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四題:耗用食水情況

以下為今日(五月七日)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本港耗用食水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住宅用戶和商業處所每年分別耗用的食水量和繳交的水費及排污費總額為何;

(二) 有否評估住宅和商業處所的耗水量近年有否上升趨勢,以及耗水量的升幅與該等處所數目的升幅如何比較;及

(三) 過去3年,用於宣傳節約用水的開支是多少,與之前3年的有關數字如何比較;以及有否檢討這方面的宣傳工作是否不足?

答覆:

主席女士:

為珍惜匱乏的水資源,我們一直積極地推廣節約用水,包括在電視和電台播放政府宣傳短片和聲帶、在水費單印上宣傳信息等。同時,為保證香港長遠有足夠的食水供市民使用,我們提出了一套全面水資源管理策略,其中包括加強推廣節約用水。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及(二) 請參閱附件。

(三) 過去3年,平均每年用於宣傳節約用水的開支約為130萬元,較之前3年平均每年開支約80萬元有增長。我們會定期檢討在推廣節約用水方面的宣傳工作,並在建議的全面水資源管理策略中,加強節約用水的公眾教育。

附件



2008年5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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