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今日(六月十五日)立法會會議上黃毓民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年,政府不斷拆除市區樓宇的僭建物,但新界村屋(包括俗稱「丁屋」的小型屋宇)的僭建問題卻日益嚴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分別涉及市區各類樓宇及新界村屋的僭建物的數目及增減幅度為何;
(二)過去3年,每年就新界村屋的僭建物發出清拆令及作出檢控的數字,以及涉及僭建的罰款總額為何;
(三)過去3年,每年就市區各類樓宇的僭建物發出清拆令及作出檢控的數字,以及涉及僭建的罰款總額為何;及
(四)鑑於近年政府清拆大量市區的僭建物,有否具體計劃以同等進度為目標採取措施加快處理村屋的僭建物;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四個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當局並沒有就市區樓宇及新界村屋的僭建物數目進行詳細統計調查,因此未能提供有關數字及每年的增減幅度。
(二)屋宇署由2008年至2010年的三年間就新界豁免管制屋宇(俗稱「村屋」)的僭建物所發出的清拆令、就沒有遵從清拆令所提出的檢控及由法庭判處的罰款總額的數字,表列如下:
清拆令數目 檢控數字 罰款總額
───── ──── ────
2008年 220 66 24.2萬元
2009年 155 132 47.6萬元
2010年 217 129 27.3萬元
(三)屋宇署由2008年至2010年的三年間就市區的僭建物所發出的清拆令、就沒有遵從清拆令所提出的檢控及由法庭判處的罰款總額的數字,表列如下:
清拆令數目 檢控數字 罰款總額
───── ──── ────
2008年 25,685 2,502 571.7萬元
2009年 24,689 2,399 584.7萬元
2010年 17,496 2,141 407.9萬元
(四)新界村屋的存在,歷史悠久,而就這些村屋的建築管制,一向與市區樓宇的管制不同。換句話說,雖然同屬建築物,規範和管制兩類建築物的制度並不相同。
針對村屋僭建物的問題,我們採取雙管齊下的做法。一方面加強執法,遏止新建僭建物的蔓延。另一方面,我們目前正擬訂處理現存僭建物的方案,在保障樓宇及公眾安全的大前提下,分類規管,按序處理。我們會於稍後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匯報有關的方案,並諮詢議員的意見。
完
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