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署理發展局局長廖振新今日(九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根據《建築物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的開場發言:
主席:
我動議印載於議程內的議案。
這項動議的目的,是修訂《建築物條例》(第123章)附表5,以更新該附表所指明的鐵路保護區。
鐵路保護區是指《建築物條例》附表5內地區編號3的說明所描述的地區,一般是指鐵路路線或鐵路相關構築物邊緣對開30米範圍內的地方。根據《建築物條例》的規定,如欲於鐵路保護區內進行土地勘測及某些地下排水工程,雖然有關工程相對簡單,有關圖則亦必須事先經建築事務監督批准,而工程展開前亦須獲建築事務監督同意,以保障鐵路結構安全及鐵路系統的正常運作。
隨着觀塘線延線、南港島線(東段)及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的啓用,我們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附表5,以將有關鐵路路線的沿線地區劃為鐵路保護區。此外,部分現有鐵路保護區附近曾經加建地下結構,今次修訂亦更新了位於10個鐵路站的鐵路保護區範圍,以涵蓋有關設施。上述修訂的詳情,已載列於早前就本議案提交予立法會的參考資料摘要內,以供議員閱讀。我們亦已就擬修訂的鐵路保護區範圍擬備圖則,並存放在土地註冊處供公眾參閱。
主席,我謹此陳辭,懇請議員支持通過動議。
完
2021年9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