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提升斜坡安全的措施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吳傑莊議員的提問和署理發展局局長林智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本年九月的世紀暴雨引發多宗山泥傾瀉,當中揭發有私人業主在斜坡上進行僭建工程。關於提升斜坡安全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目前各區的政府及私人人造斜坡和天然山坡的數目分別為何;有否定期檢測及評估該等斜坡的風險程度;若有,有多少個斜坡有山泥傾瀉風險(以表列出),以及會否在新一個雨季來臨前全面檢測有關斜坡;若會,有關工作計劃和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過去三年,每年(i)私人的天然山坡及人造斜坡發生的滑坡意外和傷亡數字分別為何,以及(ii)不遵從當局發出危險斜坡修葺令的個案數目及主要原因為何;
(三)過去三年,有否(i)巡查私人斜坡以確定有否僭建物、(ii)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及作出檢控,以及(iii)評估該等斜坡中有多少個有倒塌危險,並要求有關業主進行鞏固工程;若有,詳情及數目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為防範斜坡僭建物問題,當局會否加重罰則,甚至追究刑事責任,包括因應逾時不遵從清拆令而採取累進式罰款,以及向相關違法業主追討維修費用?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施行有效的香港斜坡安全系統以提升斜坡安全水平,並透過以下策略,持續提升應對山泥傾瀉風險的能力:
(i)為政府管有的斜坡進行定期檢測和預防性的維修工作,屬私人管有的斜坡則要求私人業主履行斜坡維修責任,並管制工務工程和私人發展計劃的岩土工程,保障斜坡安全;
(ii)持續推展「長遠防治山泥傾瀉計劃」,按風險為本,有系統地鞏固政府人造斜坡,為私人人造斜坡進行篩選安全研究,以及緩減天然山坡的山泥傾瀉風險,以持續強化斜坡抵禦惡劣天氣的能力;及
(iii)由國際專家定期檢討香港斜坡管理工作和就技術議題向政府提供意見,務求不斷提升斜坡管理的質素。
現時,本港的整體山泥傾瀉風險已比七、八十年代的風險水平大幅減少,並達致國際認可的最佳風險管理水平。
就吳議員各部分的提問,我分別回覆如下:
(一)根據土木工程拓展署轄下土力工程處的《斜坡記錄冊》,截至今年九月,各區合共有大約61 000個已登記的人造斜坡,當中約45 000個屬政府人造斜坡,約16 000個屬私人人造斜坡。
各有關政府部門須按土力工程處的《斜坡維修指南》,每一至兩年對其負責維修的人造斜坡進行檢查,並按需要進行維修工作,例如加固斜坡表面和改善排水系統等,其間土力工程處的斜坡維修審核組亦會向各部門提供技術協助及意見。私人業主亦應按同樣規定檢查及維修所有位於其私人地段及其他在土地契約條款下所指定範圍內的斜坡。
香港山多平地少,所以存在不少天然山坡。相比人造斜坡,天然山坡大多位於偏遠的位置,構成較低的潛在風險。即使有部分天然山坡較為接近現有發展區,一般與附近民居及道路之間仍有一段緩衝的區域。現時,土力工程處識別了大約3 300幅主要較為接近現有建築物和重要交通走廊的天然山坡進行研究。
每逢雨季前,土力工程處會分別透過舉辦雨季前斜坡安全新聞簡報會、函件、社交媒體帖文、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廣播等,提醒私人業主應在雨季來臨前完成所有斜坡例行檢查和必需的維修工作,藉以減低發生山泥傾瀉的機會,保障公眾安全。
除了通過日常檢查和維修以保障斜坡安全,土力工程處亦繼續推展「長遠防治山泥傾瀉計劃」,以便進一步有系統地鞏固人造斜坡和天然山坡。就約45 000個政府人造斜坡,當中約17 000個屬於構成較低潛在影響的斜坡(例如位處人流或車流量較少的道路、偏遠的地區、郊野公園等附近);約15 000個構成較高潛在影響的斜坡(例如位處住宅、醫院、學校等附近)及中度潛在影響的斜坡(例如位處主要基建、常用道路、行人道等附近)已於早年完成鞏固;而土力工程處正透過該計劃處理餘下約13 000 個構成中度潛在影響的斜坡。另外,土力工程處每年均會對私人斜坡進行安全篩選研究,至今已為約6 400個私人人造斜坡完成篩選工作;並就約3 300個識別了的天然山坡,按其對附近環境構成潛在影響的程度,有序實施風險緩減措施。
透過上述措施,近年山泥傾瀉的數目已大幅降低,而山泥傾瀉導致的傷亡人數亦已明顯減少。因應近月的超級颱風和世紀暴雨,政府會作前瞻性預防和策略部署,強化山泥傾瀉的抗禦力,包括:
(i)研究更好善用科技如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提高風險評估能力;及
(ii)就極端暴雨引發較大型的山泥傾瀉事故,進行系統性調查和研究,針對更多天然山坡策劃山泥傾瀉緩減措施。
(二)及(三)業主需要負責妥善保養及維修所有位於其私人地段及其他在土地契約條款下所指定範圍內的斜坡。為進一步保障公眾安全,土力工程處在「長遠防治山泥傾瀉計劃」下每年均會對私人斜坡進行安全篩選研究,並按研究結果建議屋宇署向有關的私人業主發出危險斜坡修葺令(斜坡修葺令),至今已為約6 400個私人人造斜坡完成篩選工作。若土力工程處發現私人人造斜坡有重大損壞跡象或潛在危險,又或政府部門收到舉報,屋宇署會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向私人斜坡業主發出斜坡修葺令,着令業主勘測斜坡及按需要進行補救/預防工程(斜坡工程)。
過去三年,土力工程處並沒有接獲私人天然山坡的山泥傾瀉個案。至於私人人造斜坡山泥傾瀉的宗數和涉及的傷亡數字,請見表一。
表一 |
年份 |
私人人造斜坡 |
土力工程處接獲的山泥傾瀉報告數量(宗) |
傷亡數字 |
二○二○ |
12 |
0 |
二○二一 |
13 |
0 |
二○二二 |
6 |
0 |
過去三年,屋宇署發出斜坡修葺令及當中期限已屆滿而尚未獲遵辦的斜坡修葺令數目和檢控數字,請見表二。屋宇署並無就巡查斜坡僭建物及就相關清拆令及檢控編製分項數字。
表二 |
年份 |
私人人造斜坡和天然山坡 |
發出斜坡修葺令數目 |
期限已屆滿而尚未獲遵辦的斜坡修葺令數目 |
檢控數目 |
二○二○ |
59 |
16 |
4 |
二○二一 |
45 |
27 |
14 |
二○二二 |
35 |
29 |
21 |
註:由於個案可能跨年處理,因此年內期限已屆滿而尚未獲遵辦的斜坡修葺令數目及年內的檢控數字未必涉及該年發出斜坡修葺令的個案。
據了解,未能在限期前遵辦斜坡修葺令的原因之一,是當涉及斜坡屬共有業權的公用地方時,共同業主或需時討論和同意勘測及修葺工程事項,包括專業人士委聘、具體工程建議、開支預算及費用分攤安排等。此外,業權及維修責任的爭議、業主或佔用人拒絕讓工程人員進入處所、財政困難等因素,均會影響遵辦命令的進度。屋宇署會繼續跟進期限已屆滿而尚未獲遵辦的斜坡修葺令,包括考慮向無合理辯解的業主提出檢控。
(四)若業主無合理辯解而沒有按斜坡修葺令進行勘測及所需的斜坡工程,屋宇署會考慮向有關業主提出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0元及監禁一年,並在該命令不獲遵從而情況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5,000元。至於無合理辯解而未有遵從僭建物清拆令,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00元及監禁一年,以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0,000元。屋宇署亦可根據《建築物條例》代有關失責業主進行所需工程,並於完成工程後向有關業主追討相關工程費,連監督費及不多於百分之二十的附加費。
正如《施政報告》提出,我們會全面檢討《建築物條例》,加強屋宇署的執法權力,研究提高罰則,並考慮簡化檢控程序及降低檢控門檻,以便更有效地打擊僭建行為和其他違反《建築物條例》的情況。我們會在明年提出修訂建議。
完
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55分
返回
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