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二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上,就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的發言(只有中文):
多謝主席。我會作簡單的介紹,特別是自從我們公布申請結果後有一些回應,我都趁這機會跟大家談談。
首先在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第一階段,我們感到很鼓舞,因為反應非常熱烈,一共有一百零二間機構就這七幢建築物提出一百一十四份申請,可想而之失望的機構是很多的,因為最終只是批出六間建築物。
今次反應熱烈,我們初步總結認為是因為政府作了很大的承擔。我們預留了十億元作為這些歷史建築的維修費用,亦先前經立法會批准一億元資助這些歷史建築活化後有關社會企業首兩年的資助,同時提供象徵式的租金。
但最終來說,政府是有很強烈的監察,特區政府是繼續擁有這些建築物的地權和業權,亦會透過服務協議監察獲選機構。若機構的運作不理想,我們可以收回建築物。這些租約一般為期四年,就其中一個項目,因為是辦學,而辦學應該有三、四年的課程,我們會稍為延長這租約的期限。
第二點我想談的是有人認為今次選擇和遴選過程是否商業掛帥?是否屬有錢人的玩意?在這裡我可以肯定跟大家說,肯定不是,因為剛才已說過,政府已作出了財政上的承擔,所以政府透過委員會物色最合適的機構時,並不是誰投放最多錢便可以得到這些歷史建築物作活化。委員會以五個同樣佔有同等比重的準則來審批這些建議書,從而挑選出這數個項目。
這五個準則分別是如何能夠彰顯建築的歷史價值;保育文物建築方面的建議;第三是社會價值,如何使社會大眾受惠;第四是財務可行性,這財務可行性並不是申請者投放多少錢來推行項目,而是該項目的社會企業的運作如何能持續營運,達至我們保育歷史建築的目的;第五個準則是其他方面,包括機構的組織、體制、管理能力,以及就其提議的相關計劃的先前經驗。
第三點我想談的是評審過程是否嚴謹,有沒有內定的疑惑呢?所以今日提交的文件內,我們特別在附件一列舉了自從去年二月公布這計劃,邀請機構提議申請書,每一階段我們所做的工作。公布結果當日,我亦親自致函予該一百零二間機構通知它們,感激它們參與第一階段的工作,並表示若它們對自己的項目有一些特別的問題,可以接觸我們,我已提供了同事的聯絡電話。這即是說,若有落選機構想知道自己的建議書在評審的過程中獲得什麼評價,可以跟我們聯絡,我們是可以跟他們分享的。
到今日為止,已有一間落選機構親自致函給我,要求取得有關資料,我們定會正面回應。但是我們不能夠未經眾多申請機構同意的情況下,公布所有申請書或評價,因為這樣做會違反保密原則。我們可以做的是在文件的附件二向大家交代獲選的六個建議的優勝之處。
第四點我想說的是在十二月十九日我們在這委員會匯報落實整個文物保育政策的時候,各位議員就活化歷史建築提出了數個精辟的意見,在今日立法會提交的補充文件亦複述了這些意見,我在此逐一作出回應。第一是議員認為這些活化了的歷史建築一定要開放給公眾使用,今次遴選出來的六個項目每一個也滿足這個要求,即使有一些項目以收費形式,但在該項目裡也有一些不用收費的項目讓公眾人士可以進入參觀,如博物館,以至其他方面公眾可以享用的項目。第二方面當日議員亦提到,明白到這些歷史建築因為建於很久以前,所以在活化過程必須要提供無障礙通道,惠及殘疾人士。我可以向大家說,今次獲選的這六個項目每一個都做到這點,實際上,六個項目都要加裝電梯,在荔枝角醫院的項目,由於它分散於幾個不同的平台,不但要加裝電梯,可能也要加裝斜道以方便傷殘人士出入。細如芳園書室,我們也要加裝電梯,讓傷殘人士可以上二樓。第三點是當時議員特別提到美荷樓,因為美荷樓與香港公屋歷史發展息息相關,議員提議美荷樓的活化必須要重現五十年代的生活環境,今次獲選的青年旅社項目是做得到的,裡面會有一個公屋博物館讓公眾參觀,亦會展現那年代的生活條件。另外,除了硬件的公屋博物館,獲選的建議書內亦建議成立石峽尾舊住客的聯誼會,希望可以聯絡以往曾在石峽尾居住的住客回來活化了的美荷樓聯誼。另外一點是議員亦提議到下一批歷史建築活化時,應該更多採用「點、線、面」來做我們工作的目標。我完全贊成議員的看法,實在在今次獲選的項目已產生了「點、線、面」的效應。以大澳的精品酒店為例,它將可在發展局及土木工程拓展署下一個名為「融和優化 大澳同欣」的活化大澳計劃裡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在深水區透過美荷樓及荔枝角醫院以至北九龍裁判法院都是會活化成為與創意藝術、旅社有關,相信連同香港賽馬會在石峽尾的創意藝術中心,是很有潛質成為一個創意文化小區。即使小如芳園書室,它亦是展現馬灣漁村的特色,與馬灣公園的第一期及我們很積極希望落實的第二期都可互相配合,使馬灣這個小島能夠發揮其旅遊的作用。
我在這裡再與大家說,我們在第二階段的建築物也會考慮同樣的「點、線、面」,我先前已公布了目前來說第二階段應該可以包括以下五個建築物,除了大埔舊警署重新再邀請建議書外,亦會注入灣仔的藍屋,當然灣仔藍屋會以「點、線、面」的「面」與活化舊灣仔的工作相吻合。在九龍城的石屋,石屋本身是很小的,但我們今次爭取了將它前面超過二千八百平方米的休憩空間一起放進活化項目內,所以哪一個建議書是有關石屋的,其實會包括一個很廣闊的空間可以發揮。至於在沙田區王屋村的石屋本身是在康文署的花園裡面,所以亦有一個協同效應;前粉嶺裁判法院除了佔地的樓面面積之外,亦有一萬二千三百平方米的休憩空間,所以對於活化的內容有很大的發展潛力。
今日很感激各位的舊同僚陳智思先生抽空出席,因為整個的評審過程陳主席領導一個主要由非官方人員組成的評審委員會勞心勞力,為香港選出了這幾個項目,我相信如果大家對我們評審過程有什麼提問,陳主席是比我更加能夠回應大家的提問,多謝主席。
完
2009年2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0時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