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今日(八月二日)出席「建造業安全周2021」開幕典禮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想問問濕地緩衝區,有人建議發展濕地緩衝區的土地及精簡發展規劃的程序,政府的取態及進展是如何呢?即正在考慮哪些地方?第二,是否有區外的補償,有環團指「開綠燈」後會後患無窮及影響生態,請問你有何回應?第三,這樣是否變相推翻城規會於一九九○年代訂下緩衝區濕地功能是不會出現「淨減少」的規劃原則?
 
發展局局長︰我先講講濕地緩衝區,其實如果大家看看我們規劃的歷史,從來濕地緩衝區並不代表它不可以有任何形式的發展,但做發展的時候,對環境的影響要考慮得很清楚。未來我們的研究方向,就是如何一方面確保對環境的影響最少之餘,某些地方的發展潛力,因為若看濕地緩衝區某些地方,其發展地積比率是相當低的,可能是0.4倍或不超過1倍,社會上亦有意見指可否提高多一點,而仍能夠保證濕地緩衝區的功能。接下來我們在精簡發展管制小組中,我們檢討的時候會研究這方面。如果你問到地點在哪裡或其他詳情,現時仍言之尚早,相信要等到檢討有一定結果,這跟之前精簡發展管制小組的工作一樣,或許大家都知道,之前在七個範疇做了些改變,其實每一次做這樣的改變,我們也會提供透明度,詳細跟社會交代。今天我也看到媒體報道,似乎有些業界也覺得這些精簡管制所做的有用,亦能減省發展所需的時間,我們會繼續努力去做。
 
記者︰就濕地緩衝區,剛才提及不是完全不可以發展,其實初步政府有沒有方向,或發展時有沒有一些限制要加上去?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問題亦想問問,之前夏寶龍主任說過要告別籠屋「劏房」,其實作為發展局局長,你如何看現時的土地是否能應付到未來要告別這些籠屋「劏房」?
 
發展局局長︰第一個問題,剛才我答另外一位記者朋友時也有提到,濕地緩衝區並非完全不能做發展,這個其實是現況來的。如你看看規劃圖,有些濕地緩衝區亦是批准了一些發展計劃,不過在考慮這些發展時,有關發展對環境的影響要小心評估。其實未來的方向也是這樣,我們要確保對環境的影響並非不可接受,但主要考慮的,是能否將發展密度相比目前再提高一點,這方面牽涉技術層面,實際要待有關小組完成研究後才能確定。
 
至於「劏房」問題,大家都知道較早前我們已宣布,透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發展局也好、運輸及房屋局(運房局)也好,我們已覓得330公頃土地,在未來10年可以提供316 000個公營房屋單位,對比《長遠房屋策略》(《長策》)估計的301 000個公營房屋單位需求超越了一點,也是我們近年首次超越。如果你熟悉《長策》的計算方法,其實當計算301 000的需求時,是考慮了一些居住在不適切居所人士的需要。所以這方面我覺得我們初步有一些成績。但如果你留意相關數字的時間分配,這316 000個單位大約三分之一是在首五年,三分之二即超過20萬,是在後五年,所以在這方面我們與運房局和政府其他政策局及部門會研究如何可以令房屋供應再做得快一些,例如一些在第六年的供應,我們有沒有辦法將它提前至第五年;第10年的供應,我們有沒有辦法提前至第八年,其實目前精簡發展管制小組的工作正朝這個方向進行。
 
另外,與大家談談一些大家都關心的問題。一些標準,目前我們的顧慮,包括環境、交通方面的顧慮,我們是不會妥協的,但能否更快地完成一些評估工作,以及現時可能超過一個部門負責處理,而該些部門檢視的範疇相約,我們能否精簡程序。在目前,今天傳媒的報道都很精準,我們稱為DDH,即設計、配置和高度限制,(高度限制方面)以往由幾個部門負責檢視,到今天我們改為主要由規劃署負責制定,無須在個別地契再作非常繁瑣的處理,業界朋友都覺得是很正面的發展,未來我們也會繼續這樣做。多謝各位。

2021年8月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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