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古物諮詢委員會主席及委員

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宣布,行政長官再度委任陳智思為古物諮詢委員會(委員會)主席。

行政長官同時再度委任十四位現任委員,和委任以下八位新成員:鍾寶賢教授、何建宗、何佩然教授、高添強、林中偉、鮑杏婷、丁新豹博士及黃天祥。

上述委任按《古物及古蹟條例》(第53章)第十七(一)條的規定作出,並於今日刊憲。任期由二○一一年一月一日生效,為期兩年。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對上述委任表示歡迎。

她說:「在過去幾年,古物諮詢委員會大力協助推動香港文物保育工作。在檢討歷史建築的評級制度、評估香港超過1,444幢歷史建築物的文物價值、建議宣布文物地點為古蹟,以及考慮發出考古發掘牌照等多項有關保育香港珍貴文物地點和建築的議題上,提出很多寶貴的意見和建議。我們期望新一屆委員會能提出更多精闢的建議。」

林鄭月娥亦感謝即將離任的八名委員在過去多年在委員會內盡心工作,貢獻良多。

古物諮詢委員會是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第53章)規定成立的法定組織,就古物古蹟事宜,向古物事務監督提供建議。新一屆委員會合共有二十三名委員(包括主席),均以個人身分獲委任。

以下為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的古物諮詢委員會成員名單: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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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智思

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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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黃麗娟博士
鄭曹志安
趙麗娟
鍾寶賢教授
何建宗
何佩然教授
簡兆麟
高添強
林中偉
林筱魯
劉智鵬博士
羅淑君
李浩然博士
李律仁
呂烈丹教授
吳祖南博士
鮑杏婷
沈旭暉教授
蘇基朗教授
丁新豹博士
黃天祥
楊耀忠



2010年12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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