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一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俊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市民反映,近年多項大型基建項目出現各項問題,嚴重削弱他們對政府妥善推行基建項目的信心。例如,重建香港大球場和興建啟德體育園及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的建議在定案前爭議不斷;港珠澳大橋、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及沙田至中環綫項目在施工期間出現嚴重超支、延誤或施工質素欠佳的情況;啟德郵輪碼頭啟用以來長期門可羅雀,效益不符預期;剛通車並耗資360億元和耗時九年建造的中環及灣仔繞道,對疏導港島北的交通擠塞效果成疑。有市民質疑政府工程「唔起好過起」,更擔心在明日大嶼願景下的項目會重蹈覆轍,因此表明反對推行任何新大型基建項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何時公布九龍東環保連接系統的(i)詳細可行性研究結果及(ii)未來路向;
(二)過去多年,政府在研究九龍東環保連接系統期間,有否同時研究在觀塘避風塘填海,以期增加九龍東土地供應及解決啟德郵輪碼頭交通配套設施不足的問題;
(三)因應最快要到二○三二年才有首批在明日大嶼願景下興建的住宅單位落成入伙,但有研究指出在啟德跑道東北邊啟德明渠出口至觀塘避風塘一帶填海,在二○二四至二○二七年間可提供超過85公頃土地,足以興建七萬個住宅單位,政府會否「捨遠圖近」,在推展與明日大嶼願景有關的填海計劃前,先進行規模較細、較快完成和花費較少的觀塘避風塘填海工程,以展示政府有能力推展高效率及符合成本效益的基建項目,從而挽回市民對政府妥善推行基建項目的信心;及
(四)有否評估在觀塘避風塘進行填海工程會否違反《保護海港條例》(第531章);如有評估而結果為會,鑑於有專家批評該條例在訂立前未經仔細分析及公眾諮詢、條文不清晰,以及嚴重窒礙本港發展,政府會否研究修訂該條例,以期盡早展開有關工程,提供更多住宅用地?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持續適度及有序地推展各項大型基建及工務工程,以改善市民的生活質素,提升香港的長遠競爭力及推動香港經濟發展。雖然近年有個別超大型工程項目,在推展過程中遇到不可預見的情況,引致超支及延誤的情況出現,但基本工程計劃整體的估算表現一直保持良好(註)。
鑑於近年市民大眾對提升工務工程項目表現的期望日益殷切,我們在二○一六年六月於發展局工務科轄下成立「項目成本管理辦事處」,推行各項工務工程項目的成本管理措施;並在私營業界推廣成本管理。其後,行政長官在《2018年施政報告》宣布,政府計劃將「項目成本管理辦事處」升格,並擴大其編制和職能。因此,我們將會成立「項目策略及管控辦事處」,以推行策略措施及加強在成本監察和項目管控方面的能力,確保各項大型基建及工務工程項目(包括在明日大嶼願景計劃下的工務工程項目)的推展符合成本效益,並減低超支和工程延誤的風險,配合香港的長遠發展和滿足市民的需要。
關於啟德發展計劃,政府現正積極分階段實施各項基建設施,以配合區內的新增人口和各項發展需要,並落實將啟德發展區轉變為文化體育和旅遊綠茵樞紐的規劃主題。
就謝議員問題的四個部分,經諮詢相關部門的意見,現答覆如下:
(一)土木工程拓展署現正就九龍東環保連接系統進行第二階段詳細可行性研究,以探討環保連接系統方案,包括系統的覆蓋範圍、走線及車站位置等,並進行相關的技術和財務評估,以探討該連接系統的可行性。在完成研究後,政府將考慮環保連接系統項目的未來路向。
(二)至(四)政府在九十年代初開始已為前啟德機場土地的未來發展作規劃。在二○○一年完成的「東南九龍發展修訂計劃的整體可行性研究」,曾建議總發展面積約460公頃,其中約133公頃為填海面積,包括觀塘避風塘北部範圍。因應二○○四年一月終審法院在判決中對《保護海港條例》(第531章)作出的詮釋,政府於同年年中展開《啟德規劃檢討》,全面地檢討啟德發展計劃的規劃及工程,以「零填海」為基礎,為舊機場用地擬備新的發展計劃,並於二○○四年至二○○六年間廣泛地進行了三個階段的公眾參與活動。其後,《啟德規劃檢討》的建議在二○○六年十一月納入法定的啟德分區計劃大綱圖內,並於二○○七年十一月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現時適用的《啟德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K22/6》,大致上是以二○○六年展示的大綱圖為藍本,並經過多輪的公眾參與,當中並不涉及任何填海建議。在九龍東環保連接系統的有關研究中,亦不涉及探討透過觀塘避風塘進行填海以增加土地供應。
事實上,觀塘避風塘是繁忙的作業海港一部分,亦是一個進行水上康樂及活動的好地方。政府正循有關方向,在現時啟德分區計劃大綱圖的基礎上,推展避風塘的發展。例如現正進行的「觀塘行動區規劃及工程可行性研究」,其研究範圍包括觀塘行動區、觀塘避風塘及部分啟德明渠進口道。該研究提出水體共享概念,建議避風塘在非颱風日子可用作次級接觸水上康樂活動(如划艇)場地,相關填海建議會影響推動水體共享的方向。另一方面,觀塘避風塘是維多利亞港內第二大的避風塘。倘若要釋出觀塘避風塘作其他發展用途,全港避風泊位面積的整體供應會減少,預計將不足以應付未來本地船隻的需求。因此,如要在觀塘避風塘進行填海,必須先另行覓地計劃新的避風塘或避風碇泊處,以確保本地船隻在颱風襲港期間或惡劣天氣情況下有足夠和安全的泊位避風。
如上文所述,政府現正按獲核准的啟德分區計劃大綱圖推展啟德發展計劃,現時並無計劃在觀塘避風塘一帶的維港範圍內進行任何大規模填海工程,亦無打算修訂《保護海港條例》(第531章)。
有關啟德郵輪碼頭的公共交通配套方面,運輸署一直密切監察相關乘客需求,並不時檢討公共交通服務的水平。現時每日均有專營巴士、專線小巴及渡輪服務來往碼頭及其他地區。運輸署會繼續有關工作,以適時按需要提升接駁啟德郵輪碼頭的公共運輸服務水平。
此外,土木工程拓展署正為可連接郵輪碼頭的陸路通道(即經由位於祥業街與海濱道交界的不分隔雙線道路,以及位於前南面停機坪的承昌道、啟德橋和位於前跑道的承豐道的交通路徑)進行改道及擴闊為雙程雙線的地區幹路;有關工程將於二○一九年完成。該署亦正籌備於二○一九年上半年展開D3路(都會公園段)建造工程,將位處於前南面停機坪和前跑道的發展(包括啟德郵輪碼頭),與前北面停機坪(包括沙中線啟德站)連結。待相關道路工程相繼落成後,往返碼頭的道路網絡的交通容量將大為提升。
註:在過去十年,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共批出約580個甲級工程項目,撥款總額為8 900億元;當中約有70個項目需要向財委會申請追加撥款,所涉款額約為645億元。即約有十分之一項目需要增加預算,而相關的金額佔撥款總額約7%。
完
2019年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