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偉强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
問題:
《長遠房屋策略》訂明未來十年期公營房屋供應目標為28萬個單位,即平均每年2.8萬個。然而,未來四個財政年度每年的預計公營房屋落成量均不足兩萬個。另一方面,行政長官在本年六月宣布把九幅私營房屋用地改作公營房屋發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政府分別把多少幅(i)私營房屋用地改作公營房屋用地,以及(ii)公營房屋用地改作私營房屋用地,並按新用途列出每幅用地的位置、面積及可提供的住宅單位數目;
(二)過去五年,政府把多少幅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改劃為公營房屋用地,並按新用途列出每幅用地的位置、面積及可提供的住宅單位數目;
(三)政府把私營房屋用地改作公營房屋用地的考慮因素為何;
(四)會否設立機制,當未來某些年度的公營房屋建屋量預期因用地不足而未能達標時,須適時把若干私營房屋用地改作公營房屋用地,以提供有關建屋量差額的所需用地;及
(五)鑑於行政長官在本年度《施政報告》中表示,政府會增加公營房屋佔公私營房屋新供應的比例,以及調撥更多用地作公營房屋發展,有何具體措施落實該等決定?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按照長遠房屋策略(《長策》)訂定的十年公營房屋供應目標物色合適的土地,供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及香港房屋協會(房協)作興建公營房屋的用途。在覓地及規劃過程中,政府會考慮社區的整體規劃及個別用地的因素,將合適的土地分配作興建公營和私營房屋之用。
經徵詢運輸及房屋局,我就問題的各部分,分別回覆如下:
(一)(i)計及本年六月的宣布和過去五個財政年度(二○一三至一四至二○一七至一八年度),政府合共將21幅私營房屋用地改撥作公營房屋用地。有關用地的資料載於附表一。
(ii)在過去五個財政年度(二○一三至一四至二○一七至一八年度),政府並沒有把公營房屋用地改撥作私營房屋發展。
(二)由二○一三至一四至二○一七至一八的五年內,政府一共改劃23幅主要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的土地作公營房屋發展。有關用地改劃後的土地用途地帶、位置、面積及預計可提供的住宅單位數目載列於附表二。
(三)、(四)政府現時已有既定程序於覓地和規劃過程中把合適的土地分配作興建公營和私營房屋之用。在考慮個別建屋用地的房屋類別時,政府需顧及社區的整體規劃,包括有關地帶當前的公、私營房屋比例,及公、私營房屋在社區設施和交通配套及區內基建設施(例如供水、排污、道路等)方面的需要,亦會考慮個別用地的位置、面積及發展規模是否適合作公營房屋發展。與此同時,政府亦需要顧及社會對私營房屋有一定的需求,繼續在賣地計劃中保留一定數量的土地,維持持續而穩定的私營房屋土地供應。
鑑於近年社會對公營房屋需求殷切,在平衡社會各方需要後,政府自二○一三至一四年度起將21幅原擬作私營房屋用地改撥作公營房屋用途。政府會繼續不時檢討情況,按需要審視土地的最適當用途。惟基於上文的考慮,並非所有原定作私營房屋的用地可隨意轉作公營房屋。
要長遠解決公營房屋短缺的問題,不能單單依靠改撥用地,治本之道是持續增加整體的土地供應。政府會繼續竭力為公營和私營房屋覓地,以多管齊下的策略,持續穩定地增加整體的土地供應,以期望達致公營房屋供應目標。
(五)政府在二○一四年十二月公布《長策》,採納供應主導及靈活變通的原則,以逐步扭轉房屋供求失衡的情況。根據《長策》,政府會每年更新長遠房屋需求推算,訂定逐年延展的十年房屋供應目標,以顧及隨時間而改變的各種社會、經濟及市場情況,並按需要適時作出調整。
根據二○一七年十二月的推算,二○一八至一九至二○二七至二八年度十年期的總房屋供應目標為460 000個單位。按照60:40的公私營房屋新供應比例,公營房屋供應目標為280 000個單位,包括200 000個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單位及80 000個資助出售單位;私營房屋供應目標則為180 000個單位。
政府目前正就新一個十年期(即二○一九至二○至二○二八至二九年度)的房屋需求進行推算工作,並會於稍後公布有關結果。
正如行政長官於《2018年施政報告》指出,政府會增加公營房屋比例,並承諾政府開拓的新增土地,以房屋單位計算,七成應用於公營房屋,此乃指考慮整體新開發土地後的一個整體目標,因個別用地的房屋類別仍需視乎位置因素及周邊支援設施等而定。《施政報告》亦指出,《長策》下未來十年的房屋供應目標中的公私營房屋比例可能需作調整。政府會在今年稍後更新下一個十年房屋供應目標的時候,充分考慮最新的發展和各界的意見。
為達致公營房屋供應目標,發展局和規劃署一直與運輸及房屋局和房屋署緊密聯繫,物色合適土地並增加整體土地供應,為房委會及房協提供興建公營房屋的用地。
短中期方面,透過改劃210多幅用地作房屋用途,可興建逾31萬個房屋單位,當中逾七成將用作公營房屋發展。
中長期的房屋供應主要依賴四個新發展區或新市鎮擴建項目,分別為東涌新市鎮擴展、古洞北和粉嶺北發展區、洪水橋發展區及元朗南發展,合共提供約21萬個住宅單位。如情況適合,我們會增加這些發展項目的公營房屋比例。例如,按附表一所述,我們在二○一七至一八年將一幅位於東涌新市鎮擴展區的私人住宅用地改撥作公營房屋發展(項目12)。另我們早前獲城市規劃委員會批准,增加古洞北和粉嶺北新發展區住宅用地的發展密度,連同優化用地設計而新増的12 000個單位將全數撥作公營房屋,令該新發展區公營房屋單位比例增至約七成。
此外,《施政報告》建議「明日大嶼願景」下七成的建屋量為公營房屋。以政府目前建議首階段聚焦研究的交椅洲一千公頃人工島為例,可建15萬至26萬伙,當中七成(即10萬5千至18萬2千伙)為公營房屋。
正如《施政報告》指出,發展局亦會在參考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稍後提交的最終報告後,制訂「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的可行方案,以便透過釋放私人土地的發展潛力,增加公、私營房屋的供應,包括研究當中不少於六至七成新增樓面為公營房屋。
以上實行中或建議中的不同措施,均顯示政府增加房屋土地供應的決心,我們會繼續努力做好有關方面的工作。
完
2018年1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