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題:中央家禽屠宰中心

以下為今日(七月十三日)立法會會議上陳克勤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答覆:

問題:

當局在2006年計劃預留土地興建中央家禽屠宰中心,先後建議選址於上水石湖墟污水處理廠附近及文錦渡路旁的虎地拗村一帶,分別涉及土地面積達10 500平方米及15 000平方米,後來因本港的禽流感風險得以控制在低水平,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於去年6月宣布擱置中央家禽屠宰中心計劃。至今,上述兩幅土地均空置超過5年;據悉,現時亦有其他土地因政策改變或工程項目擱置而被空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有否任何短期及長期使用上述兩幅土地的具體計劃;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新界北區居民對公營房屋需求殷切,會否考慮在上述土地興建公共租住房屋,或者預留作日後可能興建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之用;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現時有多少幅政府土地,因政策改變或工程項目擱置而被空置;涉及的土地面積及地區分布分別為何;有何具體計劃善用該等空置土地?

答覆:

代主席女士:

發展局在管理土地資源方面其中一項恆常的工作,是為各政策局和部門提供其現時和未來所需的土地,以推行局方的政策及達致它們的政策目標。就此,規劃署作為發展局的執行部門,會參考《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和按政策局和部門提出的土地要求,按照《城市規劃條例》的機制,將適合的土地在分區計劃大綱圖上訂定所需土地用途。由於分區計劃大綱圖的土地用途是概括性的,而大部分公共政策的用地都屬「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即簡稱G/IC)所經常准許的,規劃署一般會在各分區計劃大綱圖內將足夠土地規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以滿足各政策局、部門或機構現時和未來的土地需求。

我想指出,土地是寶貴的資源,為達致地盡其用,規劃署會不時檢討分區計劃大綱圖內的用地規劃。例如,隨着香港經濟轉型,規劃署多年來已改劃大量工業地帶土地作其他用途。近年,為提供更多房屋用地,規劃署完成另一輪「工業」用地的檢討,建議把約30公頃土地續步改變為「住宅」用途。

就規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的土地,規劃署亦不時會與有關的政策局和部門檢視那些預留給它們使用的土地是否需要繼續保留。如因政策或計劃有所改變而再無需繼續保留有關土地,規劃署便會考慮土地是否適合轉予其他政策局或部門使用,並會作出所須的跟進工作。如有需要,該署會按《城市規劃條例》的機制把土地的規劃土地用途改變。

此外,預留的土地如未需即時使用,地政總署便會考慮容許工程部門或其承辦商以土地用作為臨時工地或貯存建築物料之用,或以短期租約形式出租,例如用作臨時停車場,或以象徵性租金讓非牟利機構和地區團體作社會用途,盡量做到地盡其用。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我的回覆如下: 

(一)位於上水石湖墟污水處理廠附近的一幅土地,佔地約1公頃,曾一度被政府考慮用作設立中央家禽屠宰中心。目前,該幅土地在《粉嶺/上水分區計劃大綱圖》上,是劃為「工業」用途。地政總署正計劃將該幅土地以短期租約形式出租。可考慮的出租用途有公共收費停車場、貨物貯存區、巴士廠及苗圃等。視乎用途,租期為一至三年不等。長遠而言,規劃署正考慮該幅土地應否繼續被規劃作「工業」用途。 

至於另外一幅位於文錦渡路旁的虎地拗村一帶的土地,在《虎地拗及沙嶺分區計劃大綱圖》上,是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家禽屠宰中心」地帶,佔地約1.3公頃。由於食物及衞生局在現階段不需要該幅土地作為中央家禽屠宰中心之用,規劃署正着手研究該幅土地的長遠用途。地政總署暫時未有計劃把該土地作短期出租用途。

(二)一般來說,改劃土地用途除照顧對土地的需求外,亦須考慮一系列的環境因素。就上水石湖墟的「工業」用地,附近一帶受到石湖墟污水處理廠的氣味問題影響,現不適宜改劃作住宅用途。就文錦渡指明作家禽屠宰中心的用地,該幅土地位於梧桐河以北,附近主要是一些已劃作「露天貯物」或「港口後勤」用途的土地,供露天貯存不能放於一般倉庫的貨物,以及為跨界貿易提供服務的用途,例如汽車修理工場和貨倉(危險品倉庫除外)及貨櫃車場等。由於鄰近「露天貯物」和「港口後勤」用途的土地,該帶受到環境及噪音的影響,因此該幅土地並不適宜用作住宅用途。此外,文錦渡路亦是區內的主要跨界交通通道,現時該區未有完善的交通網絡配套,進出該區仍主要依靠文錦渡路,住宅發展會為該區帶來額外的交通流量,加重文錦渡路的負荷,亦有可能為居民帶來交通及安全問題。該幅土地亦遠離粉嶺/上水市中心,如用作住宅發展,在基礎設施如水、電及污水管等和社區設施的提供方面,也會較為困難。

(三)一如導言所述,為達致地盡其用,規劃署會不時與有關的政策局和部門檢視它們預留的土地,務求可更有效滿足各政策局和部門的土地需求。此外,預留的土地如未需即時使用,地政總署便會考慮和安排臨時用途。兩項措施也是務求地盡其用,盡量避免出現問題所指「土地因政策改變或工程項目擱置而被空置」,或土地因此而未能被善用的情況。

為配合財政司司長領導的「房屋用地供應督導小組」的工作,發展局連同規劃署正加大力度,更積極與有預留土地作未來發展的政策局和部門檢討它們的土地需要,務求更有效地釋放土地作房屋或其他發展用途。

我們沒有特別為因政府政策或計劃有所改變而引致土地被空置的紀錄。就現時有關空置的政府土地/物業則主要包括前政府員工宿舍、空置校舍及不再需要預留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的土地等。它們分布於市區及新界各區,其中約39公頃已落實或有潛質作房屋用地發展,以及約19公頃已落實或有潛質作「政府、機構或社區」或其他用途。有關當局也正進行所需的跟進工作。


2011年7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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