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今日(六月十二日)提交予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審計署署長第七十四號報告書》第7章「地政總署管理短期租約的工作」簡短公開聆訊的發言稿全文:
主席:
我感謝審計署就地政總署管理短期租約工作進行了全面的審視,並提供寶貴意見。我亦感謝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邀請發展局和地政總署出席今天的聆訊。
發展局和地政總署一直持續檢視和改善土地管理工作,確保土地資源得以妥善運用。短期租約是地政總署使用的其中一類土地文書。常用的情況包括在土地長遠用途落實之前,透過短期租約作有效益的短期用途,例如停車場、工場、貯存或社區用途等;或者將一些不適合發展或發展潛力低的空置土地,批撥作臨時的非牟利用途,例如康樂或苗圃等。在某些情況下,即使有關用途符合用地的長遠規劃用途,政府亦可能因應政策需要,以短期租約的形式批出有關土地。總的來說,短期租約制度有助善用土地資源,而現存的短期租約用地事實上承載各種有效益用途,照顧社會的經濟及社區等各方面需要。
另外,發展局於二○一九年二月推出的計劃,資助以短期租約形式租用空置用地的非牟利機構,以鼓勵它們善用這些土地。至今,我們已批出11宗申請。正如審計署報告所建議,我們會繼續積極推廣此計劃,令更多項目受惠。過程中,我們會加強政府內部溝通,確保各部門就空置用地租用申請的意見,以及相關政策局的政策支持,能夠在合理時間內確定。事實上,發展局已邀請地政總署提出特別需要政策局層面關注的個案,以便相關政策局適時地討論個案,盡快處理問題,加快審理申請進度和盡快給予申請人明確答覆。這方面的工作已漸見成效,我們會繼續這工作方向,並按需要檢視。
審計署在報告中指出,地政總署在管理短期租約工作和實際操作中,某些環節有不足之處,當中涉及審批程序、監察、執管、工作指引、資訊管理等範疇。審計署亦指出,個別個案的處理有未如理想的地方。我們完全同意審計報告中所作的建議。對於個別個案,地政總署已逐一跟進,未來會繼續密切監察進度,直至個案完結為止。對於有關制度上的建議,有部分地政總署已立即進行了改善工作,另有部分會於短期內落實。
我現請署理地政總署署長簡單講述署方的跟進工作。其後,我和我的同事樂意就委員的提問再作深入的解答。多謝主席。
完
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