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發展局局長就「提升區議會的地區規劃權責」動議議案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為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六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提升區議會的地區規劃權責」動議議案的開場發言全文:

代主席女士:

劉秀成議員就「提升區議會的地區規劃權責」所提出的議案,以及其他八位議員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都提及「地區規劃」工作,除了劉議員是較具體說了不同層次的城規及規劃署的工作外,我相信其他數位議員說的地區規劃工作是較廣義的「規劃」,包括地區經濟、市容衛生、以至公共設施等,而非單單只是說「規劃署」工作。無論如何,「發展、規劃及土地事宜」是影響民生的地區事務其中一個重要範疇,所以我今日很樂意聯同民政事務局局長參與今日的辯論,介紹發展局和轄下部門與區議會合作的具體安排,並聆聽議員的意見。

在城市規劃方面,我們近年積極提倡公眾參與,藉此加強地區規劃和建議方案的公眾認受性。發展局及規劃署一直在地區規劃事宜和制訂方案方面與區議會合作無間。區議會和公眾人士已有既定的渠道參與規劃過程。當局會就所有規劃建議,主動徵詢相關區議會的意見。所謂主動徵詢,我完全同意劉議員所說必須在很早的階段,亦必須在很早的階段徵詢,才能夠有更多空間容納區議員的意見。而事實上,這亦正正是我們近年的政策,如現時我們正在進行的宏觀規劃工作,無論在邊境禁區或在新發展區,我們亦遠遠未到制訂分區計劃大綱圖,但有關的徵詢及讓區議會參與的工作,已進行了逾一年。在這過程中,讓我們更能按照區議會提出的地方特色或一些主題性的規劃來進行我們稍後的工作。又例如我們剛完成了屯門區有關屯門東十四塊用地規劃的徵詢工作,亦吸納了屯門區議會的意見,我們會於稍後提交分區計劃大綱圖。所以這數個例子亦說明了,我們現在採取了遠遠在法定規劃進行之前,已徵詢區議會的意見。

當我們制定或修訂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時,視乎性質,規劃署會在圖則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展示前諮詢有關區議會,並將區議會的意見向城市規劃委員會(下稱「城規會」)反映,供城規會考慮是否需要因應區議會的意見作出修改;或規劃署會在圖則展示期間諮詢區議會,收集到的意見亦會向城規會反映。

在規劃申請方面,現時城市規劃條例已提供了一個法定諮詢機制,透過公布規劃申請,收集公眾意見。同時,規劃署會將申請的摘要資料,送交有關區議員參閱。若有關區議會要求在會議中討論,規劃署會就申請的內容諮詢區議會,申請人亦會獲邀出席會議詳細解釋發展計劃。此外,就「綜合發展區」及一些大型發展用地擬備的規劃大綱,規劃署亦會諮詢有關區議會,並將接獲的意見提交城規會考慮。

區議會熟悉地區事務,關心社區發展,在今日「以人為本」的規劃下,實在擔當重要的角色。而我可很肯定說,這角色不是劉議員所擔心的「有名無實」,是非常實在的。或讓我在此澄清,劉議員提及有議員向他反映,規劃署署長沒有落區聽意見,王國興議員亦反映,好像沒有高級官員出席區議會,其實這與事實不符。自從二○○六年我們檢討了區議會的功能,當日行政長官要求更多高級官員出席區議會,今日已有一份內部指引,要求部門的首長,即署長,要在每一個任期,即二○○ 八至二○一一年的區議會任期內,至少到十八個區議會一次。一共有二十二個署長要遵從這指引辦事,而其中有五個部門的署長屬於我們發展局,包括地政總署署長、規劃署署長、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渠務署署長及屋宇署署長。除了署長親自出席外,地區的地政專員及規劃專員,亦常常出席有關的區議會。除了這些指引的規定外,我們亦用我們的方法諮詢區議會。我個人來說,在過去三年已親自訪問了十八個區議會的十六個,每次都有一節聆聽區議員的意見。我們亦先後出席六次與十八個區議會主席及副主席的會議,本月稍後亦有第七次會議討論市區重建策略的檢討。發展局亦先後就覑兩個全港性課題,一是文物保育,另一是海濱,先後去了十八個區議會一次,換句話說,單是這(兩)項,我們已去了區議會三十六次。我們在市區重建策略檢討,亦邀請了七個區議會成為我們的合作夥伴,在各區進行市區更新的地區願景研究。

再以規劃啟德發展為例,當時規劃署制訂了一套由三個階段組成的公眾參與策略,由確立公眾對啟德的願景、討論各發展概念,以至為詳細的土地利用方案提出建議,並於二○○四年至二○○六年期間舉辦了大規模的公眾參與活動,致力落實「與民規劃」的理念。在整個公眾參與計劃中,規劃署與觀塘區議會、黃大仙區議會和九龍城區議會舉辦多個公眾論壇和簡報會,以及實地視察,並為區議會舉辦簡介會/諮詢會,聽取區議會的意見。這些意見涉及多方面的事宜,包括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發展密度和高度限制等。這些工作對規劃署擬備發展概念及初步發展大綱圖相當重要。

代主席女士,我剛才所說在啟德這套成功的公眾參與做法其後被應用於「市區重建策略」的檢討。一樣分三個階段在兩年進行,先後三個「構想」、「公眾參與」和「建立共識」階段的工作,在每一個階段,發展局都主動積極諮詢區議會,並進一步邀請市區重建局目標區內的七個區議會(即中西區、灣仔區、油尖旺區、九龍城區、深水埗區、觀塘區及荃灣區)進行地區願景研究,以了解各區的市區更新願景。研究的重點是要從地區出發,了解每區的特點,並發掘該區對現行四大更新策略(即重建、復修、保育和活化)在當區實施的具體期望。有關的研究專業隊伍的費用由市建局提供。這做法或許和劉秀成議員在動議中提出的其中一點建議似乎不謀而合。

各位議員的提案反映大家對各區地區特色的重視,亦因此而認為當區區議會可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提出「地區為本」並切實可行的建議,從而更好回應市民對優質城市生活的訴求。大家或許會記得「由下而上」、「地區為本」正是我們在市區重建策略檢討中提出的方向,日後透過由專業人士、區議員和地區人士組成的「地區更新諮詢平台」,正好可以推動舊區更新的地區規劃工作。雖然我們現在的建議是這些「地區更新諮詢平台」不應成為區議會的一部分或其轄下一個委員會,但區議員的參加和與當區區議會的互動商議是構思具體運作中的重要一環。事實上,我們正在研究這些「地區更新諮詢平台」應該比區議會的界線大還是小,所以在這一點,我亦會充分考慮,正如湯家驊議員所說,有時候比較大的範圍有利於整個地區的平衡發展。

規劃工作的最大成就是來自計劃得以落實執行。剛才很多議員發言,其實除了地區規劃,亦希望見到這些規劃工作可以做到,所以發展局亦十分重視落實經諮詢區議會的工作或項目,甚或邀請區議會透過地區小工程和地區計劃撥款,成為我們的合作伙伴。

其中一個與區議會合作無間的政策範疇是海濱優化。在發展海濱土地的過程中,我們會在不同階段諮詢區議會。規劃初期,我們會就發展的初步建議、發展是否與海旁配合,以及如何連接周邊地區以增加海濱的連接性及通達性等事宜徵詢區議會的意見。規劃署現正進行的《港島東海旁研究》,就是一個好例子。事實上,東區區議會十分積極參與這項研究,區議會認為要全面發揮維港特色,我們不應因為東區走廊佔用海濱位置而放棄探討可行的優化方案,我對區議會的熱情投入,深感敬佩,亦很高興研究提出一些可行的方案。在落實建議時,我們會繼續就個別發展項目的設計及推行細節諮詢區議會。例如我們已就紅磡海濱長廊初期發展計劃的設計概念及建議內容分別於去年六月及七月諮詢九龍城及油尖旺區議會。而我們亦剛在本年五月就中環新海濱的海濱長廊前期工程建議諮詢中西區區議會。

我們亦曾與區議會合作共同優化和活化海濱。為配合土木工程拓展署的觀塘海濱長廊第一期發展,觀塘區議會進行了一個地區小型工程項目,令該海濱長廊可提供更多休憩空間予市民享用。

由區議會聘請專業人士及非政府機構進行規劃研究及擬備城市設計建議供當局考慮亦十分常見,剛才曾德成局長亦有提及。這類性質的研究/工作以往及目前亦有進行,例如南區區議會於二○○七年完成的「促進南區的可持續旅遊發展:黃竹坑及其周邊地區的角色」研究和東區區議會於去年舉辦的「北角汀綜合發展城市設計概念比賽」。發展局歡迎區議會進行這類研究,並會參考所擬備的報告。

劉秀成議員的動議特別提到綠化工作,我留意到代主席女士亦關心地區的綠化工作。事實上,政府致力推行多元化的綠化工作,並且質量並重,除大量種植外,同時注重綠化和園境規劃和設計的質素,而區議會正是我們推行綠化工作的重要伙伴。推行一般工務工程時,相關政府部門,尤其在向立法會申請撥款之前,必定會諮詢區議會。而特別就綠化計劃預算開支超過300萬元的公共工程項目而言,有關部門都會徵詢區議會的意見,諮詢內容包括建議的園境總綱發展藍圖及工地內現有樹木的處理等。較近期的例子包括大嶼山東涌第18區地區休憩用地、愛秩序灣公園、鴨脷洲北部填海區康樂發展工程及黃大仙牛池灣遊樂場。

綠化總綱圖是政府推行綠化工作的其中一項主要措施。在制訂綠化總綱圖的過程中,土木工程拓展署會採用「加強地區參與模式」,邀請各區區議會成立地區參與小組,共同研究地區的特色和獨特需要,為地區擬備整體綠化大綱,並且訂定主題種植、栽種品種及建議綠化措施。如果大家有興趣,詳情可參考土木工程拓展署最近出版的「綠化總綱圖」小冊子,內有詳述我們與區議會的合作。

王國興議員的修正亦提到文物古蹟的保育和活化。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自成立以來,專員已積極向各區議會作出匯報及聽取各議員的建議,並在兩年內走訪了全港十八區區議會。除匯報及諮詢各項文物保育工作外,我們亦就每項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向有關的區議會作諮詢。參與活化計劃的每個機構亦須與當區區議會保持密切聯繫,不斷吸納區議會的意見,讓活化項目可更彰顯地區的特色。在這方面,深水埗區議會特別是我們緊密的合作伙伴,因為有三個活化項目,包括美荷樓、前荔枝角醫院及北九龍裁判法院均位處深水埗區。

發展局深明各個區議會十分熟悉當區的情況,是我們進行地區規劃和舊區更新、文物保育、海濱美化和綠化市容的合作伙伴。我樂意聽取各位議員就我們可以如何再加強與區議會的合作提出的意見。多謝主席。



2010年6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56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