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今日(五月六日)立法會會議上張學明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
鑒於政府現正加快在新界進行各項大型及小型的工務工程,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分別會在未來3年內展開的工務工程及工程可行性研究項目的所屬類別、名稱、地點和預計開支為何(以表格列出);
(二)將會受第(一)項的工程項目影響的原居民鄉村、持牌住用搭建物,以及短期租約租戶的數目分別為何,以及受影響居民的總數;及
(三)政府會如何補償和安置將會受第(一)項的工程項目影響的原居民及其他居民;過去3年,受政府工程影響的人士對工程項目,或者對補償和安置方案提出反對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以及該等個案最終如何解決?
答覆:
主席:
政府強調以基建推動經濟發展,在經濟逆轉的情況下,這方面的工作更為重要。政府現正全力推展各項大、中、小型工程,基本工程的按年開支,已由2007-08年度的205億元回升至2008-09年度的230億元,本財政年度的開支將會高達393億元。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我回覆如下:
(一) 在2009-10年度開始施工的工程項目約有80個,其中39個位於新界地區(包括十大基建的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這些工程項目總值約800億元,在2009-10年度的預計現金流量開支約19億元。這些工程的名稱、費用、所在地點、2009-10年度的預計開支等資料,詳列於附件甲。
本年度預算於新界地區開始施工的項目39個,其中22項的撥款申請,仍有待提交立法會審議。故此,這些工程項目的確實開展日期仍需按實際批審日期才可確定。
至於其他計劃於2010-11及2011-12年度進入施工期的新項目,由於仍屬項目的前期階段,進展有可能受徵用土地的法定程序、行政規定、及公眾反對意見等因素影響。有鑑於此,我們未能在現階段提供於2010-11及2011-12年度進入施工期的新工程項目的確實資料。
預計於2009-10年度開展的研究項目共有13項,其中9項位於新界地區(詳列於附件乙),包括十大基建的港深機場軌道聯絡線香港段的規劃和設計、洪水橋新發展區檢討研究及工地勘測、及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的規劃、工程研究和工地勘測。至於其他計劃於2010-11及2011-12年度開展的研究項目,目前仍處於技術可行性研究階段。這些項目需在確定技術可行性後,我們會考慮它們的理據、逼切性、成本效益等因素決定它們的優先次序,在現階段我們仍未有確實的開展時間。
(二) 按現有資料,上述第(一)項工程項目將會影響30條原居民鄉村及共211個持牌住用搭建物及短期租約戶,涉及居住總人數約1,405,詳情亦表列於附件甲及附件乙。以上提供的資料屬粗略估計,待各工程項目進入徵地工作後,我們才可提供更準確的資料。
(三) 若需為工程項目收回私人土地,政府會按有關的徵地條例及現行政策補償受影響的業權人。就農地的業權人而言,補償金額會以地段的註冊面積及相關補償率計算。至於屋地業權人而言,則是屋地估價再加上相關特惠補償的金額。擁有屋地的註冊業主若符合搬村政策條件,他們可選擇:(i)由政府提供建屋津貼,有關業主在其所擁有合適的私人農地或合適的政府土地上,自行興建重置鄉村屋宇;或(ii)接受等同市值鄉村屋宇的特惠補償。至於合資格的受影響居民,房屋署會按現行政策安置分配租住公屋或中轉房屋。若業權人不接納特惠補償方案,他們可以根據有關徵地條例提出申索。如該申索未能得到解決,申索人可入稟土地審裁處尋求裁決。
在過去三個立法年度,政府共向立法會提交約280個工程項目的撥款申請,其中有40個項目在刊憲後接獲反對意見。至於反對補償和安置的個案,我們並未有這方面的統計資料。另外,按現有資料,上述第(一)項工程項目中,有11項在刊憲後接獲反對意見,工務部門已/將會與反對者舉行會議,了解他們關注的事項及與他們討論各項措施,以釋除他們的疑慮。工務部門會在切實可行情況下,對工程作出適當的修改,減低對居民的影響。若經過工務部門努力後仍未能調解反對意見,工務部門會把未能調解的反對書提請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會充分考慮所有反對理據、工程的需要及迫切性等因素,並以公眾利益為大前題,決定會否按有關法例授權進行工程項目。
完
2009年5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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