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談活化歷史建築(只有中文)
以下為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九月二十三日)出席「地下空間規劃及發展」研討會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虎豹別墅流標,那份標書怎樣不合規格,政府未來會怎樣活化?
發展局局長:虎豹別墅由今年一月開始我們先後已作兩次的公開招標,但兩次都不成功,所以我們得到投標委員會的同意,取消了最新這一次的商業招標行動。這個經驗告訴我們,這些歷史建築,特別這是一級歷史建築,保育的要求非常高。還有現在每一個活化項目,公眾能夠進入活化後的歷史建築也是很重要的元素。所以兩者加起來,令它的商業性隨之下調。所以我並不失望,因為我們早前都不是很樂觀。但你記得我說過,做文物保育工作,我們希望能夠多元化、多嘗試,所以今次在這個案不能做商業項目,我已經決定了會沿用我們的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將虎豹別墅注入我們下一期的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換句話說,在下個月我們公布的第三期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裏會有四個項目。有先前說的,大家都很矚目的景賢里,還有我們再次推出的粉嶺裁判法院,還有在中上環的必列士街街市,以及虎豹別墅。這四個項目都各有特色,相信很多非牟利的機構都很有興趣。
至於為何商業招標不成功,但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我們相信會很有興趣。因為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會由政府斥資,即所有需要的建築成本、裝修和活化做新用途的建築費都由政府承擔。我們請一些非牟利機構提出好的活化再用虎豹別墅的建議,而動用的資金由我們去立法會申請。機構只需要提出在財政上有可持續性的項目,他們不需要償還這些工程的費用,只要在往後以社會企業形式運作的時候,大體上可以自負盈虧便可以。我相信在這樣的安排和條件下,應該頗有吸引力。所以希望在下一輪以這個計劃推出的時候,會得到好的反應。
記者:虎豹別墅是比較有名的文物,但亦流標,是否代表文物轉作商業用途的潛力不大?
發展局局長:我想很難一概而論,因為每個歷史建築都有其獨特性。虎豹別墅是一級歷史建築物,能改動的空間很少。第二,歷史建築的周邊,要視乎地盤大或小,有些大的地盤,就算不能改動歷史建築物,也可以在周邊興建新的建築物,以加強商業的成數。但很可惜,虎豹別墅沒有這個空間。我們當時設計,可能需要興建通道,從停車場上去,但沒有可作為商業活動的額外空間。所以正如我所講,最初推出的商業招標,並不是完全樂觀,不過既然我們已經做了這麼多項非牟利社會企業形式的運作,又嘗試作商業招標。往後市民應該會更歡迎,因為虎豹別墅用這種形式活化,我相信市民能夠繼續享用這歷史建築,應該更加方便。
提到商業性,我們一直指出無論是虎豹別墅、景賢里或粉嶺裁判法院,都是政府擁有的建築物,所以都是由政府視乎財政狀況及各個條件,以推出活化工作。但至於私人擁有的歷史建築,便很頭痛,因為私人業權需要我們認真處理,雖然我們很緊張文物保育,但在香港我們亦很重視私人業權,不能因為歷史文物而隨便剝奪私人業權。大家都知道我手上有兩個項目,也很頭痛,一個是何東花園,另一個是中華電力總辦事處,兩個都是一級歷史建築,換句話說,我作為古物事務監督,有責任盡力予以保留,因為它們有特別價值。
兩者現時大家都掌握一定的發展,先說位於亞皆老街的中華電力總辦事處,經過差不多兩年的磋商,包括我親身與嘉道理爵士談過數次,我很感謝中華電力公司現時提出了一個可以平衡保育及發展的方案,亦提交給城市規劃委員會考慮,希望能夠通過。大體上可以保留目前亞皆老街最有價值的鐘樓部分,因為地盤有空間,所以可於地盤內進行原定的地產發展項目。更特別的,亦是我很歡迎的是,保留了的鐘樓大樓,中電建議開辦兩所博物館,一個是和中華電力企業相當有關係的電力博物館,即是如何發電,及讓學生往後可以接觸、學習電力及能源等問題。另一個是有關香港的社會發展,因為嘉道理家族本身就是香港歷史發展的一部分,長期以來嘉道理家族都有進行有關香港社會發展的資料搜集,所以今次他們亦建議保留了的鐘樓部分其中一些樓面面積作為香港歷史發展的展館。
兩個博物館都是免費開放讓市民參觀,相對於我們以往用經濟誘因以保留的歷史建築是更進一步,因為以往的歷史建築如景賢里,是換地後交回政府,讓政府自行研究如何活化,但今次是由原業主以企業回饋社會,負責活化內容,我是很歡迎的。城規會是獨立機構,但城規會於諮詢發展局及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時,我們都會對這個項目予以肯定及支持,希望城規會在聽取公眾意見後,會接受它的申請。它的申請不外乎是要稍為放寬地積比率,由五倍改為五點五倍,即百分之十的增加,還有將建築物的高度由原本分區計劃大綱圖的八十米提升到一百米,這兩點我認為是可以接受的放寬。
記者:其實如果業主這樣保育,犧牲了多少樓面面積?是否他沒有要求政府補償,政府亦不需要補償?
發展局局長:我們的磋商是沒有任何補償,所以他亦沒有犧牲樓面面積。為何我們要放寬高度和地積比率,因為他把鐘樓保育,鐘樓內有一定的樓面面積,所以他希望在新的住宅建築項目內能取回這鐘樓內的樓面面積。
記者:鄉議局以景賢里為例子,用以地換地來補償,為何厚此薄彼,新界土地可否也用以地換地來補償?
發展局局長:你說的是在郊野公園裏五十四幅未包括在內的土地。郊野公園是屬於自然保育的政策,我們做的是文物保育政策,所以正確來說,自然保育的政策是屬於環境局負責。我們現在的工作是會利用城規的規劃來賦予這些地帶有合適的規劃用途,但我們這種城規的工作是不會扼殺它的發展需要。所以我們做分區計劃大綱圖,或是那些發展審批地區圖的時候,我們都會確認如果裏面有原居民的村落,在覆蓋我們的規劃圖上去的時候,會預留鄉村發展區,即village zone,讓原居民可興建他們需要的丁屋。在做這工作時,我們規劃署的同事都會很認真地跟每一條村商討他們的丁屋需求有多少,從而去做。但當然我知道鄉議局,因為我會定期跟鄉議局開會,他們的關注是如果土地不是在郊野公園裏或不受這些限制,他們或許還有再申請發展的空間。例如農地,很多時大家都見到新界農地都可以申請轉作其他發展地,但如果它被納入了屬於郊野公園或自然保育區,他們可以再申請發展的空間便收窄了,但這不等於我們從他們手上拿走他們的發展權。但更徹底的討論必須從自然保育,即nature conservation的方面來考慮。
完
2011年9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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