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發展局局長動議恢復二讀辯論《2022年發展(城市規劃、土地及工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日(七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恢復二讀辯論《2022年發展(城市規劃、土地及工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2022年發展(城市規劃、土地及工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得以在立法會暑期休會前最後一次會議恢復二讀辯論,我實在要衷心、非常衷心感謝法案委員會主席葉劉淑儀議員、副主席謝偉銓議員、委員會13位委員、立法會秘書處和法律顧問,以及發展局同事的努力,讓《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可以在這麼短的時間順利進行。我在此特別感謝葉劉淑儀主席及剛才發言的幾位議員,特別提到他們對於發展局團隊包括常任秘書長何珮玲、首席助理秘書長余妍蒨、莊敏婷、譚卓姿,大家稱為的「全女將」,大家對她們表示的鼓勵及支持,我在此特別點出她們的名字,因為可能議員及社會並不知道,其實大家一句說話的認同及鼓勵,我們都非常珍重,即使同事現在未必在場,但她們都正在看直播。我亦非常感謝剛才在二讀辯論過程中18位議員先後發言表示支持及提出寶貴意見。
土地是社會發展及建設宜居城市的重要基礎。我們既要加快造地,以回應市民對房屋的殷切需要,亦要積極創造容量,為香港的長遠發展增強動能。一直以來,香港有一套詳細的法例,規管開發可發展用地的不同程序,這些法定要求致力確保有關制度公正和專業,亦容許政府在發展過程中,適當考慮受影響人士或關注項目的公眾所提出的不同意見。儘管如此,實際經驗告訴我們,執行這些法定程序需時甚長,有時甚至與發展過程不成正比,例如一些性質相近的事宜,有時需要重複處理;而一些現時需順序執行的程序,其實有同步進行的空間。
經廣泛諮詢及與主要持份者深入交流,我們在二○二二年十二月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就規劃、收地,以及工程三方面的法定程序提出精簡和改善建議。
《條例草案》的法例修訂主要包括六條條例,有其技術性及複雜性。法案委員會在今年一月開始審議工作,至上月初完成審議,總共召開了13次會議,包括聽取公眾和團體意見的公聽會。在法案委員會審議階段,委員深入討論立法建議,並提出很多寶貴意見。總體而言,委員會對政府修例的大方向表示支持,就個別的條文,特別是在規劃和收地的程序方面,委員會給予很多具建設性的意見。政府經審慎考慮後,採納了委員會的幾項主要意見,包括保留《城市規劃條例》下現時為期三星期接收「進一步申述」的程序;同時剔除《收回土地條例》下容許已收回土地改作另一「公共用途」這個比較受爭議的建議。我會在稍後提出修正案,並向大家詳細解釋修正案的內容。
在《條例草案》審議期間,很多委員以及公眾團體均提醒我們除了在精簡法定發展流程之餘,亦必須檢討和加快行政程序。我們十分認同有關意見,並一直在這方面力求改進。例如,在規劃申請方面,我們為更有效協助申請人準備規劃申請,會加強申請前查詢機制,我們亦正更新相關指引,要求政府部門在指定時限內就規劃申請作出回應,並提醒部門應盡早提出關鍵意見,讓申請人及時和清晰地了解政府部門的要求。在架構上,發展局於二○二○年成立項目促進辦事處,以專案專辦的形式,協調部門工作,加快審批大型私人住宅項目。而地政總署亦在二○一九年設立了專責小組,集中處理大型私人住宅項目的契約修訂;屋宇署則於今年三月成立了專責審批組,提速處理大型私人住宅項目的相關圖則申請。其實這些行政程序的檢視工作,仍在進行中,我們在發展局內有一個專責團隊處理,當我們有建議時,亦與業界有一個對接的組織聽取業界意見。舉一個例子,我們理解到持份者希望地政總署能加快業權查核工作,地政總署現正制訂公開作業指引,希望把有關流程及處理方法標準化,加快向前業權人發放補償金,同時避免這些業權查核工作阻礙契約修訂的速度,有關指引預計今年內公布。另一個例子,剛才亦有議員提到,我們在地底或地上建停車場,現時的樓面寬免程度是不同的,為業界有時帶來困擾,我們正檢視有關安排。另外,剛才議員較早前亦有提到,當我們提前進行收地安排時,從前是先完成規劃,才作收地安排的諮詢和放發補償,但現在既然是同步進行,即比原先的預算提前進行,其實地政總署是需要檢視他們現時的工作資源,讓他們可騰出人手去提前處理。我們亦要在個案管理方面接受這方面的挑戰,做到「細」──在現有的制度之下,在個案的細節上處理好。棕地正正採用這個模式,我們近日亦是以專責專隊去處理,希望在個案管理上能拆牆鬆綁。最近我亦提出了一些具體方向,考慮到未來數年,我們收回的棕地,影響的棕地作業者的確多,我們希望從兩個方向盡量協調。第一,能夠遲一點去收地和徵地的,我們盡量去改遲,因為上面是有棕地作業者;第二,當我們說有一些多層產業大樓希望加快興建的話,我們提早──即使土地未平整好,都考慮提早把有關土地推出市場,讓申請人可以及早興建這些產業大樓,亦有助照顧棕地作業者的重置。
主席,《條例草案》如果今天獲得立法會通過,我們估計大型項目,例如新發展區,將「生地」變成「熟地」所需的時間會由約13年縮短至約七年,而一般項目則由約六年壓縮至最多四年。發展局和相關部門已經着手修訂現有行政指引或制訂新的指引,更新相關表格及資料冊子等,將《條例草案》的建議付諸實行,務求為《條例草案》於九月一日生效前做好準備。
我懇請各位議員支持《條例草案》,以及我將於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提出的各項修正案,讓我們早日落實精簡法定程序的建議,提速提效加快造地,為香港的未來提供更佳的發展條件。
主席,我謹此陳辭。
完
2023年7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00分
返回
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