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八題:升降機及自動梯工人的人力資源

以下為今日(七月六日)立法會會議上葉偉明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年,涉及電梯的意外時有發生,有業界人士反映這些意外與進行升降機及自動梯工程的人手有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全港升降機及自動梯的最新數字,以及過去三年,升降機及自動梯每年分別新增的數目;

(二)現時全港分別有多少名合資格的升降機及自動梯工程師和升降機及自動梯工人;是否知悉他們的職責分別為何;當局可有統計在該等人士中,有多少人現時是實際從事升降機及自動梯的保養和維修工作;若當局沒有備存相關數字,會否考慮在往後備存這些數字;

(三)鑑於有升降機及自動梯從業員向本人反映,他們處理升降機及自動梯的保養和維修工作時,人手不合乎相關實務守則的要求,過去三年,政府曾否收到有關投訴;若有,每年分別有多少宗及相關的跟進工作為何;及

(四)鑑於升降機及自動梯從業員的團體表示,業界近年面對缺乏新從業員入行的問題,是否知悉,過去三年,年齡介乎20歲或以下、21至30歲及31至40歲新入行的升降機及自動梯工程師和升降機及自動梯工人的人手分別為何;當局有否考慮以任何措施吸引市民投身該行業成為升降機及自動梯從業員;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現時本港的升降機及自動梯受《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條例》(第327章)(《現有條例》)的規管。《現有條例》要求升降機及自動梯的檢驗及安全證明須分別由註冊升降機工程師及註冊自動梯工程師進行,《現有條例》亦規定只有乎合受僱要求的合資格升降機工人和合資格自動梯工人才獲授權獨立地進行有關工程。此外,根據《現有條例》編制的《升降機工程及自動梯工程實務守則》(《實務守則》)亦已訂定進行升降機及自動梯工程的實務指引,當中包括註冊承辦商須遵從有關人手安排的指引。為加強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的規管,我們已於本年五月十一日向立法會提交《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其中的改善措施包括提高工程師的註冊資歷要求,以及為升降機及自動梯工人設立註冊制度。因應《條例草案》的引入,機電工程署(機電署)正與業界代表檢視現時的《實務守則》,包括釐定註冊承辦商在進行保養及維修工程時的人手需求。

就問題的四個部分,我現答覆如下:

(一)現時全港升降機及自動梯分別約有58 000部及8 000部。在過去三年,升降機及自動梯每年分別平均增加約780部及170部。

(二)現時全港從事升降機及自動梯工程的註冊工程師及合資格工人數目分別為277名及4 950名。註冊工程師的主要職責是檢驗及證明升降機及自動梯是否處於安全操作狀況;至於合資格工人,他們的主要職責是按其資格進行各項包括安裝、保養及維修等升降機及自動梯工程。過去一年,有188名註冊工程師(佔總數的68%)曾替升降機或自動梯進行定期檢驗並簽發安全證明書。而根據註冊承辦商提供的資料,現時約有4 790名合資格工人(佔總數的97%)正從事升降機或自動梯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三)現時的《實務守則》有明確指引說明註冊升降機承辦商須確保由兩名或以上的升降機工人進行的十項升降機工程。機電署在過去三年未有接獲註冊承辦商違反《實務守則》內有關以上人手安排的投訴,但有業界工會曾向當局反映業內工人對相關實務指引的關注。就此,機電署已向各註冊升降機承辦商發出通告,提醒他們須嚴格遵守《實務守則》內的指引,署方亦會繼續進行巡查及監察以確保註冊承辦商會根據指引行事。

(四)過去三年共有35人註冊成為升降機工程師或自動梯工程師,當中23人(佔總數的65%)的年齡介乎31至40歲,其餘12人(佔總數的35%)為41歲或以上。至於工人方面,過去三年共有1 793人成為合資格升降機工人或合資格自動梯工人。機電署沒有備存二○一○年以前合資格工人的年齡分布資料。根據註冊承辦商近期提供的資料,二○一○年期間共有625名取得合資格工人身分,當中122人(佔總數的20%)為30歲或以下,276人(佔總數的44%)介乎31至40歲之間,其餘227人(佔總數的36%)為41歲或以上。

為確保業界有足夠可動用的人力資源提供服務,我們會繼續與其他主要持份者觀察業界人力資源的狀況,如有需要,會以加強人才培訓及宣傳等方法解決人手需求問題。就整體建造業而言,發展局於五月推出一系列名為「Build升」的宣傳計劃,包括電視宣傳短片、報紙及車身廣告、專門的網站、大型戶外廣告等。我們相信這些措施能提升建造業的形象及吸引更多人投身這個行業。



2011年7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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