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立法會會議上何秀蘭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答覆:
問題:
合和中心二期項目的發展商計劃以換地或補地價方式換取堅尼地道一幅斜坡土地,建造一幢酒店連商業大廈。若換地建議獲批准,在該處的約500棵樹木將會被砍伐。根據發展商提供的交通影響評估,發展項目落成後,繁忙時間的汽車流量每小時將會增加500架次,引致區內的廢氣排放大幅增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有甚麼換地政策及採用甚麼準則換地;發展商建議以哪一地段的土地換取上述斜坡土地,而所建議的地段是不是亦能達致斜坡上500多棵樹木吸收二氧化碳的功能;
(二) 當局會不會就換地建議諮詢公眾及在社會達到共識後才批准換地;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及
(三) 雖然批地條款要求發展商進行道路改善工程,但發展商建議的改善措施僅限於疏導堅尼地道轉入皇后大道東的車流,未有處理車流對皇后大道東、黃泥涌道、摩利臣山道交匯處,以至堅拿道西和禮頓道一帶、來往南區和紅磡海底隧道區域,以及來往港島東西交通的影響,當局會不會要求發展商進行的交通影響評估涵蓋上述區域;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
上星期我在回答陳淑莊議員提出有關合和中心二期項目的問題時,解釋發展商在聽取市民的意見和經過與政府反覆磋商後,決定大幅縮減項目的發展規模。相對於1994年核准計劃,新修訂計劃下的總樓面面積、地積比率、酒店房間數目等都大幅減少,建築物高度亦大大降低。
發展商將會就新修訂發展計劃與運輸署跟進有關交通影響評估報告及道路改善工程的工作。我相信經大幅下調的發展密度,將有助發展商與運輸署下一階段有關交通影響評估的討論。
除了道路改善工程外,城規會於1994年批出規劃時,亦要求發展商須就整項發展提交和落實園景美化計劃和砍伐樹木的報告;而計劃及報告需令規劃署署長或城規會滿意。此外,保育樹木的條款會納入擬議項目的換地條件內,確保除非得到政府事前的書面同意,發展商不得移走或干擾生長在地盤上的樹木。政府在給予同意時,可按情況加入不同的條件,例如就移植樹木、補償美化或植樹作出規定。
我現在就何秀蘭議員問題的三個部份,回覆如下:
(一) 政府現行的土地政策是按城市規劃的土地用途去善用土地。一般而言,為落實按法定規劃所核准的圖則或計劃,而在符合善用土地這原則的情況下,政府會接受發展商「原址換地」的申請。當中涉及發展商交回發展計劃內的私人地段,以換取政府重新批出由私人土地和原屬政府土地組合成的整片發展計劃的用地。原址換地申請須符合若干條件,包括所涉及的政府土地不可合理地獨立轉讓或發展;而該土地亦沒有可預見的公共用途;以及發展商必須按十足市值繳付補價,使政府所得的財政收入不低於透過獨立轉讓所得的收入。
在合和中心二期發展項目上,發展商正是按上述政策,根據1994年城規會所核准的發展計劃向地政總署提出原址換地申請。有關申請涉及發展商交回他在計劃用地內擁有的私人地段,以換取政府重新批出包括原屬政府土地的整片土地,而政府的土地主要是毗鄰及圍繞用地內私人地段的政府斜坡。
正如我剛才指出,我們可透過發展商提交的園景美化計劃和砍伐樹木報告,及在換地條件內納入保育樹木的條款,保育發展區內的樹木。事實上,發展商亦已於上周公開表示,因應市民對發展項目範圍內樹木的關注,將投入二千萬元進行完整的樹木保育及移植計劃,而在這個計劃和綠化公園建成後,樹木數目將達650棵,而種類將更均衡。就何議員有關500架次車流和500棵樹的碳排放及吸納的技術問題,我樂意轉交環境保護署署長研究。但單從綠化角度而言,合和中心二期的發展項目會提供5,880平方米的休憩空間,而發展商亦表示會就公園的設計,諮詢地區人士的意見。
(二) 合和大幅縮減發展規模的決定自上星期公布後,公眾普遍表示歡迎。一般而言,土地管理包括換地、修訂契約及補地價事宜屬政府行使土地業權的工作,並不適宜就個別土地個案作公眾諮詢。但土地交換通常涉及規劃或其他申請,例如交通影響評估,有一定的公眾參與。此外,特區政府十分重視市民意見,地政總署在處理原址換地的申請時,須聽取經各有關部門轉達,和市民提出的意見。以合和中心二期這個案,我已表明換地申請會在道路改善計劃獲核准後才落實。該道路改善工程須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的規定刊憲。法例規定透過法定程序,讓公眾人士表達意見,而當局授權進行道路工程前,必須考慮該等意見。因此,市民有充分的時間及機會就合和中心二期項目所造成的交通影響表達意見。
(三) 由於發展項目早於1994年已獲得城規會通過,當發展商其後向政府申請換地時,運輸署所要求更新的交通評估報告,主要是確立早前所建議的改善道路工程是否仍然合適。當中所涉及的位置,包括發展地盆附近的兩個重要路口,即皇后大道東/堅尼地道和皇后大道東/春園街。這個就周邊道路交通影響作評估的方法亦適用於一般同類型的發展項目。
至於問題提及在黃泥涌道、摩利臣山道、堅拿道西、禮頓道一帶、從南區來往紅磡隧道及來往港島東西等車流問題,屬區域性的交通問題,運輸署會按整合區內各類型發展項目,有需要時在策略性層面上研究。
完
2008年11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