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發展局局長就「檢視工程審批流程及統整建造標準,善用創新技術減省建造成本和時間」議員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劉國勳議員動議的「檢視工程審批流程及統整建造標準,善用創新技術減省建造成本和時間」議案的總結發言:
主席:
再次感謝今日有22位議員先後發言。大家的意見對我們在制定項目管控政策及精簡行政審批相關程序有很大的參考價值。我現在只作一些初步回應。
首先,議案在很早的時候提及有關《建築物條例》的檢討。我在這裏想與大家分享,有別於《城市規劃條例》或《收回土地條例》要處理很多公眾意見程序的情況,《建築物條例》不涉及類似程序,反而聚焦於維護建築物安全,以及設定有關建築和審批標準。正因如此,我們去年並沒有把《建築物條例》納入精簡法定程序的綜合法例。事實上,去年的《施政報告》提出,政府會在今年就檢討和修訂《建築物條例》提出建議,重點亦放在提高強制驗樓計劃/強制驗窗計劃/僭建物清拆令的罰則;簡化檢控程序和降低檢控門檻;以及加強建築承建商的註冊和紀律處分方面。即是說,重點放在維護建築物和公眾安全。
屋宇署精簡批則流程
但是,我們同意屋宇署在審批建築圖則的過程有精簡的空間,而這些過程牽涉的並不是法定過程,而是屋宇署和其他參與部門的行政程序。
很多位議員都提到,批則有很多部門參與其中,因為這個工作直接影響私人發展項目的進度。較為近期的改善措施包括屋宇署去年三月成立專責審批組,以促進者的角度,專門為500個單位或以上的大型私人住宅項目,透過主動協調跟進需討論的事宜,例如協助申請者尋找合適替代方案以符合《建築物條例》,加快審批圖則。屋宇署亦為自己定下績效指標,如果這些大型項目的圖則審批不涉及主要規劃、土地或消防安全問題,會爭取約八成於第一次或第二次呈交申請時獲得批准。
另外,去年屋宇署亦進一步精簡對一般建築圖則的審批要求,大幅縮減約百分之三十在圖則審批時需要提交的資料,讓申請人節省時間和資源,盡早取得初步審批進入下一階段的工作。
項目促進辦事處統籌大型項目
專職專責安排不單止限於屋宇署,發展局本身及轄下其他部門亦擁抱,並在合適範圍下實行,例如發展局早於二○二○年底成立項目促進辦事處(辦事處),以專案專辦形式,協調各個審批部門,加快審批私人住宅項目,取得良好效果。由成立至今,有70多個項目由辦事處監察協調下取得相關的、不同階段的審批。這些項目合共提供超過10萬個住宅單位。另外,我亦提過辦事處受到大家歡迎,所以擴大了其職能,現正處理大型商業項目的發展審批,亦正為超過80多宗棕地作業經營者提供資訊。
地政總署作為一個部門,亦於早年設立兩個專責小組處理地契下不同審批和契約修訂個案。
精簡行政審批程序
各位在議案中提到要精簡行政審批程序,亦提出在更多環節授權認可專業人士進行自行認證,代替政府審批,亦希望政府各個部門在審批的時候提供更清晰時限和指引。其實這些都與我們的目標一致。
各位議員都強調一點,除了程序,就是審批文化的改變,其實我們非常認同,亦為此着手把這個審批文化改變的方向制度化。我們現正制訂指引,不單止適用於發展局和轄下部門,亦希望適用於所有牽涉發展項目審批的部門,包括消防處、運輸署等。我們希望這個指引做到甚麼效果呢,我們希望明文要求和授權部門以便利發展的思維處理審批。指引亦會要求各個部門檢視現正要求審批的事宜是否全屬必須;如果是必須,是否有空間把其審批工作交予業內專業人士自行認證。另外,在審批過程中,我們希望部門訂下更清晰的處理時間,如要拒絕申請時,必須指明原因;如果知道只要有關申請作出哪些調校就可以獲得批准,需要同時指出。這些都是很重要的文化改變,既然我們發出指引,將其制度化,事後必定要有監察制度,所以這是個嚴肅的課題。我們的目標是希望在今年內盡快公布這個指引去執行。
我們亦會帶領各個有關部門探討一些新措施,主動提出希望它們在一些較低風險的情況下,例如較低風險的上蓋建築,多採用專業人士自行核證的方案。我們亦會主動再次邀請業界就更多精簡措施提出具體意見,越具體越有助我們探討。
採用先進科技和創新建造技術
在電子政務方面,屋宇署正開發的電子資料呈交及處理系統,分別在二○二二及二三年推行第一及第二階段,現時已擴展至涉及17個機構和部門。第三階段原本於二○二五年第二季完成,我們會提前於今年第二季推出部分主要功能,希望將能接受所有建築圖則提交。
正如很多議員提到,這個電子資料呈交及處理系統的啟用有助鼓勵業界更廣泛使用建築信息模擬技術(BIM),無論提交和審批圖則都能使用這個技術。我們於二○二三年底公布採用BIM擬備和呈交建築圖則的建議路線圖,包括當中所需的配套措施,例如業界所需的支援和人力培訓,我們會聽取業界意見,目標是由政府和法定機構開始,再逐步擴展至私營界別,務求在二○二九年全面採用BIM製作和審批建築圖則。
在合約管理方面,傳統合約着重合約雙方的義務和責任,出現問題時令大家出現對立面,產生爭拗。所以發展局在工務工程率先引入新工程合約範本,強調合約雙方須持互信協作的原則,透過共同管理風險,減少爭拗,減低申索情況,亦減低項目超支延誤的風險。
成效如何呢,由二○○九年至今已有超過500份工務工程合約採用這個新合約模式,當中有超過90份合約已經完工和完成帳目結算,並沒有出現合約糾紛,所以我們認為成效可觀。採用新合約佔整體工務工程合約的比例逐年遞增,在二○二三年開展的大型基本工程已全部採用這個合約模式。
建造成本研究
我在開場發言時也提到,我們的建造成本在過去數年的世界排名降低了,工務工程管理在國際上也有良好評價。這不代表我們自滿,但也希望我們不要妄自菲薄。在已經取得的基礎上,我們的確要繼續正視建造成本仍然相對高昂這問題。其實,發展局正進行一項策略性研究,希望找出建造成本高昂的主要原因,以及檢視我們現時進行顧問研究的安排和招標安排,希望可以抽絲剝繭,對症下藥,參考國內外的成功之道,制訂策略性措施,降低建造成本。
議員提到的一些建議,我們有時也面對兩難。有議員問政府為何總是要有顧問而不自己做,其實政府自己做時,我們又會擔心編制膨脹。我們可能很多時用錯形容詞。我們說顧問研究,很多時予各位的感覺只是「顧」一下、「問」一下,其實顧問研究很多時涉及在工地現場進行勘查。所以這些的確都需要資源,不論是金錢的資源或是人手的資源。
無論如何,既然我們現正進行檢視工作,之前有議員提到一些建議,包括盡量使用中央採購或直接採購,有別於現時所有工務工程承建商自行各自採購,這是我們積極研究的其中一個範疇。正如陸仲雄議員提到,稍後立法會會有個專責委員會,我們希望屆時將一些研究的初步成果,以及哪些措施可以實行,和大家盡早分享。
高效建築方法及新建造技術和科技
除了項目管控,我們亦的確十分關注現時業界面對的挑戰:人力需求、工人老齡化、生產力下降等。在過去幾年,正如很多位議員都提到,我們一直推動業界使用高效建築方法,例如「組裝合成」建築法(MiC)、機電裝備合成法(MiMEP)等,以節省人力需求,提升效益。我們亦推動工務工程數碼化,例如數碼工程監督系統,我剛才提及的建築信息模擬、安全智慧工地系統等。
為了使業界採用這些新建造技術,我們一直利用多方面措施,例如提供建造業創科基金資助、成立跨部門委員會進行督導。以「組裝合成」的方向為例,我們為業界提供樓面寬免,屋宇署亦為此成立一個特別的預先認可機制,為「組裝合成」建築法和構件預先作出審批和給予認可,令業界有信心進行採購。如申請附有足夠資料,屋宇署通常會在40多天內作出決定並發出原則上認可書。
在建造工程上,我們亦希望盡量鼓勵應用研發政策,為此,發展局已成立專責小組。剛才有議員發言提到,縮短工程時間絕不能影響工地安全,我相信在座所有人士和政府都絕對同意。我們會在這方面加大力度,透過應用科技提升工地安全。早前,發展局已經在工務工程率先採用這些安全智慧工地系統,我們亦為業界提供資助,鼓勵他們使用。建造業議會亦加強宣傳,提供「到會」服務,方便業界,特別是一些中小企採用這個系統。我們現正和建造業議會部署在短期內推出更多措施,催逼業界應用有關系統,提升工地安全。
建造業人力需求
在人力方面,為滿足建造業的需求,我們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除輸入外勞,我們亦需要加強培訓本地人手,招聘新人入行,以及推動業界應用科技。
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現時的確主要適用於公營項目,在特殊情況下,例如本地人力供應有限的特殊工種,我們亦會批准私營工程合約輸入勞工。計劃雖然主要以公營合約先行,但我希望大家都會明白,當公營項目的人手需求得以紓緩,亦可釋出人手供私營項目使用。目前的輸入配額為12 000個,連同我們引入計劃之前已輸入的外勞,現時使用了大約7 000多個配額。這是在我們預計之內,因為我們不能單靠輸入外勞去處理問題,我們會適時檢視這個計劃的執行細節,包括剛才各位議員提出的一些建議。有議員問政府時常用錢解決問題是否恰當,議員亦提出我們在某些選址興建公營房屋或推進岩洞發展,是浪費公帑,是不必要的。其實我們看這些問題,很多時都要放在歷史背景上。當公營房屋非常短缺,我們真的要追落後時,政府要有這勇氣,即使有些選址未必是最廉宜,最容易興建,我們都需要去爭取。當我們推動岩洞發展時,其實早年這方面都得到社會和業界的支持,我們不單止為了使用岩洞空間,亦希望當有些社會上認為比較厭惡性的設施能夠搬入岩洞,對當區居民都帶來社會和經濟裨益,所以我希望大家都繼續全方位看個別發展項目的背景和安排。
主席,基建投資可以推動經濟,創造就業,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提升香港長遠競爭力,以及推動可持續發展。我們會繼續推展優質基建項目,亦會在過程中探討和落實提效、提速的措施。這不單止為了降低成本,亦希望協助我們提升效益,讓政府部門和業界都能夠騰出人手和資源,處理更大量的工程項目。對於各位議員今日提出的意見,我會和團隊進一步考量,將好的措施落到實處。再一次多謝各位議員,多謝主席。
完
2024年2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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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演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