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2008-09年度申請售賣土地表

政府的角色是供應土地以滿足不同的發展需要,讓市場靈活決定賣地的數量和時間。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二月二十九日)在公布2008-09年度售賣土地安排 (即勾地表)的記者會上,重申財政司司長在2008-09年度財政預算案演辭內發表就土地供應的立場。今日公布的勾地表會即時生效,並取代2007-08年度勾地表。

林鄭月娥表示,政府在制訂2008-09年度的賣地安排時,以下列三個主要原則作為指引:

(一) 確保就私人發展所制訂的土地供應政策,是清晰和可以預測的,並為業界和公眾提供一個符合清晰、明確和一致等原則的機制;
   
(二) 供應足夠數量的用地,以滿足房屋和商業需求,讓香港得以持續發展;以及
   
(三) 為香港市民締造優質居住環境。
   

2008-09年度勾地表提供62幅用地,總面積接近60公頃。其中36幅是從2007-08 年度勾地表撥入的用地,另有26幅新增用地。表內包括42幅住宅用地、10幅商業/商貿用地及10幅「限作酒店發展」用途的用地。

視乎實際發展項目的設計而定,在住宅用地,可建成約13,000至13,500個住宅單位;而商業/商貿用地則可合共提供超過490,000平方米的總樓面面積。至於「限作酒店發展」用途的用地,估計可建成約9,000至11,000個酒店房間。

林鄭月娥表示,2008-09年度勾地表有兩大特色:表內加入了「限作酒店發展」用途的用地,以及政府會採取措施適當控制發展密度,以消減市民在這方面的憂慮。

為促進香港的酒店業發展,政府首次在勾地表提供「限作酒店發展」用途的用地,以保持香港在旅遊業與會展業的競爭力。

「限作酒店發展」用途用地的賣地條件中會訂明用地只可作酒店發展用途,而這些用地的勾地底價或其後的售賣底價,也只會相應地按照「限作酒店發展」用途用地的公開市值評估。

林鄭月娥說:「我們相信這項安排有助增加酒店供應量,以應付市場的需求,並讓我們在酒店供應方面不遜色於鄰近城市。」

她補充,政府以試驗方式在2008-09年度勾地表引入這項安排,並會因應市場反應考慮會否繼續在2009-10年度勾地表內加入「限作酒店發展」用途的用地。

行政長官在2007-08年的《施政報告》中表示,政府會在有充分理據下,檢討相關的《分區計劃大綱圖》,以降低發展密度,從而改善居住環境。

林鄭月娥說,在賣地計劃推行這項施政方針時,政府已審慎審核每幅出售的用地,並在賣地條件內訂明發展參數,包括樓宇高度限制、最高樓面總面積或地積比率。規劃署亦已或正在根據既定的指引,為十幅用地進行空氣流通評估,然後會根據研究結果在賣地條件中訂明適用的發展限制。政府亦會在一些適用的土地訂明上蓋面積限制或非建築用地等規定。

她說:「我們希望這些措施會有助回應大眾對發展密度的關注,為香港市民締造優質居住環境。」

林鄭月娥指出,在私人住宅用地供應方面,勾地表並非供應土地作房屋發展的唯一來源。發展商可從私人市場買地、收購現有物業作綜合重建發展、透過修訂契約把手上用地改作住宅/商業用途,以及參與港鐵公司及市區重建局(市建局)的發展項目。

她說:「在未來數年,一手私人住宅的供應仍有相當的數目,合共有65,000個單位,其中包括10,000個已落成但仍未出售單位(俗稱貨尾單位)、45,000個建築中但仍未售出或發售的單位和10,000個已批出土地但未動工的單位。」

「展望未來,作為規劃及地政當局與基建項目的統籌單位,發展局會緊密監察土地的供求情況,撥出足夠土地作住宅用途。」

2008-09年度勾地表連同有關的摘要說明、申請表格和協議書,以及作業備考,可在地政總署網頁http://www.landsd.gov.hk/閱覽及下載。

附件 1 : 賣地計劃─供申請售賣土地一覽表(二○○八年三月至二○○九年三月)

附件 2: 供申請售賣土地表制度的背景摘要

2008年2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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