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題:推展工務工程項目
以下是今日(一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盧偉國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
問題:
行政長官在二○二○年《施政報告》中表示:「政府會繼續投資基建,預計未來數年平均每年將超過1,000億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行政長官表示,基於建造業的失業率目前高企,以及建造業的投資會帶動其他方面的經濟活動,政府會在向本會財務委員會提交工務工程撥款申請的同時,展開招標工作,有關安排的詳情為何,以及預期工程項目的展開日期可因而提早多少;
(二)會否改善目前評審工務工程投標書的準則,以避免過於着重價低者得原則,因而產生流弊;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行政長官表示,工務部門已把大型工程合約分為易於管理的規模,讓更多中小企業參與,以共渡時艱,有關安排的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持續投資基本工程,致力改善市民生活質素、提升香港長遠競爭力和推動香港經濟發展。自二○一七年,基本工程每年的開支一直維持在700億元的平均水平。我們預計在二○二一至二○二二年起,基本工程開支將持續增長,並在未來幾年超過每年1,000億元。在「振經濟,保就業」的大原則下,我們相信加大投資基本工程可以更有效支持經濟,加速社會復甦,並創造大量的就業機會,使社會各階層都能受惠。
就盧偉國議員提問的三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為確保基本工程計劃項目得以適時推展,並減低超支風險或避免公共資源在不必要情況下被凍結,政府已於二○二○年九月發出內部指引,除獲有關批核當局豁免外,管制人員在採購所有由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撥款支付費用的工程合約及工程相關顧問服務時,須採用同步招標安排,即在取得撥款前或申請撥款期間展開工程招標或顧問公司的遴選工作,而政府待取得立法會撥款後才會開展工程或顧問工作。
採用同步招標安排,目的是讓工程合約/工程相關顧問服務於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撥款後盡早展開,及在核准項目預算中盡量反映投標報價。在一般情況下,採用同步招標安排的工程項目或顧問服務合約會快約一至兩個季度展開工作。
(二)就工務工程投標評審而言,政府並非純以價低者得為採購的原則。適用於一般工務工程的兩種評標方法除了會考慮投標價格,還着重投標者的技術質素及過往表現。
一般工務工程均採用「雙信封、兩階段」的招標方法,投標者須分別提交技術建議書及價格建議書給工務部門的評審委員。視乎工程的複雜程度,技術表現可佔整體評分百分之四十至六十,而投標價格則可佔整體評分百分之六十至四十。評審委員會會分兩階段先後對技術建議書及價格建議書作出評分,然後按招標書內所定下的評分比重作綜合計算,得分最高的投標者才會獲得工程項目合約。
至於一些比較簡單的工程項目,投標評審委員會會以投標者的標書價格及其過往表現評級作出評標。
(三)我們已向工務部門發出指引,在編排工程和顧問合約時,須考慮促進中小企業參與的措施,當中包括將大型工程合約分拆成易於管理的規模,不應將不同項目合併於單一合約推出。另外,在可行的情況下,將屬專門工種的工程部分分開招標,及容許中小型承建商參與競投高於其投標金額上限但工程性質比較簡單的項目,讓不同規模的公司(如中小企)亦能參與其中。此外,我們將會上調中小型承建商工程合約的投標金額上限,以提升他們參與基本工程項目的機會。
完
2021年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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