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九題:發展岩洞

  以下是今日(六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熙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
 
問題:
 
  土木工程拓展署於二○一七年年底公布的《岩洞總綱圖》劃定全港共48個可供發展的策略性岩洞區(岩洞區),以期增加土地供應。此外,政府現正推展多個岩洞發展計劃,以將政府設施搬入岩洞,但該等計劃涉及的岩洞無一位於香港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現正推展多少個岩洞發展計劃,並按計劃名稱以表列出有關詳情及最新進展(包括開展及預計完成日期);
 
(二)有否計劃在位於香港島的11個岩洞區推展岩洞發展計劃;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考慮盡早推展該等岩洞區的發展,令香港島珍貴的土地資源能夠獲得善用;
 
(三)現時決定岩洞區發展先後次序的準則為何;及
 
(四)鑑於《岩洞總綱圖》的《說明書》提及,具潛力在岩洞發展的土地用途包括零售及康樂設施,政府有否計劃在其中一個岩洞區提供該等設施,作為先導項目?
 
答覆 :
 
主席︰
 
  為滿足香港持續發展的需要,政府的既定政策是以多管齊下的方式開拓土地資源。本港山多而陡峭,岩石堅固,沿市區邊緣的山坡很多時候都適合發展岩洞。因此,政府一直積極探討充分利用發展岩洞為香港開拓土地資源。把合適的政府設施搬遷入岩洞,既可以騰出原先的土地作房屋或其他社會所需的用途,亦可以遷走與毗鄰土地用途不協調的設施,改善城市布局。
 
  發展局在二○一七年十二月發出關於岩洞發展以增加土地供應的政策指引,當中包括頒布《岩洞總綱圖》及相關規劃與技術指引,以及探討搬遷/設置合適的政府設施於岩洞的可行性和逐步推展可行的岩洞發展項目。
 
  就梁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相關政策局/部門後,現回覆如下:
 
(一)政府正積極推展多項搬遷/設置公共設施於岩洞的項目,這些設施涉及不同政策局/部門,分布於不同區域,類型多元,當中包括污水處理廠、食水/海水配水庫、濾水廠、倉庫、檔案中心、物料試驗所、廢物轉運站等。有關這些項目的詳情及最新進展,請參閱附件。
 
(二)現時港島區已有不同的政府設施設置於岩洞內,包括赤柱污水處理廠、港島西廢物轉運站及西區海水配水庫。政府亦正向立法會申請撥款將域多利亞公眾殮房一部分衞生署附屬設施(貯存緊急事故物資及個人保護裝備的倉庫)搬遷至摩星嶺的策略性岩洞區內。政府也計劃於今年內展開搬遷筲箕灣低地海水配水庫往岩洞的可行性研究。
 
(三)及(四)《岩洞總綱圖》旨在提供概括的策略性規劃大綱,以助政府部門及公私營機構在推展其項目時參考附近是否有合適岩洞以設置其設施。目前,《岩洞總綱圖》在全港識別了48個具潛力發展岩洞的位置,並配以《說明書》提供相關規劃及技術資料,包括列出可考慮於岩洞發展的土地用途,如零售、貯存、檔案館、康樂、污水/食水處理設施、配水庫、測試實驗所、廢物轉運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等,讓使用者參考。
 
  為了積極推廣岩洞發展,政府在二○二○年起定期檢視轄下設施,並為適合搬遷至岩洞的設施進行可行性研究、勘查研究及設計工作。發展局亦已發出內部指引,要求各部門在初步規劃新建的廢物轉運站、污水處理廠和配水庫時,須先行評估能否將有關設施設置於附近的合適岩洞內,才可考慮其他方案。此外,發展局也規定在進行大型的土地發展項目規劃及工程研究時,各部門亦須考慮將具潛力在岩洞發展的土地用途設置於岩洞內,以期在有限土地資源下,騰出更多空地以達致更具價值的土地布局。現時推展中的岩洞發展項目已涵蓋多種不同的土地用途,惟暫未有以零售及康樂設施作為岩洞發展的項目。政府現時也沒有計劃推展相關項目。
 


2022年6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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