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就前水警總部舊址的回應

就傳媒查詢前水警總部舊址的發展,發展局澄清事件並不涉及發展商在沒有繳付所需補地價的情況下獲得額外總樓面面積。

該址的規劃意向是保育及復修前水警總部,並改建為旅遊主題發展項目。

前水警總部舊址劃為「綜合發展區」地帶,已取得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的規劃許可作現時的發展。

該址作公開招標前,規劃署委託顧問進行「尖沙咀前水警總部舊址發展機會研究」,在二○○一年年中完成。由於沒有該址歷史建築物的建築圖則,顧問估計總樓面面積約為4,300平方米。當時沒有進行實地測量。考慮到這項限制,招標的規劃綱領列明歷史建築物的總樓面面積約為4,300平方米,以詳細測量為準,而可發展的額外總樓面面積為7,900平方米。

招標結果公布後,中標者聯同屋宇署和地政總署在地盤進行了詳細測量,確認了當中歷史建築物的總樓面面積約為5,610平方米。隨後,城規會以此確認數據作為歷史建築物的總樓面面積,這是根據詳細測量而作出的技術修正,藉以反映這些歷史建築物的實際總樓面面積,不存在給予發展商額外樓面面積的情況。因此,這項技術修正不涉及徵收額外地價。

根據城規會最後批准的總綱發展藍圖,額外總樓面面積隨後由7,213平方米增加了200平方米至7,413平方米,地政總署已根據既定政策處理就總綱發展藍圖作出的改變,並就當中改變而增加了的價值收取了94,530,000元補地價。



2010年11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1時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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