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九題:公營房屋用地
以下是今日(七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國勳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
問題:
《2020年施政報告》宣布,政府已覓得興建316 000個公營房屋單位所需的330公頃土地,可以滿足未來十年(即二○二一/二二至二○三○/三一財政年度)的公營房屋單位需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二○二六/二七至二○三○/三一財政年度(即第二個五年期),每年預計公營房屋單位的供應數目為何(以表列出);
(二)該330公頃土地除了用於興建316 000個公營房屋單位外,是否還可安置所有相關的公共設施;若是,住宅用地所佔面積為何;若否,尚欠多少面積的土地;及
(三)該330公頃土地中每幅用地的下述詳情(以表列出):(i)用地所在位置/新發展區名稱、(ii)所屬分區計劃大綱圖(大綱圖)編號(如適用)、(iii)用地面積、(iv)有關大綱圖所載該用地的住宅用途類別(即甲至戊類)及發展密度限制(即最高地積比率)、(v)預計可提供公營房屋單位數目,以及(vi)有關的公營房屋項目的目標落成日期?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各部分,經諮詢運輸及房屋局,現回覆如下:
(一)及(三)該330公頃土地當中,根據二○二一年三月的預測,香港房屋委員會及香港房屋協會預計在二○二一/二二至二○二四/二五年度的四年期內落成的公共租住房屋/「綠表置居計劃」及其他資助出售房屋項目的資料載於附件。這些項目所涉土地約90公頃。至於二○二五/二六年度落成的公營房屋項目資料,預計將於二○二一年第三季按逐年延展的五年期建屋計劃公布。
屬於本十年期內(即二○二一/二二至二○三○/三一財政年度)但估計二○二五/二六年度及之後落成的公營房屋項目,涉及餘下約240公頃土地。該等項目大部分處於規劃及工程和建築設計階段,項目的預計落成年份受多個環節的進度影響,例如土地用途改劃、地區諮詢、基礎建設、徵收土地、清拆或重置受影響的設施、尋求立法會撥款、地盤平整工程、樓宇建築計劃等。這些項目的有關資料表列如下︰
土地來源 |
用地數目 (按目前的計劃劃分地段) |
土地面積 (公頃) (約) |
預計單位 數目 (約) |
東涌新市鎮擴展 |
12 |
23 |
24 000 |
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 |
5 |
11 |
11 600 |
元朗南新發展區 |
1 |
1 |
1 800 |
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 |
13 |
37 |
43 300 |
啟德發展區 |
6 |
6 |
8 300 |
安達臣道石礦場發展 |
2 |
2 |
2 000 |
已物色適合作公營房屋發展的棕地群 |
7 |
45 |
19 100 |
具短中期房屋發展潛力的個別用地 |
58 |
86 |
85 700 |
粉嶺高爾夫球場局部發展 |
1 |
8 |
9 000 |
其他發展項目 |
20 |
23 |
21 600 |
總計 |
125 |
242 |
226 400 |
註:土地面積計至最近的整數,而預計單位數量計至最近的百位整數。由於進位原因,數字相加結果可能不等於所列總數。
上述十年期內的公營房屋用地的地積比率視乎用地的具體情況,一般由3.5 至7.5不等。為善用公營房屋用地,政府已放寬規劃政策指引,容許在規劃條件許可的情況下,調高部分用地的最高住用地積比率。
(二)330公頃土地的數字為相關地盤總面積的約數,當中有包括一些公共設施,例如部分會預留約百分之五總樓面面積作福利用途。此外,部分與新增人口相關的公共設施(例如水務設施、交通交匯處)會設於相關地盤以外,而有關土地面積資料會因應詳細工程研究及設計而有所更改。
完
2021年7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0分
返回
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