃,正是以此為目標。

城市規劃委員會依據《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所制定的指引,負責擬備有關土地利用的法定圖則,以促進社區的生、安全、便利及一般福利。

我在兩星期前回應王國興議員的議案時已提及,《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目的,是提供基本規劃準則及設計指引,去平衡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要,以及發展對城市環境的影響。同時,該準則也為各類發展的規模、密度、地盤規定和所需的配套設施、環境規劃、保育自然景觀和生態、保存文化遺產和市景提供指引,從而提高香港居民的生活質素。

政府會不時因應政策及不斷轉變的公眾訴求,擬訂及檢討《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以配合當前社會需要。由2002年至今,當局已完成了三十二項的檢討項目,當中涵蓋不同範圍的規劃標準與準則,以及加入新的指引。例如最新的《空氣流通指引》,便是在去年新加入的,為發展項目在空氣流通方面的考慮提供指引,以針對近年市民非常關注的屏風效應和空氣流通問題。

我們除了更新《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外,亦透過根據《城市規劃條例》下的法定程序去檢討、修訂、更新以及制定新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包括當中的指定用途地帶及相關的發展規範。

郭家麒議員在他的動議修正案中,建議改革城市規劃委員會的組成和秘書處。對於郭議員的建議,我絕不認同。事實上,城規會的運作高度透明,除卻商議部分議題及特殊情況外,該會的會議均公開讓市民旁聽。而會議記錄(包括商議部分)亦全部上載於城規會的網頁,供市民翻閱。這些措施及公眾監察機制足以保證規劃制度的透明度。

至於政府人員在城規會工作上的角色,我以往曾多次解釋過,城規會大部分工作均涉及審批私人發展計劃,其主席必需沒有個人利益衝突,同時須具有相關經驗,並能持續地參與規劃工作。由符合上述條件、負責管理土地規劃政策的政府官員擔任主席,是合適的做法。此外,由熟悉《城市規劃條例》及相關程序的規劃署向城規會提供專業和技術支援,不論從實務成效及資源運用的角度來看,亦屬恰當的安排。

鼓勵及推動環保建築是政府另一項促進可持續發展的政策。現時《建築物條例》下的附屬規例,已就室內照明與通風、垃圾及物料回收房,以及能源效益等項目,訂定樓宇的設計和建造標準,為居民及用戶提供便利的設施,改善家居生活環境。

為鼓勵業界設計及建造環保樓宇,屋宇署聯同規劃署和地政總署已先後發出兩份《聯合作業備考》,透過提供樓面面積的寬免措施,鼓勵新建樓宇引入多項環保設施,包括環保露台、空中花園、非結構預製外牆等。這些設施不但有助推動綠化及環保,減少能源消耗和建築及拆卸廢料,也為居民帶來更舒適的生活空間。

為了推動和鼓勵環保建築及為有關設計提供指引,屋宇署聘用顧問作出研究,制定了《全面評估樓宇環境表現計劃》。這計劃的一大特色,是建議透過設立環保樓宇標籤制度,嘉許在策劃、設計、建造和管理等方面有良好環保表現的樓宇,目的是善用市場的力量,促進樓宇爭取更好的環保表現和評級。

有關評估計劃就多個環保表現原素作出考慮,其中包括:室內環境質素、樓宇管理及設施效能、資源及能源的運用、樓宇對環境構成的負荷及廢物管理、樓宇與休憩及綠化用地的關係等,涵蓋面可謂相當廣泛。而評估範圍跨越整個樓宇周期,包括樓宇的策劃、設計、建造和拆卸,以至樓宇入伙後的運作情況。

政府一直以身作則,在公共建築項目積極採用可持續發展設計,發揮牽頭作用。我們的目標是要達致建築物與周圍環境配合、有效使用土地、保育自然資源、節省能源和綠化環境,並已為此推行了以下多項措施。

在規劃新建築物及改善現有政府建築物時,我們會盡量配合原有地形及環境,減少開墾土地;透過安排建築物的坐向,善用天然光線及自然通風;並盡量保留原有景觀及避免砍伐樹木。

在綠化方面,我們會加強新政府建築物的綠化及園景設計,緊密配合市區綠化大綱的策略,並盡量增加現有政府建築物的綠化空間。

在物料規格方面,我們引入了多項符合環保及可持續發展原則的新規定,例如採用產自認可可持續發展林區的木材及循環再造碎石等。

在節省能源方面,我們不斷改善政府新建築物的設計,並已全面採用節能裝置,例如使用節能光管及高效能的空調裝置等。我們並在政府建築物率先推動可再生能源的應用,例如使用太陽能發電系統及太陽能熱水裝置等。上水屠房、香港科學園及機電工程署新總部均為大規模採用節能裝置的建築物。

至於公營房屋,香港房屋委員會亦已訂定「可持續發展建築策略」和有關工作目標,在設計、選料、建造、使用及拆卸方面,引入可持續發展建築及環保先進科技,例如採用環保設計的屋宇裝備,包括試行安裝太陽能街燈;加強綠化,在試點項目採用天台綠化及垂直綠化設計;使用預製組件,減少建築材料的使用量及建築廢料;鼓勵家居廢物源頭分類等措施;以及制訂建築廢料指數及循序拆卸指引,以減少及適當處理公屋所產生的建築廢料。

我們已積極採取多方面的措施推動可持續發展,但就議案中提及的一些課題,如氣候改變及地球暖化等,乃廣泛地區,甚至全球性的問題,並不能單靠特區政府或本港各界的努力去解決。展望未來,我們會繼續研究、檢討及優化我們的城市規劃制度和建築監管機制,與社會各界攜手建設一個可持續發展和環保的優質城市。

多謝主席。

2007年5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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