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就「保護皇后碼頭」議案的發言全文

以下為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今日(五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保護皇后碼頭」議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引言

關於保護皇后碼頭這個課題,近幾個月來在立法會及社會上已有廣泛及深入的討論。我很感謝梁家傑議員今天提出議案,以及周梁淑怡和張學明議員的修正議案,讓我們可以就這課題提供最新的資料以及作出總結。

剛才有多位議員就議案發言,訊息是很清楚的,就是政府應有效及適當地保存皇后碼頭。我可以再一次肯定的告訴各位,這正是我們要做的事,事實上我們已向財務委員會的工務小組委員會提交文件,於5月9日討論。我們要求委員會撥款,以便我們展開保存皇后碼頭的工程。

梁家傑議員的議案,主要是要求政府實施最有效的原址保留皇后碼頭方案。我們首先要處理的,是有沒有可能做到原址保留。這是一個必須由有關的專家去解決的技術層面問題。為此,我們的專業工程部門,特別與四個相關的專業團體,包括長春社、香港工程師學會、工程界社促會和香港建築師學會,召開了四次專家會議。討論結果亦分別在本年3月27日及4月23日的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詳細交代。

為方便其他並非該事務委員會的議員理解,請容許我稍為解釋專家所曾研究的四個建議。

第一個建議是原址保留碼頭,方法是修改在位置上與皇后碼頭有衝突的已規劃基礎設施的定線。受影響的基礎設施有三項,包括機場鐵路延展掉車隧道、民耀街雨水暗渠擴建工程和P2路。這三項基礎設施都是完整的,三項之中任何一項做不到,整項工程便做不成,不是好像有些議員暗示做了一項後其他的問題便可解決。

第二個建議亦是原址保留,做法是使用沙料及/或灌漿填補碼頭下面的空間;然後採用樁柱轉移及開挖隧道的方法,建造地下延展掉車隧道和排水暗渠;以及建造臨時道路,以換取時間,完成P2路的修訂計劃的法定程序,從而原址保留碼頭。

第三個建議是原址修復碼頭,方法是把碼頭上層結構(包括上蓋連支柱)推移別處,以建造地下基礎設施,竣工後把上層結構推回碼頭現址;以及修改P2路的定線避開皇后碼頭。

第四個建議是全力保存碼頭上層結構,然後在原址附近,或其他合適地點重組。簡單來說,這方案所涵蓋的工作,包括保存碼頭上層結構的可保留的部分、把所保存的部分運往一個臨時位置存放、加固所保存的部分,以及日後重組碼頭。

在上述四個建議中,第一及第二個是指在原址保留皇后碼頭,但均會與已規劃及必不可少的基礎設施造成衝突,即我剛才提到的機場鐵路延展掉車隧道、民耀街雨水暗渠擴建工程和P2路。這兩個建議在技術上並不可行,而四個專業團體亦一致認同這個看法。

第三個建議,即是推移的方法,是由長春社提出的。香港工程師學會及工程界社促會均認為這建議風險極高,並涉及重大的額外時間與開支。我們經過審慎考慮有關工程風險後,同意兩個工程界專業團體的意見,認為這是個不可冒險嘗試的工程方案。

我們留意到工程界社促會曾在報章發表文章,從工程角度解釋該會不支持第一、二及三個方案的原因。剛才何鍾泰議員亦就工程專業角度就以上三個建議發言,相信大家都可以理解這些方案的困難及風險所在。

剩下的第四個建議最合理可行。這方案在技術上我們很有信心做得到,而且對中環填海計劃第三期工程造成延誤最輕微,約為四個月左右,所涉及的額外支出相對較少。香港工程師學會和工程界社促會已提交書面意見給事務委員會,表明支持這方案。長春社亦表示不反對這方案。

在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4月23日的會議上,郭家麒議員提出要求原址保留皇后碼頭的動議,結果遭事務委員會否決。我們向事務委員會提議就第四個建議向工務小組委員會申請撥款5,000萬元進行有關保存皇后碼頭的工程,我們這個申請撥款建議得到事務委員會的支持。有關保存皇后碼頭工程所涵蓋的工作,已在我們提交工務委員會在5月9日討論的文件上詳細說明,主要包括小心保存碼頭上層結構可保留的部分、須保存的組件安妥運送至一個臨時位置儲存起來、將保留起來的組件適當加固,以便日後進行重組工程。

有議員及香港建築師學會指出,我們的第四個建議中並未明確承諾包括在原址重組皇后碼頭。我們已多次在不同場合說明,我們對重組碼頭地點持開放態度,在提交給工務小組委員會的文件中,我們亦清楚指出原址重組碼頭將是其中的一個探討的方案。

我們不希望在現階段決定重組碼頭的地點,是因為我們聽到市民表達不同的意見,有些人希望原址重組,有些人希望在附近重組,也有些人希望在新海濱重組,以重現碼頭的功能。對碼頭重組的地點有不同的意見是十分正常的,正好反映香港是一個多元化的社會。我們希望通過一個公開,透明及有公眾參與的程序去決定有關的選址,所以我們會透過規劃署進行的「中環填海區城市設計研究」廣泛諮詢市民、專業團體、立法會、區議會等,才決定重組地點。我們相信議員是認同我們在這市民關心的問題上應進行有公眾參與的討論,然後才定案。

梁家傑議員的原議案要求政府採納中央人民政府在2000年批准的《中國文物古蹟保護準則》,以「原址保護、減少干預、保存原狀、保護文物環境」作為準則,制訂及盡速實施最有效的原址保留皇后碼頭方案。我希望議員注意的是,《中國文物古蹟保護準則》的第十八條並沒有排除對文物古蹟採取「原狀遷移、易地保護」的安排。而事實上,「關於《中國文物古蹟保護準則》若干重要問題的闡述」的第13節,提供了一套允許遷建工程的指引;我們現在提出保存皇后碼頭的建議(即我上述提及的第四個建議),正好與這套指引一致。

事實上,正如我們將提供工務小組委員會的文件指出,我們在推展整個保存皇后碼頭的工程時,會參考有關的國際憲章和指引及《中國文物古蹟保護準則》中相關的準則。我們會盡量小心保留碼頭的上蓋部分,製備、蒐集和保存碼頭的原狀資料及測量圖則和照片紀錄,並詳細記錄整個重置的過程,以便日後能精確地重組碼頭。一般來說,工程項目向來由有關的工程部門全權負責執行。但這次我們特別為保存皇后碼頭工程請建築署署長委派一名在保存建築物方面具備相當資歷和豐富經驗的政府建築師提供意見及監督工程進行,這亦是回應長春社及香港建築師學會的建議而作出的特別安排。我們很有信心,在這些安排之下,我們可以確保妥善處理皇后碼頭的拆除及重組工作。

有議員提出應制訂及盡速實施最合理可行及最有效的保存皇后碼頭方案,讓正在進行的中環第三期填海工程所受的影響減至最低,對於這點,我們是十分認同的。中環填海計劃第三期工程主要是提供土地發展必需的運輸基礎設施,包括中環灣仔繞道、P2路網絡、機場鐵路延展掉車隧道和北港島線。大家也看到中環一帶及附近的塞車情況,我們必須盡快完成這項填海工程,才可以推展下一步的中環灣仔繞道工程。我們相信盡快有效地處理皇后碼頭的問題,讓中環填海區的基建工程早日施行,是多數市民的訴求。

我剛才強調希望重組碼頭的選址是通過公開、透明及有公眾參與的過程,在規劃署剛展開的「中環填海區城市設計研究」中落實。除了選址外,亦有很多人關心碼頭的設計意念,希望重組碼頭附近有水的設計意念,所以,我先前提及規劃署的「中環填海區城市設計研究」,課題之一不但是要探討重組皇后碼頭選址,亦要討論重組碼頭的設計意念,這項研究的重點是會包涵廣泛的公眾參與。我想告訴大家,其實我們已經開始了這方面的工作。規劃署的城市設計研究的第一階段公眾參與計劃將在本周開始。我們會備有不同選址的概念,包括原址和覓地重組皇后碼頭的方案,供市民討論。各位議員提出重組皇后碼頭以及市民和團體就有關課題所表達的意見,相信會在規劃署進行的研究中,得到充分的討論。

我想重申,原地保留皇后碼頭在技術上是不合理可行,這是有專業理據的,所以我希望議員能否決梁家傑議員的原動議案。政府希望可以按照我剛才介紹的第四個建議去保存皇后碼頭,因為是最合理可行、最有效保留皇后碼頭的方案,同時可符合讓中環填海第三期工程繼續進行及對正在進行的工程所受的影響減至最低,符合保存碼頭及城市發展之間取得適當平衡的原則。在進行有關的保存碼頭工作時,我們會參考相關的內地及國際的準則,在經驗豐富的資深建築師監督下小心精確的進行保存及重組工程。我們亦已開展為皇后碼頭重組地點及設計意念所進行的廣泛公眾諮詢,我們沒有既定的方案,對原址重組碼頭及其他地點持開放的態度,我們希望重組後的碼頭是大多數市民所接受的。故此,我希望議員支持周梁淑怡議員的修正議案及張學明議員對周梁淑怡議員的修正議案的修正。

多謝主席。

2007年5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3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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