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就《施政報告》提及的57宗擬作住宅用途的規劃申請澄清傳媒報道

就今日(一月二十三日)有報道指,《施政報告》提及的57項規劃申請獲批的住宅發展項目,當中可能有重複計算,發展局發言人澄清該57個項目並無重複計算。

發言人說:「該57個項目的數字是在二○一○年一月至二○一二年十二月之間獲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批准的住宅發展項目規劃許可的一個「剪影」(Snapshot)。隨着規劃申請項目完成所有審批程序,以及城規會批准新項目規劃申請,有關的數字亦會有所增減。」

《施政報告》提出十項短、中期增加房屋土地供應措施,其中一項是加快房屋發展過程中各項行政審批程序和作出其他配套,加快這些項目由尚未修訂土地契約、取得各項有關批准,以至全部完成之間所須進行的行政審批程序,包括申請審批建築圖則、申請預售樓花同意書、取得展開建築工程的書面同意、申請佔用許可證(俗稱「入伙紙」) 、申請合約完成證明書(俗稱「完工證」或「滿意紙」)等),目標是令項目盡快全部完成。報告就這項措施提及57宗獲批的住宅發展項目規劃申請。

發言人說:「該57個項目,涉及二○一○年至二○一二年間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十六條,向城規會申請規劃許可的項目。經扣除兩個位於上一輪工業用地檢討建議改劃作住宅用途的土地後,其餘55個項目涉及的130公頃土地,如全部落實,預計可提供超過45 000個單位。如有發展項目取得超過一個規劃許可,我們在點算時已作出扣減後而最終得出57個項目,確保這數字並無重複計算同一項目。」

該57個取得規劃許可的住宅發展項目,包括政府出售土地項目、鐵路上蓋發展項目、私人物業發展項目,以及房屋委員會發展項目。該57個項目現時處於不同的發展階段而需要進行各種行政審批程序。

發言人續說:「由於有關數字是規劃許可的一個「剪影」,它會隨着有關規劃申請項目完成所有審批程序,以及新規劃申請項目獲得批准,而有所增減。換句話說,該數字一方面會因為項目完成所有審批程序而減少,而另一方面也會因為有新的申請規劃許可獲批准項目而增加。例如,在《施政報告》公布後,將軍澳南四幅住宅用地,剛於上周五(一月十八日)獲城規會批出規劃許可,涉及3 320個單位,這個數字便會加在45 000個單位之上。」


2013年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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