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今日(十一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完善房屋政策,解決市民住屋需要」議案辯論的開場發言全文:
代主席:
我首先感謝王國興議員的議案,讓我們有機會就政府土地供應政策及現況作出說明。經過近數月就房屋供應緊張這討論,我相信香港要有不斷供應土地才能應付市民的住屋,以及各項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這已是社會上的共識,亦是不爭的事實。現時公屋輪候冊有近二十萬戶,住宅樓價亦已超越一九九七年水平,加上樓價於環球及本地經濟放緩下仍然持續上升,在在顯示,無庸置疑,政府必須從根源,即土地供應着手,扭轉現時住宅土地供求失衡的情況,並進一步完善房屋政策,才可令市民安居樂業,社會經濟穩步發展,並確保樓市健康平穩發展。
根據規劃署的資料,香港整體土地面積由一九九○年的一千零七十五平方公里增加至二○一一年的一千一百零八平方公里,即增加了三千三百公頃。其中建設土地面積由一百四十六平方公里增加超過百分之八十至二百六十五平方公里,即增加了一萬一千九百公頃。用於住宅的土地面積亦由五十平方公里增加超過百分之五十至七十六平方公里,即增加了二千六百公頃。
值得留意的是,在過去二十年,建設土地面積平均每年增加約五百四十公頃,差不多等於每年增加一個相當於新界東北新發展區的可發展的面積。但不論整體土地面積、已建設土地面積或住宅土地面積,近幾年增長均大幅放緩。足見我們必須以多管齊下的方式,積極增加土地供應,建立土地儲備,方可應付持續的房屋和經濟發展需要。
就土地供應政策,政府的策略可概括分為兩個部分,第一為開拓新增土地,第二為利用現有土地。
我先就開拓新增土地作說明。開拓新增土地是中、長期十分重要的土地來源。這方面需要通過規劃及工程研究,平整未開發鄉郊或其他土地、或進行移山填海造地,以供大規模、較高密度的發展。這些方法都是過往市區擴展或新市鎮發展一貫使用的方式。由於規劃及工程研究、相關法定程序、平整地盤和基建配套等需時,因此開拓新增土地必須長期持續進行規劃工作。
規劃新發展區是開拓新增土地的其中一個主要方案。第三階段公眾參與活動剛完結的新界東北新發展區便是其中一個好例子。根據第二階段的「建議發展大綱圖」在新界東北新發展區七百八十公頃範圍內,預料可提供約五百三十三公頃可發展土地,其中包括約一百五十公頃的房屋土地,合共可興建五萬三千八百個住宅單位。參考諮詢期得到的意見,我們正在檢討發展密度,以及公營房屋及私營房屋的比例。除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外,當局正積極研究的新發展區還包括洪水橋新發展區,涉及土地的面積約七百九十公頃。洪水橋新發展區的第一階段社區參與活動已於今年二月結束,而下一階段的社區參與亦將會於二○一三年展開。但正如過往發展新市鎮,新發展區無可避免會需要徵收私人土地。
此外,我們亦積極探討在維港以外適度填海及發展岩洞。由土木工程拓展署策劃的第一階段公眾參與活動已於今年三月結束。我們從不同途徑收到五萬多份意見書。經整理及分析收集到的意見及修訂選址準則後,我們現正編寫公眾參與最終報告及為可能的地點進行初步技術研究,務求盡快開展第二階段的公眾參與,尋求合適的地點填海造地及將一些設施重置入岩洞的設施,騰空土地,兩者均為應付香港未來的住屋及發展需要。
至於其他較大規模的新增土地方案,包括今年一月展開的《東涌新市鎮擴展研究》(涉及土地面積共二百八十七公頃)、正進行的西鐵錦上路站/八鄉維修中心及毗連土地(涉及土地面積共一百三十八公頃),及多個石礦場用地(例如安達臣道石礦場和前茶果嶺高嶺土礦場),這些發展研究涉及土地面積約共一百六十八公頃),我們亦會在今年年底陸續展開北區/元朗現時主要用作工業用途、臨時倉庫或荒廢的農地檢討(涉及土地面積共二百五十七公頃)。其中《東涌新市鎮擴展研究》的第一階段公眾參與活動已於今年八月結束,我們正分析收集到的公眾意見,並開始制定發展方案以進一步諮詢市民,務求盡快善用東涌這個發展潛力龐大的策略性地區。
至於利用現有土地,我必須指出,盡量善用現有已開發土地,以達致「地盡其用」,亦是土地供應策略的重要一環。其中包括很多不同類別的土地:(一)經已涵蓋在法定圖則的規劃用途地帶,而未經批租或撥用的政府土地(即早前發展局因應立法會質詢而全面整理及公開的土地資料,這些資料在十月十七日回答議員質詢時詳列,亦可在發展局網頁上找到。);(二)一些現時使用當中但使用期將會完結的政府土地(例如短期租約用地及臨時政府撥地);(三)現時可供發展的土地可透過更改土地規劃或增加發展密度更好地利用(例如經規劃署檢討後認為適合作住宅發展的「綠化地帶」及工業用地);(四)可供重新發展的現有政府建築物及「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例如空置校舍、政府合署、前黃大仙警察宿舍,及前北角油街政府物料倉庫);(五)巿區有重建潛力的現有公營或私營房屋土地;(六)鐵路沿線可供物業發展的土地等。
代主席,尋找適合的土地供房屋或其他發展是一項持續的工作,當局一直有密切審視現有土地的使用情況。正如早前就有關「空置政府用地」的土地面積回覆議員質詢時我們強調,當局對於所有可能提供作發展的土地,是一定不會放過的。對於有潛力可供發展的土地,我們會按既定機制檢視和評估發展可行性,並於土地可準備進行發展時撥作興建公營房屋,或加入申請售賣土地表,或作其他發展用途。例如在我們公布的三百九十一點五公頃屬於「住宅」及「商業/住宅」規劃用途而未批租或撥用政府土地中,便有十九塊已被納入於二○一二至一三的申請售賣土地表,涉及土地面積共約十八點九公頃。
再加上私人物業的重新發展、市區重建局的重建項目、私人土地用途的更改,以及鐵路沿線物業發展,相信更多的現有土地,將可供將來為房屋或其他發展需要增加土地供應。
總的來說,為了應付香港市民住屋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政府正以多管齊下的方式,積極開拓土地資源,建立土地儲備。我在發言之初提及的上述規劃署正進行的多個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究,以及土地用途研究和檢討,涉及土地面積合共超過二千五百公頃,再配合在維港以外適度填海及發展岩洞,相信有助於短、中和長期增加土地供應。
就着市建局重建項目方面的情況如何,我們的資料顯示,估計由二○一三至二○一七年,市建局將招標的物業發展項目涉及的土地面積共約三點九公頃。這些項目現正處於不同的規劃及籌備階段,市建局會在有關項目準備就緒後盡早招標,以便及早供應更多住屋,回應市民的需要。
至於港鐵公司的物業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西鐵沿線物業發展項目,餘下尚未招標的有三十八公頃。這些項目處於不同的規劃及籌備階段,例如荃灣西站六區項目將於本季度招標、朗屏站(南)項目可望於明年招標。第二部分為批予港鐵公司發展的項目,據了解,尚未招標的項目包括位於大圍站、天水圍輕鐵站、將軍澳第86區(即日出康城)餘下部分、加上將來的何文田站及黃竹坑站,涉及的面積合共約四十二公頃。
代主席,有議員問及「港人港地」政策的情況,我想在此作簡要說明。「港人港地」政策,當局的目的是優先照顧香港人的置業安居需要。該政策推出兩幅位於啟德發展區的土地,是一項先導計劃,我們建議通過地契條款限制落成單位只售予香港永久性居民,而有關單位其後轉手,三十年內亦只可售予香港永久性居民。由於「港人港地」政策並非資助置業的計劃,我們不打算對買家其他資格及單位使用目的再設立其他限制。例如我們不會限制買家須為首次置業,同時買入單位後亦不一定要作自住用途而不能出租。
政府正擬備實施詳情,並準備這兩幅土地在明年第一季進行招標時加入相關的賣地條款。「港人港地」措施實施甚具靈活性,我們會視乎市場情況及可出售土地的相關條件,在適當時加入「港人港地」條款,而不會硬性規定單位或土地數目作為硬指標。
代主席,最後要交代樓宇安全問題,就議員表示應立即取締有即時結構、消防或衞生危險的居住單位,我必須指出政府一直重視樓宇安全的問題,並在二○一○年年底宣布採用一套多管齊下的新方法加強本港樓宇安全,有關措施涵蓋立法、執法、對業主的支援及對公眾宣傳和教育。在立法方面,在過去兩年立法會已通過了有關強制驗樓和驗窗的相關法例,及加強樓宇安全的多項立法建議,包括讓屋宇署可以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樓宇內部調查及執法,以及把分間樓宇單位(俗稱劏房)相關的工程納入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在執法方面,屋宇署亦已制訂新的執法政策,擴大即時取締的僭建物的涵蓋範圍,在天台、平台、以及樓宇的天井和後巷的違例工程也納入在內。而署方亦針對失修樓宇以及劏房等問題展開了大規模行動,每年安排人員到目標樓宇巡查,並對違規單位採取執法行動,要求業主糾正違規事項。
對於那些受屋宇署執法行動影響而須搬遷的住戶,為確保沒有市民會因執法行動而變得無家可歸,現時已有各項措施協助他們尋找居所,屋宇署亦設有社工服務隊,向受影響的住客提供所需的社福及情緒支援。
主席,我謹此陳辭。我會聆聽各位議員的發言後再作適當的補充或回應。多謝。
完
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