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署理發展局局長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2011年建築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動議二讀新訂的條文及標題的發言全文(二)(只有中文)

以下是署理發展局局長曾俊華今日(七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2011年建築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動議二讀新訂的第2A條、第6A條、第6B條前新部的標題、第6B條及第6C條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動議二讀剛讀出的新訂條文及新部的標題,有關內容已載列於發送各委員的文件內。這些新訂條文及新部的標題,均與招牌監管制度相關。我們建議在條例草案加入第6A條,訂立新的附表8,目前該附表只包括招牌。新增的第2A條,將修訂《建築物條例》第2(3)條,讓立法會可藉決議修訂這個新增的附表。同時,因應上述修訂,我們建議在條例草案加入第2A部,納入新訂的第6B及6C條,就《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作出相應的技術修訂。

主席,上述新訂條文已在法案委員會詳細討論,並獲得法案委員會的支持,我懇請各委員支持及通過有關的新訂條文。

多謝主席。


2012年7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3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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