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一題:處理契約修訂和換地申請的專責小組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五日)立法會會議上石禮謙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行政長官在其2007-2008年度施政報告中宣布,地區地政處會設立以整合管理架構形式運作的專責小組,加快處理契約修訂和換地申請。政府將於下一個財政年度推行試驗計劃,在港島西及南區地政處成立首隊專責小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試驗計劃的詳情(包括專責小組的成員,以及有關的地區地政處將會採取甚麼措施加快處理契約修訂和換地申請);

(二)政府會否就將於該試驗計劃採取的措施諮詢有關業界;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政府最終會否在全港各區推行該試驗計劃;若會,在其他地區地政處設立上述專責小組的時間表?

答覆:

主席:

我就問題的三部分,作以下的回覆:

(一)港島西及南區地政處會於2008年4月開始設立處理契約修訂和換地申請的專責小組。這小組將由約10名專業職系及技術職系的同事組成,專注負責處理契約修訂和換地申請。該小組並會探討如何加快處理有關申請的工作,包括簡化及優化工序及流程,加強與其他部門的聯繫,及加強理順與申請人的溝通等。

(二)地政總署會通過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及其土地小組委員會,與業界就專責小組的推行保持溝通。我們亦會透過其他渠道,聽取業界意見。

(三)我們會在計劃實施約一年後總結在港島西及南區地政處試驗推行專責小組的工作經驗,考慮如何把有關經驗引用於其他地政處及相關的時間表。

2007年12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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