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二題:為偏遠鄉村提供公用設施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鄧家彪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市民反映,一些位於偏遠離島並在地政總署《認可鄉村名冊》的認可鄉村(例如東平洲、蒲台島),至今仍未有自來水、電力、固網及流動通訊網絡的公用設施,對居民日常生活造成極大不便,更影響遊客體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有人居住但未有下述公用設施的認可鄉村數目分別為何:(i)自來水、(ii)電網電力、(iii)寬頻上網服務網絡及(iv)流動通訊服務網絡(以表列出);
(二)第(一)項所述未有電網電力的認可鄉村中,設有下表所列三項使用可再生能源設施的鄉村數目分別為何(按下表列出);
可再生能源設施 |
認可鄉村數目 |
(i)已安裝 |
(ii)即將安裝 |
(a) 太陽能燈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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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太陽能發電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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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風能發電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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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鑑於東平洲、蒲台島等離島是本地旅遊勝地,當局有否考慮在評估偏遠鄉村的公用設施需求時,將遊客人數計算在內,並盡快落實提供水、電、通訊網絡等公用設施,以更好滿足遊客的飲食及住宿需要;
(四)在位於郊野公園或海岸公園範圍之內的認可鄉村,鋪設水、電、通訊網絡等公用設施的工程是否受《郊野公園條例》(第208章)或《海岸公園條例》(第476章)所限制;如是,詳情為何;及
(五)鑑於政府在去年十月發表的《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報告書中提到,會研究從深圳為東平洲提供水、電設施的可行性,該研究有否進展;如有,詳情和落實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致力完善偏遠鄉郊地區及離島的基礎建設,亦會因應有關地區的具體情況,適時檢視並按需要改善各類公共設施。
就鄧家彪議員的提問,因涉及多個政策範疇,發展局在諮詢有關政策局及部門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根據民政事務總署及水務署提供的資料顯示,現時有人居住但未有自來水的偏遠鄉村數目共有15條(見附件)。這些鄉村已設有溪水、井水或收集雨水的設施,並沿用多年,當中大部分設施由民政事務總署負責維修保養,而食物環境衞生署則會定期監察水質,確保經煮沸後適宜飲用。倘若有關水源在某些情況下枯竭或不足,政府會提供適時協助,包括運送食水,解決村民用水需要。
就供電方面,政府一直鼓勵兩間電力公司(兩電)按社區的實際需求,設置相應的供電設施,以提供可靠、穩定和安全的電力服務。根據兩電提供的資料,現時除了東平洲及蒲台島外,未有在其他偏遠鄉村供電方面遇到困難。
至於寬頻上網服務及流動通訊網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表示並沒有備存相關資料。
(二)設有下表所列三項使用可再生能源設施的鄉村數目分別如下:
可再生能源設施 |
認可鄉村數目 |
(i)已安裝 |
(ii)即將安裝 |
(a) 太陽能燈柱 |
14(註一) |
3(註二) |
(b) 太陽能發電設施 |
電力公司未有備存相關資料(註三) |
(c) 風能發電設施 |
註一:民政事務總署透過小型工程計劃,已為四條偏遠離島鄉村安裝了太陽能燈柱,而路政署經鄉郊路燈工作計劃已為10條偏遠離島鄉村安裝了太陽能燈柱。
註二:路政署亦經鄉郊路燈工作計劃即將為三條偏遠離島鄉村安裝太陽能燈柱。
註三:環境及生態局表示,根據兩電提供的資料,截至二○二二年第三季,上網電價計劃共接獲940個涉及在離島的村屋或獨立屋安裝可再生能源系統的申請,當中864個申請已獲批,其餘76個尚在處理中。此外,相關人士亦可安裝可再生能源系統供電自用。就此,機電工程署及兩電均設立了熱線解答有關可再生能源的查詢和提供技術意見。現時,電力公司並沒有備存涉及在未被電網覆蓋的離島認可鄉村安裝可再生能源系統的資料。
(三)水務署在研究供水設施時,會按偏遠鄉村的實際情況,考慮包括人口(包括遊客)、用水量、成本效益及技術可行性等因素。
就供電方面,環境及生態局表示,兩電一直致力提升供電配套,支援各區的需要。政府歡迎兩電就個別供電申請進行可行性研究及提出供電建議。政府會就建議作全面評估,包括供電方式、成本效益及對環境的影響等因素,以達至平衡安全、穩定、價格合理和環保這四個能源政策目標。政府已分別批准兩電在東平洲和蒲台島上以太陽能系統供電的建議。
此外,商經局一直有留意較偏遠地區鄉村寬頻服務的情況,並落實一系列措施,以完善偏遠鄉村地區的通訊網絡設施:
(i)於二○一八年起推出「擴展光纖網絡至偏遠地區鄉村資助計劃」(資助計劃)以提供經濟誘因鼓勵固定網絡營辦商(固網商)擴展光纖網絡至合共235條位於偏遠地區的鄉村。在該資助計劃下,現時已為88條鄉村鋪設光纖網絡,並預期於今年年底覆蓋合共約120條村,而餘下的鄉村預計可於二○二六年前完成工程;
(ii)在資助計劃下,獲資助的固網商須鋪設三條海底電纜分別連接香港島至南丫島、大嶼山至長洲,及大嶼山至坪洲,以及在島上鋪設光纖連接線路至資助計劃涵蓋的鄉村。預期相關工程可於今年年底完成,屆時將進一步拓展電訊骨幹基建以支援這些地區各種通訊服務(包括5G的電訊服務);
(iii)於二○一九年推出先導計劃,開放約1 500個合適的政府場所讓流動網絡商透過簡化的申請流程和象徵式租金(每年一元)使用有關場所安裝基站,從而改善包括偏遠地區的流動網絡覆蓋;及
(iv)將會透過修訂《電訊條例》(第106章)及相關指引,確保新建築物預留適當空間以供流動網絡商裝設流動通訊設施,以進一步擴大5G網絡,並同時改善個別地點(包括新發展及偏遠地區)的流動通訊網絡覆蓋。
(四)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分別受《郊野公園條例》(第208章)及《海岸公園條例》(第476章)所規管。地政總署若收到有關於郊野公園範圍內的政府土地挖掘鋪設公共設施的申請時,會按既定程序向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徵詢意見及處理有關申請。另外,如有需要於海岸公園範圍內進行新發展工程或有關工程涉及船隻碇泊或下錨等活動,需得到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管理局總監(即漁護署署長)事先批准或許可。上述規定適用於位於郊野公園或海岸公園範圍之內的鄉村所鋪設水、電和通訊網絡等設施的工程。
(五)就供水方面,水務署因應《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報告書就東平洲供水的建議已與內地有關單位初步接觸,並就有關技術交換意見。至於供電方面,環境及生態局表示,據了解,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一直與東平洲居民商討落實以太陽能系統供電的建議。
完
2022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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