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今日(十二月二十五日)有個別傳媒報道,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天會見傳媒時提到,在二○一二至一三年應可達到行政長官設下平均每年提供可以興建約二萬個私人住宅單位的土地的目標,報道指稱其實要湊合私人發展商或換地的項目才能達標,發展局因應傳媒查詢作出以下澄清︰
行政長官於二○一○年十月十三日發表的二○一○至一一年施政報告中表示,「過去十年每年平均一手私人住宅吸納量為一萬八千五百個單位。為了確保樓市健康平穩發展,我認為在未來十年內,平均每年需提供可興建約二萬個私人住宅單位的土地。我要強調這並非建屋量的硬指標,目的是政府在一段時間內累積一定的土地儲備,務使房地產市場有平穩的土地供應,特別是中小型住宅土地供應充裕,售價穩定。」
發展局局長其後於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在公布二○一一至一二年度賣地計劃的記者會上指出,「在新財政年度,港鐵公司將會是住宅發展用地的重要來源。在南昌、荃灣、大圍、天水圍及將軍澳的用地預計可提供約一萬四千六百個單位。連同巿建局項目、私人重建項目及土地契約修訂/換地項目供應的單位,來年房屋用地的供應將達三萬五千個單位,遠超行政長官於二○一○至一一年《施政報告》公布的二萬個單位的工作指標。」
發展局局長於二○一二年二月二日在公布二○一二至一三年度賣地計劃的記者會上亦指出,「在二○一一至一二年財政年度,透過政府出售的住宅用地、西鐵南昌和荃灣西站五區的物業發展項目、市區重建局的重建項目、須修訂土地契約或換地的項目,以及無須修訂土地契約或換地的私人重建項目,總土地供應量可提供的私人住宅單位,估計已超過行政長官在二○一○至一一年度《施政報告》所訂二萬個單位的工作指標。」
因此,由上述可見,政府有關當局一直對提供可興建約二萬個私人住宅單位的土地來源是清晰的,其中包括政府出售的住宅用地、鐵路物業發展項目、市區重建局的重建項目、須修訂土地契約或換地的項目,以及無須修訂土地契約或換地的私人重建項目。
完
2012年12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