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業強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的書面答覆:
問題: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規劃標準》)訂明政府按照人口及其他因素釐定社區及基礎設施規模的一般準則。有意見認為,《規劃標準》沿用至今已逾40年,大部分規劃標準已無法切合各區的實際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十年,各政府部門就《規劃標準》作出修訂的詳情,包括(i)部門名稱、(ii)修訂日期、(iii)修訂詳情,以及(iv)修訂理據(以表列出);
(二) 鑑於據悉,目前有部分地區設施種類的供應跟不上《規劃標準》所訂的標準,政府會否設立機制,檢視和跟進不同地區設施落後於《規劃標準》所訂標準的問題,並提出解決方案;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據悉,不少新發展區的配套設施(包括商場、康體設施及中小學校舍等)在居民遷入後仍未落成,政府有否就新發展區各類配套設施的興建進度訂立明確要求,以確保該等設施妥善落成,並適時達到《規劃標準》所訂人口供應標準數目;及
(四)會否全面檢討及優化《規劃標準》所訂的各項標準,以配合《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和交椅洲人工島等大型規劃和基建項目的推展?
答覆:
主席: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準則》)載列政府用以釐定各類土地用途和設施的規模、位置及用地規定的準則,確保規劃過程中政府可預留足夠土地配合社會及經濟發展,以及提供合適公眾設施滿足市民需要。
城市規劃必須以人為本、因地制宜及與時俱進。《準則》涵蓋住宅發展、社區設施、康樂休憩、工業、運輸、環境保育等多個政策範疇的規劃標準。各政策局/部門會不時根據最新政策考慮和社會情況,檢視和修訂其政策範疇內的規劃標準。規劃署會協助各政策局/部門把更新或全新的標準納入《準則》。
過去十年,《準則》按各政策局/部門檢討結果先後修訂了約20次。舉例而言,為配合增加房屋供應的目標,規劃署在二○一六年修訂《準則》,增加住宅發展密度最高住用地積比率的指引。為應對人口老化和滿足市民對社福設施的需求,《準則》按社會福利署的建議分別在二○一八年、二○二○年及二○二二年作出修訂,加入以人口為基礎的安老服務及設施、幼兒中心,以及殘疾人士康復服務的規劃標準及指引。二○二一年,《準則》按運輸署建議更新了住宅和零售設施的泊車位要求。為落實推廣使用電動車的政策,環境保護署在二○二二年加入電動車充電站的標準及指引。展望未來,《準則》會就更新人均休憩用地面積和城市設計指引作出修訂。
《準則》提供的是基本的規劃標準。在實際應用時,各政策局/部門不會只依據《準則》行事,而是會靈活變通,結合社區的具體情況作通盤考慮,以切合市民的實際需要。
就問題各部分,我現回覆如下:
(一)上文列舉了各政策局/部門對《準則》作出修訂的部分例子,近十年(二○一三至二○二三年)的全面統計請見附件。
(二)規劃署會按照《準則》在相關規劃圖上為各類公用設施預留用地。負責部門會按設施項目的緩急先後和資源分配推動相關項目。部門亦會透過各區的地區管理委員會及區議會轄下的工作小組與地區人士保持緊密聯繫,向當區居民匯報項目進度,以確保相關設施及時落成並投入服務。
(三及四)如上文所指,政府在應用《準則》進行規劃工作時,不會生搬硬套,會根據未來的社區情況和政策考量作出調整,以構建一個均衡和設施齊全的社區,滿足新發展區人口的需要。以交椅洲人工島和新田科技城為例,因應《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建議提升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比例及休憩用地比例至人均3.5平方米,規劃署已採用這個新標準預留土地,以供有關政策局/部門部署及落實有關規劃。
在落實方面,每個新發展區項目都會有由土木工程拓展署處長(首長級第三級)領導的統籌會議機制,定期知會各政策局/部門(如教育局、醫務衞生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社會福利署、食物環境衞生署等)相關項目的基建工程進度及預計人口遷入的時間,讓部門就其設施適時作出規劃和準備工作,以確保設施能盡早推進。
完
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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