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發展局局長就「改善舊區居住環境」議案辯論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為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三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改善舊區居住環境」議案辯論的開場發言全文:

多謝主席,首先多謝李慧琼議員在二月三日提出休會辯論後,再一次於今天的議會提出動議辯論,就改善舊區居住環境,與議員共同探討一些可行的方案。事實上,要改善舊區的居住環境是相當複雜的議題,不過亦是一個我們不可以再迴避的重要議題。我已反覆和各位議員分享,舊樓老化的情況非常嚴峻,我們未來會面對更多樓宇可能出現失修的情況。由於在二月三日的休會辯論,我已經作出接近一小時的發言,詳細交代了我們在四方面,包括立法、執法、配套支援和公眾教育方面的工作和一些新想法,我在本節的發言將不會重覆。

在二月二十三日的發展事務委員會,我們有三個議程亦湊巧與今日的議題完全吻合,包括市區重建策略檢討工作的最新進展,有關我們即將完成的十年僭建物清拆政策執行、落實及最新情況,亦包括一月二十九日馬頭圍塌樓事件引發的樓宇安全問題,為各位議員提供了大量資料文件。

今日李議員動議提出在三個議題下共十四點的看法,我會聯同民政事務局局長回應。我粗略計算,李議員提出的三個方面,包括樓宇維修、舊區重新發展、舊區規劃,剛剛一半,有七點都是發展局的工作範疇。反之,涂謹申議員加入的另外三點,針對市建局的賠償安排,亦屬發展局的工作。我很樂意聽各位議員的意見,稍後我再一併回應。由於今日的議題是以樓宇失修開始,所以由發展局局長率先發言,但我想很多議員都會同意,如果樓宇沒有好的管理,每次單單用我們的手段進行樓宇維修,並不是根治樓宇失修問題,甚至是改善舊區居民生活情況的最佳做法。

在這一節,讓我首先就數件事作最新的發展滙報。第一是有關馬頭圍榻樓事件的善後工作。經過屋宇署詳細勘察後,我們數日前已公布馬頭圍道45G及45H這兩幢樓宇,因為公眾安全理由亦需要全面拆卸。拆卸工作已經於本周一開展,我們預計需要兩個星期完成45G及45H的拆卸工作,期間45E及45F這兩幢樓宇仍然需要暫時封閉,待拆卸工作完結為止。

同時間,在上周三的財政預算案,我們亦公布了同意市建局馬上就馬頭圍道倒塌了的樓宇及附近的舊樓開展重建工作,而市建局的同事亦已於二月二十四至二十六日進行了人口凍結調查,稍後市建局會公布這個調查的初步意見。我留意到涂謹申議員提到有一點,就是當進行了人口凍結調查,對租客亦要有一定的保障。涂議員作為市建局的董事局成員都知道今次是採取了特事特辦的特殊情況,只要凍結調查的租戶願意接受安置,我們不會再等完成規劃或開展收購,已經會為受影響的租客提供安置和賠償的措施。目前的情況是我們希望於五月初能收購出價,但當然這是建基於我們刊憲後兩個月內沒有收到反對意見,如果收到反對意見,會需要一些時間才能進行核實這個項目的開展。

第二方面的滙報,亦是剛才涂謹申議員提到,我們在塌樓事件當日已即時決定由屋宇署全面檢查香港大概四千幢樓齡五十年或以上的舊樓。屋宇署於二月一日成立了四十支專責小隊全面巡查這些樓宇。大體上巡查是希望將這些樓宇分為四個類別:第一是需要進行緊急工程;第二是樓宇的狀況不需要進行緊急工程但需要發出修葺令或勘測令;第三是樓宇的破損程度並不嚴重,不需要發出修葺令或勘測令,但屋宇署會向業主發出勸籲通知;第四是樓宇狀況可以接受,無需要進一步行動。

在此我向各位議員滙報,四千幢舊樓的巡查工作已於二月底完成。這一次巡查結果顯示這些樓宇整體上結構安全。在巡查行動中,有兩幢樓宇需要用政府承建商進行剛才提到的四個類別中屬於第一類的緊急工程,其中一幢樓宇是因為有窗戶和外牆石屎出現鬆脫,需要立即清除;而另一幢樓宇需要在樓宇的露台位置豎設金屬支架作保護措施。另外,大約有九百幢樓宇發現有某程度上的失修情況。但我在此重申,其實當中部分樓宇於屋宇署之前的執法工作已經被屋宇署發出修葺令或勘測令,所以當中有重覆的個案,屋宇署正進行跟進的工作,向這九百幢發現有失修情況但先前未接獲屋宇署發出維修令及勘測令的樓宇業主發出相關的命令。

第三方面的最新情況,兩位議員也提到,就是有關樓宇更新大行動。在二月三日的休會辯論中,很多議員都提出希望樓宇更新大行動能「加碼」。當時我不能「洩露天機」,只能說會盡力加快樓宇更新大行動的樓宇維修工程,但「加碼」有一定的困難,不過,最終財政司司長接納各位議員的意見,在公布的預算案為樓宇更新大行動注入五億元。我同意李議員所提到的,面對那麼多樓宇需要維修及舊樓失修,只是有錢是不夠的。實際上,如錢用得不得其所是會有反效果或會有後遺症,所以動用這五億元進行樓宇更新大行動,我們會非常小心。

目前為止,二十億元裏已有一千零十五幢有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已被納入第一類別的樓宇更新大行動,可獲資助維修。另外第二類別沒有業主立案法團或非常有困難組織維修的,共選定六百一十五幢舊樓放入為第二類別的樓宇。最新的進度是五十七幢舊樓已完全完成維修工程,二百一十幢舊樓正進行維修。我們仍會按我早前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滙報,希望在今年年中,即立法會暑假休會前,我會詳細交代二十億元的剩餘撥款,加上五億元的額外注資,應該如何規劃下一階段的樓宇更新大行動。但無論如何,我今日可以更加肯定告訴各位議員,有了五億元的注資,我們必定有能力可以邀請第二輪的樓宇更新大行動的第一類別樓宇(申請)。我在此特別呼籲目前符合基本條件的舊樓,如有三十年樓齡的,不過,有關四百個單位的限制,我已聽到各位的意見,會在下一階段認真研究。我呼籲屬這類別的舊樓,如仍未有業主立案法團,必須爭取在未來數個月成立業主立案法團,讓他們可以在樓宇更新大行動第一類別樓宇下一輪接受申請時提出申請,特別是如他們要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過程中需要專業支援,可利用民政事務局局長昨天公布的專業義工計劃。我相信這五億元能更用得其所。

剛才兩位提出動議及修訂動議的議員簡略的介紹,我有一、兩點想回應。涂謹申議員提出,甘乃威議員亦多次提醒我,有些支援的措施可以改善或放寬。現時我們首先做的工作是整合,把不同的資助計劃整合起來,核對那一個計劃較另一計劃有優勝的特色,我會盡量以最好、最寬鬆的態度處理。但我在此再強調,維修舊樓最終是業主的責任,不能長期依賴我們注資這些眾多的財政支援系統來支持所有業主進行維修,但當然有需要的業主,如符合簡單入息審查的業主,特別是長者,我們一定會繼續支持他們。

第二方面,宣傳及加強樓宇安全意識的工作是非常值得「加碼」去做。在市區重建策略檢討內,很多我們最近提到的由下而上、地區為本等,我們均會認真做。今日未必是一個最佳的場合討論市區重建策略檢討方面的工作,但很多議員及公眾人士在過去十多個月提供的意見,我們會在第三階段「建立共識」內認真考慮,包括涂謹申議員剛才提醒我,運用公帑去資助舊樓業主重建要非常小心處理,務求有一個合理的平衡。

最後,李慧琼議員提出舊區活化的手段是不可以完全依賴區議會,我是同意的,因為畢竟區議會在執行能力方面有很大的限制,但由下而上、地區為本的活化舊區計劃,是需要有區議會起牽頭及領導的作用,如在剛過去的周日,我出席荃灣眾安街街道活化竣工典禮便是一個非常好的例子,透過荃灣區議會牽頭,各部門配合,再交由兩個公營機構房屋協會及市建局活化荃灣眾安街,更打造其為一個金飾坊的旅遊地點。我們會循着這方向繼續多做地區、小區的活化工作。多謝主席。



2010年3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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