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柯創盛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
根據政府分別於二○一九年一月及十二月向本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及其他公開資料,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及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的基礎設施工程將分別於二○三一年及二○三七/三八年完成。此外,東涌新市鎮擴展計劃整個計劃預計在二○三○年完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各新發展區的基礎設施工程包括哪類工程;
(二)各新發展區內用作興建公營房屋的用地會否在完成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後,才交予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或香港房屋協會(房協),以及相關工程開支是否會由政府承擔;及
(三)下表所列發展項目的下述階段的最新目標日期:(i)完成所有基礎設施工程、(ii)把所有公營房屋用地交予房委會/房協、(iii)完成所有公營房屋的建造工程,以及(iv)規劃人口全部遷入新發展區(按下表列出)?
發展項目 | 最新目標日期 | |||
(i) | (ii) | (iii) | (iv) | |
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 | ||||
東涌新市鎮擴展 | ||||
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 | ||||
元朗南發展 | ||||
錦田南公營房屋發展 |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以多管齊下的策略,增加香港土地及房屋的供應。目前,東涌新市鎮擴展、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元朗南發展,以及錦田南公營房屋發展等項目正全速推展中。
就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有關部門後,我現回覆如下:
(一)上述發展項目須進行工地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一般而言,基礎設施工程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交匯處、排水、排污、水務、公用設施共同溝、泵房、園境美化及單車徑等,以及為這些工程進行的緩解環境影響措施和環境監察及審核計劃。
(二)對於上述發展項目涉及的公營房屋部分,會由政府先分階段完成工地平整,並把已平整的用地盡快交予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或香港房屋協會(房協)進行建築工程,而基礎設施工程則會配合公營房屋發展時間表分階段完成。有關公營房屋的工地平整及相關的基礎設施工程開支包括在上述發展項目的工程費用之內,由政府支付。
(三)就題述的各發展項目,下表列出(i)分階段完成基礎設施工程、(ii)分階段把公營房屋用地交予房委會/房協、(iii)分階段完成公營房屋的建造工程及(iv)規劃人口全部遷入有關區域內的公、私營房屋的預計年份:
發展項目 | 預計年份 | |||
(i) | (ii) | (iii)(註一) | (iv)(註二) | |
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 | 二○二四至三一 | 二○二二至二八 | 二○二六起 | 二○三二 |
東涌新市鎮擴展 | 二○二四至二九 | 二○二○至二五 | 二○二四起 | 二○三○ |
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 | 二○二五至三八 | 二○二○至三四 | 二○二四起 (專用安置屋邨) 二○三○起 (其他公營房屋) |
二○三八 |
元朗南發展 | 二○二八至三八 | 二○二四至三四 | 二○二八起 | 二○三八 |
錦田南公營房屋發展(第1、4a-1及6號用地) | 二○二二至二六 | 二○二三至二五 | 二○二六起 | 二○二九 |
註一:此處只列出首批公營房屋的預計落成年份,但各項目的公營房屋發展會分階段落成,部分仍在初期規劃階段,落成所有公營房屋的實際日期有待詳細設計及須視乎個別地盤情況而定。
註二:規劃人口(包括公營及私人房屋)全部遷入的預計年份是假設最後一批房屋用地完成平整後,房屋興建工程可立即展開,而居民在單位落成後隨即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