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題:樓宇更新大行動
以下為今日(二月二十四日)立法會會議上譚耀宗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多位區議會議員向本人反映,其區內多幢沒有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法團)的舊樓日久失修,因此去年5月已獲區議會提名申請成為樓宇更新大行動(更新行動)的第二類別目標樓宇,但至今政府未有任何答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去年更新行動推行至今,元朗、荃灣、葵青、屯門及離島5個區議會分別提出多少個第二類別目標樓宇的提名;在獲提名的樓宇當中,有多少幢已被列為第二類別目標樓宇;部分提名樓宇不獲列為第二類別目標樓宇的原因,以及它們的名稱為何;
(二) 至今第(一)項的5個區議會分區分別有哪些樓宇已被列為第二類別目標樓宇;
(三) 鑑於有地區人士指出,部分不獲列為第二類別目標樓宇的舊樓,其失修情況比一些第一類別目標樓宇更加嚴重,政府會否設立機制,容許這些舊樓居民提出覆核,使他們獲得資助,儘快進行維修,以加強樓宇的安全;若會,具體辦法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 鑑於部分不獲列為第二類別目標樓宇的舊樓在過去半年已成立法團,政府會否容許他們申請成為第一類別目標樓宇;若會,具體辦法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樓宇更新大行動」(更新行動)於2009年5月7日正式推行。更新行動中的第二類別目標樓宇屬在組織維修工程上有困難(例如沒有業主立案法團(法團))的樓宇,當中包括未有遵行屋宇署發出的法定修葺令的樓宇。此外,我們亦邀請了立法會和區議會提名樓宇作為第二類別目標樓宇。由屋宇署、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和市區重建局(市建局)代表組成的更新行動督導委員會(督導委員會)依據有關行動的資格規定、樓宇的狀況及相關資料,篩選合適的樓宇成為第二類別目標樓宇。
屋宇署共接獲513個第二類別目標樓宇的提名,當中510個提名來自14個區議會,另有3個來自立法會議員,當中有329幢樓宇已獲納入更新行動中:督導委員會經審核提名樓宇的狀況及有關資料後,已把263幢提名樓宇列為第二類別目標樓宇;而餘下的提名樓宇,當中有66幢較早前已提出申請成為第一類別目標樓宇,現正由房協和市建局協助有關個案。屋宇署已於較早前把每區的結果分別通知當區區議會主席。
就問題的四個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及(二) 元朗、荃灣、葵青、屯門及離島五個區議會共提出了涉及145幢樓宇的提名,當中共有79幢樓宇被納入更新行動中:其中49幢樓宇獲列為第二類別目標樓宇,另有30幢樓宇較早前已提出申請成為第一類別目標樓宇,現正由房協和市建局協助有關個案。餘下66幢樓宇經屋宇署巡查及督導委員會審核後,由於未能符合更新行動的有關準則,例如樓宇樓齡不足30年及樓宇狀況未需予以發出法定修葺令等,故未被列為第二類別目標樓宇。
屋宇署已於2009年12月9日致函各區區議會主席,通知各區議會當區提名樓宇中符合資格而被納入第二類別目標樓宇的名單,方便各區議會就當區的有關樓宇進行跟進工作。上述五個地區獲提名而被納入為第一及第二類別目標樓宇的分區總數表列如下:
獲區議會 獲提名並納 獲提名並納
提名樓宇 入為第一類別 入為第二類別
地區 數目 目標樓宇數目 目標樓宇數目
── ──── ────── ──────
元朗 62 8 2
荃灣 72 17 47
葵青 8 5 0
屯門 2 0 0
離島 1 0 0
─── ── ──
總數 145 30 49
(三) 就甄選第二類別目標樓宇方面,我們已在推出更新行動前公布了客觀及清晰的標準及參加資格。整個甄選過程均由督導委員會以名確訂立的甄選程序,以及公平的方式去審核和進行。而屋宇署在巡查樓宇及發出法定修葺令方面,亦有部門既定的要求和程序。如有居民對甄選結果有任何查詢或疑問,或提出覆核要求,可與屋宇署聯絡。
(四) 更新行動的第一階段申請已完結,根據我們至今的估算,在所有符合資格的第一類別目標樓宇申請及經選定的第二類別目標樓宇的工程完成後,更新行動20億元的撥款中仍會有一些未動用的款額,可供進一步運用。正如我們在1月26日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的會議中表示,待更多樓宇敲定其維修工程的範圍及維修費用預算後,我們將可就未動用款額提供較準確的估計。我們正考慮如何能最有效地運用這些餘額,以協助更多目標樓宇。我們會繼續監察更新行動的進行,並打算於2010年年中向發展事務委員會進一步匯報更新行動的最新進展和我們的計劃。在擬訂我們的未來路向時,我們會顧及持份者對更新行動的申請資格所提出的意見、樓宇業主需要的準備時間、市場上建築專業人員及承建商的供應量,及適當地在本港分期進行樓宇維修工程的需要。
完
2010年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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