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今日(三月九日)立法會會議上黃成智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答覆:
問題:
政府上月公布2011-2012年(即下年度)的賣地計劃,並表示下年度的私人住宅土地供應的單位估計可達35,400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關於賣地計劃的52幅住宅土地,每幅累積滾存在勾地表內的時間、其「建築規約」期限,以及預計可提供的單位數目為何;鑑於政府預計下年度勾地表內的住宅土地如全數賣出便可提供13,000個單位,但按去年勾地表內的土地只賣出三成計算,加上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住宅項目和市區重建局的重建項目,可提供的單位合共只得21,700個,與政府原先估計的3萬至4萬個仍有一定距離,當局會否把更多在勾地表內的土地改由政府主動拍賣或招標出售;
(二)鑑於2010-2011年度勾地表中有32幅住宅用地,原本可在本月供政府主動拍賣或勾地,但由於它們滾存到下年度的勾地表,有關日期因此已押後至本年4月或6月,而下年度的勾地表又有6幅涉及約11公頃、佔勾地表總面積約百分之二十四的新加入土地,定於明年3月才可供勾地,按現時滾存的做法,該6幅土地實質要留到明年4月或更後的時間才可供勾地,這些安排變相減少這兩年內可供勾出的土地數目,當局會否加快工作,使更多土地於明年1月前可供勾地或政府主動拍賣;及
(三)當局會否考慮把勾地表中未能賣出的土地改作興建居者有其屋計劃或置安心資助房屋計劃的單位之用,以增加落實作興建房屋的土地,並減少對地產商勾地和投地,以及對私人重建項目的依賴?
答覆:
主席:
在我未正式回覆問題的三個部分前,我需要再次說明,無論是行政長官在2010-11年度施政報告中所提出的每年平均約二萬個私人住宅單位的數字,或財政司司長在2011-12年度財政預算案演詞表示的來年三萬至四萬個私人住宅單位這個數目,或我在2月24日公布2011-12年度賣地計劃時詳細解釋的35,400個估計單位的數字,都是指在某段時間內可供應市場作私人住宅發展的房屋用地,而非私人建屋量的指標。目的是在一段時間內累積一定的土地儲備,務使房地產市場有平穩的土地供應。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我回覆如下:
(一)就2011-12年度賣地計劃中52幅住宅土地的地點、面積、預計最早可供出售的日期和累積滾存時間,已載於附件。
由於2011-12年度賣地計劃中每幅住宅土地的賣地章程仍在準備中,我們現時未能提供其「建築規約」期限。一般而言,住宅土地發展項目的「建築規約」期限為48至72個月,實際的期限視乎發展項目的複雜性。每幅土地的「建築規約」期限將列於賣地章程內,有關的賣地章程準備就緒後,便會在地政總署的網頁公布。
我們預計該52幅住宅土地可提供的單位總數約為一萬六千個。事實上,除了數幅我們計劃在出售時會規限單位面積或數目的用地外,政府出售的每幅住宅土地最終可提供的單位數目須視乎發展項目的實際設計。但我們就各土地的位置及規劃參數作出了若干假設,為它們預計可提供的單位數目作出了估算。基於我們就每一幅土地作出的估算單位數目在市場上的敏感性極高,我們認為不宜公布有關數目,以免影響拍賣或投標價。
我在2月24日公布2011-12年度賣地計劃的新聞發布會上,已清楚說明在未來一年可作私人房屋發展用途的土地估計可提供約35,400個單位,這個數字是綜合了各土地供應的來源,即政府供申請售賣和招標出售的土地、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的鐵路物業發展項目、市區重建局的重建項目、需修訂土地契約或進行換地的項目和無須修訂土地契約的私人重建項目。但正如我早前說明,這個數字不是來年建屋量的硬指標。
但為了房地產市場有平穩的土地供應,以滿足房屋和經濟發展的需求,政府會採取主動和進取的取態出售土地,這點在今年的賣地計劃和與港鐵的磋商中已充分反映。在今年的賣地計劃中,我們指定多達18幅土地在年內由政府主動出售,包括九幅住宅用地;而港鐵亦會推出南昌、荃灣、大圍、天水圍和將軍澳的用地,在未來一年內政府估計由政府或港鐵主動出售的房屋用地總共可提供約19,000多個單位。視乎市場情況,我們並不排除可考慮把更多勾地表內的土地改由政府主動拍賣或招標出售。
(二)從2010-11年度勾地表滾存至2011-12年度勾地表上的土地,預計最早可供出售的日期是本年4月或6月,主要原因是地政總署須修訂有關賣地章程條款,以加入政府於本年4月1日起實施管制「發水樓」的新規定。至於2011-12年度勾地表上的新增用地,由於需進行不同的籌備工作(例如更改規劃用途、進行基建工程及草擬賣地條款等),其預計最早可供出售日期不盡相同。我們已經採取措施,加快有關土地的供應。以將軍澳市中心南部的土地為例,為盡早供應更多土地,我們已要求承建商加快基建工程,使將軍澳第66A、66C1、66D1及66B2區的四幅住宅用地,以及第68A、66C2及66D2區的三幅住宅用地的工程完成日期,由原來的2012年3月分別提早至本年9月及12月,從而使這兩批土地可於未來一年供應市場。
另外一幅位於前北角邨東面部分被規劃為「綜合發展區」的住宅土地,涉及興建若干社區設施,包括公共交通總站、社區會堂、公共廁所、地面公眾休憩用地和海濱長廊等。政府會委託發展商在發展該住宅用地時一併興建這些社區設施。我們會盡快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批准有關撥款,令該用地可盡快推出市場。發展局會繼續密切監察這些工作,務求可早日提供更多的住宅用地。
(三)政府會不時檢討勾地表中土地的最適當用途,以善用土地資源。例如在編制2010-11年度的勾地表時,我們剔除一幅位於港島醫院道的住宅用地,改為供大學生宿舍用途。在2011-12年度勾地表內,我們沒有滾存兩幅早前勾地表內分別位於梅窩及柴灣連城道的住宅用地,把它們改撥作興建公屋用途。
這些改撥房屋用地的做法都必須符合現行的政策。在資助置業方面,政府正與香港房屋協會合作,推出「置安心資助房屋計劃」。政府已為此預留土地,分別位於青衣、鑽石山、沙田、大埔和屯門等地區,提供合共約5,000個單位。我們會為「置安心計劃」物色更多適當的土地,但目前無意把勾地表內的房屋用地改撥作這個用途。
完
2011年3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