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今日(一月六日)立法會會議上李永達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自二○○九年五月起,政府與香港房屋協會和市區重建局合作,推行樓宇更新大行動(更新行動),向兩類別的目標樓宇提供津貼及一站式技術支援。第一類包括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法團)的樓宇,而第二類為在組織維修工程上有困難的樓宇(例如沒有法團的樓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至今分別有多少幢第一及第二類的目標樓宇獲發維修費用津貼,當中最高、最低及平均的津貼額分別為何,以及有多少宗關於第一類目標樓宇的合資格申請不獲發津貼;
(二)至今立法會議員和每個區議會分別推薦了多少幢第二類的目標樓宇,當中分別有多少幢樓宇獲發及不獲發津貼,以及部分樓宇不獲發津貼的原因為何;
(三)現時的撥款餘額是否足以接受新一輪申請;若然,何時會開始接受申請;若否,需否向立法會申請額外撥款;及
(四)現時分別有多少幢第一及第二類的目標樓宇已展開維修工程,以及預計將於何時完成工程?
答覆:
主席:
作為一項在金融海嘯下「保就業」的針對性措施,政府與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及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合作,推行總計20億元的「樓宇更新大行動」(更新行動),提供津貼及一站式技術支援,協助舊樓的業主進行維修和保養工程。更新行動旨在達致促進樓宇安全和美化市容,並為建造業界創造更多就業機會的雙重目標。政府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共批准撥款承擔17億元,其餘3億元由房協及市建局平均分擔。
「更新行動」的第一類別目標樓宇包括已經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法團)的樓宇。合資格樓宇的法團可申請參加更新行動,以進行自願性的維修工程,包括樓宇結構、消防安全和?生設施有關的維修、保養及改善工程。當局以電腦抽籤決定處理合資格樓宇申請的優先次序。在獲得原則上批准成為更新行動第一類別的目標樓宇後,法團須在指定期限內透過指定程序聘用認可人士統籌維修工程,以及聘用合資格承建商展開有關工程。房協和市建局會監察有關維修及保養工程的進行,在工程完成後向法團發放津貼。
第二類別目標樓宇包括在組織維修工程上有困難的樓宇,例如沒有法團的樓宇。第二類別目標樓宇包括未有遵行屋宇署發出的修葺令的樓宇。我們亦邀請了立法會和區議會提名樓宇作為第二類別目標樓宇,而屋宇署已巡查了這些樓宇。由屋宇署、房協和市建局代表組成的樓宇更新大行動督導委員會(督導委員會)已依據樓宇的狀況篩選合適的樓宇成為目標樓宇。屋宇署會視乎情況向第二類別目標樓宇發出法定修葺令,如樓宇的業主不願意或無法自行進行維修工程,屋宇署會安排政府聘用的顧問和承建商,代業主進行有關命令所規定的維修工程。扣除在更新行動下可獲得的津貼後,屋宇署會向業主收回餘下的費用。不過,若樓宇的業主/法團願意自行組織進行維修工程,便可依據第一類別目標樓宇的模式進行維修工程,工程範圍除了修葺令對於樓宇結構及排水渠的要求以外,亦可包括其他第一類別目標樓宇所涵蓋如消防設備等的工程項目,房協/市建局會向他們提供協助。
就問題的四個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及(四)第一類別目標樓宇
我們共收到1,128個第一類別目標樓宇的申請,當中有1,025個申請符合更新行動的申請資格或申請人沒有自動退出。由於我們把更新行動的整體撥款由原先的10億元增加至20億元,所有符合資格的第一類別目標樓宇都將獲得資助。我們在二○○九年六月份根據電腦抽籤的排序,陸續處理該等合資格申請個案。截至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共有870幢第一類別目標樓宇獲發「原則上批准通知書」,當中共有57幢樓宇正在進行維修工程,另有一幢已大致上完成工程。當有關工程完成後,法團便可獲發津貼。就上述870宗個案而言,根據樓宇的單位數目及房協/市建局過往處理樓宇維修的經驗,估計最高、最低及平均發放津貼額分別約為782萬元、11萬元及130萬元。另外,房協及市建局正繼續處理餘下的155宗申請個案,預計可於二○一○年一月底前向大部分餘下的申請發出「原則上批准通知書」,在有關工程完成後,法團便可獲發津貼。由於個別大廈的前期籌備工作和所需的維修工程有所不同,我們未能準確估計所有獲資助的樓宇的完工日期,一般來說,維修工程需時約六至九個月。
第二類別目標樓宇
直至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為止,已獲挑選的第二類別目標樓宇共有603幢。我們正計劃額外挑選約300幢樓宇,成為第二類別目標樓宇。
沒有能力自行組織維修工程,而需屋宇署安排進行維修工程的第二類別目標樓宇中,123幢樓宇已展開維修工程,其中10幢樓宇的工程已大致完成,初步估計最高、最低及平均的津貼額分別約為37萬元、2萬元及13萬元。其餘113幢樓宇的工程仍在進行中,預計大部分樓宇的工程會在二○一○年二月中(即農曆新年)前完成。
至於業主/法團願意自組維修工程的第二類別目標樓宇,獲發「原則上批准通知書」的個案數目為50宗,其中有16幢樓宇已展開維修工程,另有一幢樓宇的工程已大致完成。就上述50宗個案而言,根據樓宇的單位數目及房協/市建局過往處理樓宇維修的經驗,估計最高、最低及平均發放津貼額分別約為220萬元、11萬元及63萬元。此外,另有43幢樓宇的業主亦表示願意自行組織維修工程,視乎業主組織工程的進展,房協及市建局會陸續處理這些申請,以期盡早向業主發出「原則上批准通知書」。
至於其餘的第二類別目標樓宇,屋宇署聯同房協及市建局會繼續徵詢業主是否準備自行組織維修工程,並為未能自行維修的樓宇陸續安排政府承建商代為進行維修工程。
(二)屋宇署共接獲513個第二類別目標樓宇的提名,當中510個提名來自14個區議會,另有3個提名來自兩名立法會議員。督導委員會經審核提名樓宇的狀況及有關資料後,將263幢提名樓宇納入為第二類別目標樓宇。其餘的提名樓宇,67幢已於早前提出申請成為第一類別目標樓宇,並正由房協/市建局跟進有關申請。餘下樓宇由於未能符合更新行動的有關準則,例如樓宇用途、樓齡、住用單位數目、平均應課差餉租值或樓宇狀況等,故未被納入為第二類別目標樓宇。
被提名樓宇及納入為第二類別目標樓宇的分區數字表列如下:
督導委員會
確認為第二類別
地區 提名數目 目標樓宇數目
── ──── ───────
中西區 25 12
灣仔 15 5
東區 11 3
觀塘 58 16
深水 80 51
油尖旺 24+3* 6
九龍城 161 120
離島 1 0
荃灣 47 47
元朗 75 2
北區 3 1
葵青 7 0
大埔 1 0
屯門 2 0
合計 513 263
* 3個提名來自兩名立法會議員
(三)根據我們至今的預算,在所有符合資格的第一類別目標樓宇申請及經選定的第二類別目標樓宇工程完成後,20億元的撥款中會仍有小量未動用的款額,可供進一步運用。我們正考慮把這些餘額用作協助更多目標樓宇。我們將會於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匯報更新行動的最新進展、交代更新行動的下一步建議,並諮詢委員會的意見。
完
2010年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