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談何東花園列為暫定古蹟(只有中文)(附圖)

以下為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一月二十五日)在何東花園列為暫定古蹟新聞發布會上的開場發言:

各位傳媒朋友早晨。今早古物諮詢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山頂道75號何東花園,該處是早前古物諮詢委員會及古物古蹟辦事處討論一千四百四十多幢歷史建築評級中被建議評為一級的,其後我們公布接受公眾及業主提出的意見。所以今早就何東花園的特別會議有兩個目的,第一是請古物諮詢委員會根據收到的意見及早前專家的評估,及專家再就收到意見的看法,確定它是否能成為一級歷史建築物;第二,在我們成立的監察機制下,我們察覺到何東花園可能會受到拆卸重建的影響,所以今天我來到古物諮詢委員會特別會議的第二個目的,是諮詢古物諮詢委員會是否同意我引用《古物及古蹟條例》第2A條款,將何東花園定為暫定古蹟(proposed monument),令它有十二個月的保護,讓我們能詳細做跟進工作。

我很高興古物諮詢委員會在這兩個課題上給予我們全面的支持,換句話說,是確定它在評級方面是屬於一級歷史建築,亦支持我作為古物事務監督,行使我的法定權力,將何東花園列為暫定古蹟。我們會在本星期五,即一月二十八日刊憲,把何東花園定為暫定古蹟,有效期十二個月,即日生效。

稍後陳智思主席會講古物諮詢委員會的看法。我想與大家回顧一下,上次我動用《古物及古蹟條例》宣布暫定古蹟,是二○○七年九月的景賢里,大家應該記憶猶新。今次再動用這權力,與上次的經驗有幾方面的分別,這些分別亦彰顯了我們過去幾年在文物保育工作上的一些做法及成效。

第一,當日景賢里成為暫定古蹟前,它是未進行任何評級,所以對公眾及業主來說,是沒有客觀基礎,究竟景賢里有甚麼歷史及社會價值。但今次的何東花園,在早前一千四百四十四幢評級中,專家的論證已建議它成為一級歷史建築。過去年多以來,我們亦把這些建議與公眾分享,所以在歷史價值的評估方面,有相當客觀的基礎。

第二,上一次有緊急性,大家可能亦記得,但今次我們將建議評級告訴業主後,過去十多個月,我們跟業主和業主的代表已接觸了很多次,也與他們分享了我們對文物保育工作的熱誠和政策,以至我們是可以提供經濟誘因來保護這歷史建築,但可惜這接觸工作於去年七、八月停了下來,我們不能再和業主繼續磋商,這是第二方面的分別。

第三方面是我們建立了預警機制,令我們可以更早知道香港的歷史建築會受到甚麼影響,能夠有效及適時採取行動。今日為何要召開這個特別會議採取行動,是因為何東花園的現址已經申請了拆卸批准和重建圖則,兩方面屋宇署按它作為建築物條例下的監管機構,分別批准了拆卸圖則(demolition plan),在十二月底亦批准了建築圖則(building plan),即拆卸重建後的新建築物。兩者經批准後,業主只要再申請拆卸工程施工同意書,即consent to commence demolition,建築物便可以被拆卸。所以我們覺得這時候我需要按條例賦予我的權力,在諮詢了古物諮詢委員會後採取行動,將它定為暫定古蹟,讓我們有十二個月的時間,可以跟業主繼續磋商。期間,因為它已成為暫定古蹟,按《古物及古蹟條例》第6條,在未得到我批准前,業主不能對這建築物作任何的拆卸、移走、干擾,都不能進行,換句話說,所有的法定保護會在本星期五生效。



2011年1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18分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一月二十五日)宣布將山頂道七十五號的何東花園列為暫定古蹟。圖示何東花園的外觀。 何東花園內的中式塔。 何東花園的入口牌樓。 何東花園的外觀。 何東花園的主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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