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言人今日(三月八日)表示,已撤銷委任政府律師金文傑作為城市規劃上訴委員團成員。有關決定是基於該委任未能符合《城市規劃條例》第17A(2)條的要求。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17A(2)條,一名公職人員不能被委任為城市規劃上訴委員團的成員。
在考慮委任金文傑為城市規劃上訴委員團成員時,政府已按照既定程序確定其委任符合有關法例的要求。金文傑所提供的資料沒有顯示他是一位政府律師。
政府正就導致有關委任的情況,以及金文傑在接受委任時是否沒有向政府申報正確資料進行調查。
城市規劃上訴委員團是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17A(1)條作出委任,並從中選出成員組成上訴委員會,就按《城市規劃條例》第17B條對城市規劃委員會覆核規劃申請的決定而提出的上訴作出聆訊,而城市規劃委員會是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17條,進行上述的覆核。上訴委員團目前共有67名成員,包括一名主席及四名副主席。
完
2007年3月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1時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