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銓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
問題:
為應對疫情,政府自去年年初數度實施特別上班安排:所有政府僱員在家中工作,提供緊急和必須公共服務者除外。有建造業人士反映,此安排導致大量與土地及房屋發展相關的工程項目的審批工作出現延誤,以致承建商的收入和現金流因工程項目未能在合約期限內完成而受影響,而員工的生計亦因停工而受影響。另一方面,有政府僱員反映,他們家中欠缺有關的資訊科技設備及未獲發相關的程序指引,因此難以在家處理審批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公共服務要符合哪些準則才會被視為緊急或必須的服務;該等準則是否包括:暫停服務會(i)對土地及房屋供應造成不良影響、(ii)嚴重影響有關行業的營運,以及(iii)嚴重打擊有關從業員的生計;
(二)會否因應上述情況,改善特別上班安排,以免有關的審批工作出現延誤或停頓;
(三)有否向需在家處理審批工作的政府僱員提供用以處理文件及建築/工程圖則的電腦,以及舉行視像會議等資訊科技軟硬件;
(四)有否制訂適用於特別上班安排的審批程序和指引,包括(i)容許申請人以電子方式提交各類申請的文件及建築/工程圖則、(ii)容許以錄影片段或實時影像取代實地巡查,以及(iii)調整有關的法定期限和服務承諾的計算方法;及
(五)有否就特別上班安排下的審批程序諮詢建造業人士,以作出適切的安排和減低有關的影響?
答覆:
主席:
發展局轄下負責審批發展項目的規劃署、地政總署及屋宇署,一如其他部門,因應疫情實施僱員特別上班安排,共同抗疫。就問題的各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實施僱員特別上班安排包括盡量容許僱員在家工作,以便減少出行需要,但若果僱員必須於辦公地點或戶外工作才能維持緊急和必須的公共服務(例如為涉及公眾安全的事宜進行實地視察、提供櫃台服務、接受及發放文書等),部門有責任調配員工負責並安排適當的出勤時間及支援。同時,部門會盡量維持那些可於家中進行的工作(無論是否緊急和必須),確保有關土地及房屋供應的工作不受嚴重影響。
(三)規劃署、地政總署及屋宇署均加大力度為僱員提供適切的資訊科技配套,包括手提電腦、網上電郵服務及視像會議軟件等。三個部門會繼續適時為相關人員提供合適的資訊科技設備,以應付在家工作的需要。
(四)過去一段時間,上述部門因應經驗,盡量調節工作安排以把在家工作帶來的影響減至最少。
規劃署方面,自去年五月起陸續引入視像會議安排後,政府雖再數度實施僱員特別上班安排,但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仍如期舉行所有會議。在特別上班安排下,城規會仍會根據《城市規劃條例》下的法定時限,完成制訂圖則和處理規劃申請等工作,不會對發展及工程項目造成延誤。公眾人士可於辦公時間內將規劃申請及相關文件投入設於北角政府合署十五樓城規會秘書處接待櫃台的投遞箱,或以電子方式提交有關資料,亦可透過電話熱線或電郵提出查詢,及瀏覽城規會網頁查閱法定規劃資料。城規會亦會在其網頁公布公共服務的最新安排。此外,規劃署正檢討現時以電子方式提交規劃申請的渠道,並會在今年內推出優化措施,令提交申請更為便利。
地政總署方面,在特別上班安排下,署方如常處理與土地及房屋供應有關的土地行政工作,包括處理各類土地交易申請、批售土地、依據地契審批各項文件及申請等,過程中署方人員按需要以視像會議取代實際會議進行審議工作。地政總署絕大部分服務均接受公眾及業界人士以電子方式提交申請及文件。為了便利市民,及考慮到個別因法例要求或運作需要而須申請人遞交正本文件或核證副本的情況,地政總署維持一定程度的櫃台服務,以便公眾及業界人士遞交文件。此外,電話查詢熱線及網上服務維持正常,市民可透過有關途徑繼續使用地政總署的服務。
屋宇署方面,同樣致力在疫情下為市民提供緊急和必須的公共服務,有關服務主要涉及處理公眾就樓宇安全及正在建造的僭建物的舉報、新發展項目的關鍵法定申請、建築專業人士和承建商的註冊事宜等。為減低因實施特別上班安排可能對發展及工程項目造成的影響,屋宇署已實施一系列利便處理法定申請的特別措施,包括會優先處理新發展項目的較關鍵法定申請,例如首次呈交的一般建築圖則、基礎圖則、挖掘與側向承托圖則及樁帽圖則、與再次提出佔用許可證 (俗稱「入伙紙」)申請或與正在施工的地盤工程有關的修訂圖則等。如有實際需要,屋宇署亦會優先處理個別個案。該署亦利用資訊科技,以及以簡化及務實的方法處理申請,例如圖則如只有輕微欠妥之處,署方會視乎情況,先行批准申請,並把條件列明於批准信內,讓申請人可在隨後呈交的修訂圖則中跟進,並可一併呈交有關建築工程的施工同意書申請,以便屋宇署同步處理,以便利業界。
(五)有關部門一直適時就特別上班措施期間的服務安排發出新聞公告,並把公告上載到網頁,以通知市民及業界有關詳情,亦會繼續按需要與相關專業學會及持份者組織就安排保持密切聯繫。
完
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